-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最新消息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41 ) --- 【新聞稿】讓家長繳費更便利──周錫瑋做到了,朱立倫呢?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955 )
作者︰peng 【桃園縣教師會與基層家長促進會聯合新聞稿】 讓家長繳費更便利──周錫瑋做到了,朱立倫呢? 各校憑本事?仍有四成學校無法全部提供銀行、超商之繳款方式! 縣教師會與基層家長促進會共同呼籲: 桃園縣教師會今年九月抽樣調查全縣十三鄉鎮共112個國中小學校,發現約有四成的學校仍要家長到校繳費,沒有提供其他的繳納學費的管道,仍然維持到校繳交費用的傳統收費方式,其中存在的問題,不管是家長還是學校行政單位或老師,都是很有意見的! 今年暑假中,台北縣長周錫瑋宣佈,針對台北縣立的282所中小學,實施網路信用卡轉帳等八大繳納學雜費方式,亦即「信用卡網路繳款、信用卡電話繳款、台灣銀行臨櫃、超商代繳、網路銀行、ATM轉帳、郵局臨櫃以及到校繳納」的八大管道,提供了讓家長有更多元的繳款方式〈附件一〉,請家長依照自己的需求替孩子繳費,而台北市政府更在多年前早就實施全面讓家長至銀行繳納學費的便民措施,我們不禁要問:桃園縣長朱立倫何時才能讓桃園縣的家長繳費更便利? ●各校憑本事,校方壓力大!小校做不到! 據桃園縣教師會調查結果,僅約有六成的學校提供了全部學費繳款代收管道,但是這些都是靠各校單打獨鬥、各憑本事的結果,換句話說,桃園縣各國中小目前可以提供代收繳款的便民管道,是靠著校長或學校總務人員的人脈尋求社區協助的結果。這樣的結果卻淺藏了另一個危機--個別尋找代收管道的恆定性--就有學校大嘆壓力大,原本代收的銀行說不辦就不辦,花了好大的的力氣請農會幫忙才接手! 這種放任各校單打獨鬥的情形,我們發現幾乎小校都做不到!不是小校的校長能力差,而是無力支付各校需承擔的「代收手續費」,大型學校多由家長會費支應,小型學校只能望天興嘆! ●家長與老師的不便與擔心! 大家都知道,讓身懷鉅款的學生成為歹徒覬覦的對象及擔心學校老師收到假鈔,是促使個別學校尋求代收管道的前因。 但目前仍有四成學校無法提供代收管道,維持傳統到校收費的方式,除了上述的危機沒有消失之外,我們看見了基層家長和老師更困擾的問題: ◎扣薪請假繳學費的家長--經濟不景氣,為了害怕孩子把註冊費弄丟或擔心被偷、被搶,有很多家長寧願請假,親自到學校繳學費(尤其年齡越小的孩子),但換得的代價是必須被扣薪資;為了繳個學費,算來算去,損失最大的還是基層家長!若有更便利的繳費方式,家長可以不必那麼辛苦! ◎被迫教學中斷來收費的老師--學校收費對老師帶來的困擾也很大,家長於上課中到校繳交學費,任課老師怎好意思讓家長等老師下課,當然只好中斷教學,學生這段時間的受教品質,我們怎忍心怪罪老師和家長? 如果縣府能開闢更多方便家長繳費的管道,或許老師的教學至少不會一直受到「繳學費」而中斷! 桃園縣教師會希望能減輕家長和老師的負擔,其實早在去年與局長座談的會議中,教育局長張明文同意:「由縣府統整金融代收業務,協助解決學校收費問題。教育局做全縣調查,由學校授權本局一起和銀行、郵局、超商洽談,由金融機構代扣註冊費,課後輔導費。」〈附件二〉 我們等了兩次開學日── (95年2月)與 (95年9月),我們仍然看不見「教育局做全縣調查」的結果,更看不見「由縣府統整金融代收業務,協助解決學校收費問題。」我們看見的是,學校仍然繼續單打獨鬥、各憑本事,家長與教師仍然繼續不便與擔心! 桃園縣政府應學習台北縣政府負起整合的責任,不是只把責任丟給第一線的學校,而是要為家長和學校解決問題,開闢便利家長繳費的管道才是!而不是讓弱勢地區的學校更弱勢! 我們期待:明年2月開學時,桃園縣的家長和老師有個便利又安全的註冊旺季! 桃園縣教師會&桃園縣基層家長促進會95.9.18 新聞聯絡人: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桃園縣基層家長促進會召集人陳中誠0930519411 (附件一) ●八大管道繳學費 北縣讓家長繳費更便利(中廣新聞網更新日期:2006/08/21 17:30 ) ●還在大排長龍?刷卡繳學費 輕鬆又省力(東森新聞報2006年8月30日記者: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暑假進入尾聲,也到了要繳納新學期學費的時候。以往每到開學前夕,家長們為了繳納學費,常常必須在銀行櫃台前大排長龍等候。其實,只要透過信用卡轉帳繳款,短短的幾分鐘時間,就可輕鬆完成繳費程序,不僅節省了寶貴的時間,部份銀行還提供分期付款、累積紅利的優惠,可謂一舉數得。 </DIV> 【附件二】桃園縣教育座談會會議記錄 案由(二)、修訂本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生(含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教師會說明:(一)減輕學生負擔,尊重教師專業自主,重申課後輔導為自由參加,非法定義務課程,更不得強制收取費用。(二) 辦理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符合教育目標,不得違反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有關規定。 教師會訴求:(1) 重新檢討修訂課輔收費辦法,明列「不得列入註冊程序單,作為註冊必要手續,應另立單據,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2)各校應成立課後輔導【含寒暑假學藝活動】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委員推舉方式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業務承辦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校長為召集人,其他委員人數及產生方式由校務會議議決。(3)辦理課業輔導應符合行政程序規範,學校應依作業程序公告辦法並轉知校內相關人員,同時通知學生家長,由學生自由參加且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4)課後輔導費用之收支應按規定公開。(5)為減輕學生負擔,行政費用應降為20%(6)本會應參與協商修訂 決議:1.基本上同意縣教師會訴求,另第4.和5訴求應邀請縣教師會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研商相關問題,並在1月底做成決議,以為下學期相關活動實施之依據。 2.由縣府統整金融代收業務,協助解決學校收費問題。教育局做全縣調查,由學校授權本局一起和銀行、郵局、超商洽談,由金融機構代扣註冊費,課後輔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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