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學校逼迫教師上違法的"加強班"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9444 )
作者︰test 十二年國教103年實行,學校搞個什麼"最後一屆加強班",強迫老師一定要去上課!拖來家長做擋箭牌,說是家長要辦的,命令老師們一定要接下去上!週六上加強班不是"違法"嗎?難道家長叫你違法你就違法呀? 請教育部抓抓這批人員,什麼叫做"桃園縣其他國中多這樣做?"不會發展其他特色嗎?衝"品行"呀!衝"職業技藝取向"啊!不上課叫做不乖,不配合,沒愛心....
作者︰test 產業公會連學校違法強迫老師上第八堂都無力處理了,加強班又能奈何?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還是靠自己吧! 君不見桃園縣教育產業公會一切以國小教師為先嗎? 國中小教師課稅,只見提高國小教師編制的連署,似乎只有國小教師因課稅減課,所以國小必須提高教師編制!國中教師也減課,但工會的思維似乎是國中不需提高教師編制!國中聘大量鐘點教師是應該的? 國中老師還是自立救濟吧!別指望教育產業工會了!
作者︰test 本人看來,甘願做:為眾生的苦難發心立願,用心用力、出錢出力去付出,感受甘甜,即是甘願。若是「歡喜做、甘願受」,明知是錯的,不肯接受忠言勸導,自己高興歡喜,卻使他人痛苦,沒有結好緣,這是自甘墮落,將來受苦果,就難免要無奈地「甘願受」了。 加強班: 行政願意做,學生願意學,家長願意送,老師願意教, 假日上課還有鐘點費,老師理當歡喜受,在此過河拆橋?陷人於不義,教育良心何在? 君不見版主是否領有假日加班鐘點費?違法,違什麼法?為學生加強,本教育良心, 版主視課業加強為違法之舉,領鐘點費者,不也視同默許共犯或從犯?
作者︰test
作者︰test 衝"技術職業"? 學校學生性向分成幾大類?版主有所不知!教育是多元的,不是絕對論,而是相對論,法律是人訂的,難免有誤,所以立委常常在修訂,版主的提問與質疑,可以下列故事道破,也能說盡加強班存在之必要,也道出學校人事安排的重要!學生放對地方,成為人才!老師放對地方,也是人才,校內人人都可以是人才! 何謂天才,就是放對地方的「人才」; 反過來說,你眼中的蠢材, 很可能也只是放錯地方的「人才」。 例如: 你和一位土著被困在非洲叢林, 既無食物,也無水喝, 那麼你會把這位土著當作「天才」, 因為他懂得各種求生的技巧。 相反地, 如果把他帶到辦公室 要他使用電腦, 那麼情況將會完全不同, 你可能會認為他是「白癡」。 的確,天生我材必有用。 有些科學家連音階都抓不準; 有些畫家連一封信都寫不好, 可是他們「把自己放對地方」, 所以成就非凡。 史蒂芬.史匹柏就是個例子, 他因為高中的成績非常差, 沒有任何電影科系願意取錄他。 相反地, 他走進電影工作室, 認真學到了他所需的技能。 今天, 他不但製作了許多評價極高的影片, 更成為家喻戶曉的大導演。 畢卡索剛出道時原本想當詩人, 結果他的詩被極具鑑識能力的 絲泰茵夫人評得一文不值, 他因而改變初衷。 幸好有這位貴婦的提醒, 否則 這世界不就少了一位大畫家了嗎? 其實, 所有人和事物原本都是美好的, 只是所屬的地方適不適合而巳。 如美味的湯汁 , 滴到襯衫上即變「骯髒」, 床第間的甜密私語 , 到了街上即成「髒話」 是不是很有趣! 原本含在口中的食物, 只要吐出來就變得「嘔心」, 把它吞下去反而「有營養」 即使是骯髒污穢的垃圾, 只要放對地方(例如埋在土裡), 也能滋養大地,開出美麗的花朵, 長出能夠帶給我們健康的食物。 或許這世上 沒有任何一個人或一件東西, 是沒用處或卑微的, 任何人或物, 只要放對了地方, 都會成為有用的「可造之材」 心田甘露: 生命的最高境界, 即是選對舞台, 走出自己的路, 然後盡情發揮獨特的才華與能力
作者︰test 如果國中老師的只會在此鬼吼鬼叫,我想大家都會瞧不起,請問你有正式向學校表達你不上的意願嗎? 你叫什麼名字?你的學校是哪一所?你如何證明你被強迫?你若要別人幫忙自己也要先做些功課吧! 如果只是情緒性發洩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再說學校照樣有發給你比正式課程較高的鐘點費,並未虧待你, 如果你不要上相信仍有很多人很想上,不然別人會以為你得了便宜又在賣乖。 有些國中老師都不加入工會,只想在這裡鬼叫一下,看看能不能就有好處可撿?我想版主也是這一類的可憐人, 因為只要是會員遇到問題,一定是趕快打電話到工會去問去求助,絕對不是只有在這裡挑三揀四的。
作者︰test
作者︰test 教育產業工會國中小都是一視同仁 同坐一條船上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樓上的一些言論分明是搞分化 刺激工會並搞對立 實不可取 加強班的問題 直接具名循正常管道向教育主管機關反映 或乾脆「勇敢」地站出來 由校內工會會員具名向工會反應處理 別再搞分化 太沒水準
作者︰test 沒有星期六日得連續上課 你可以撐多久? 生病了 誰心痛? "誰喜歡賺錢誰去上課?"請不要這樣污衊上課的老師!加強班-- 大家都知道最累的是導師,學校願意下來當導師嗎?
作者︰test 回應給觀音鄉某國中的教育夥伴 維基百科 加強班 (國民中學) <DIV id=bodyContent><DIV dir=ltr id=mw-content-text lang=zh-tw class=mw-content-ltr>
加強班是臺灣的國民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違法在校內開設的補習班[1]。
主辦單位加強班多由校長及教務主任主辦,卻對外宣稱為家長會所主辦,校方僅是接受委託提供場地及師資,以規避法律刑責,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2]。 假自習眞補習亦有部分校方宣稱只是課後留校自習,以規避法律刑責。但因違反教育部制定的四點原則,仍屬非法[3]。
學生來源加強班學生的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篩選,通常將三到五個班級中成績優秀之學生合組為一個加強班。 家長態度因加強班收費較校外補習班低廉甚多,可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因此家長基於省錢心態,多期望學生能進入加強班,但同時卻對收費標準斤斤計較,不同於對補習班收費標準的全盤接受。而部分任課老師以體罰的方式逼迫學生學習,以提升成績,則可能被家長提出傷害罪之告訴。 補習班立場校外補習班因學校加強班瓜分市場,導致收入下滑,並不支持加強班的開設。 參考資料<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作者︰test 這個問題吵好幾次了,答案都是無解。 第八節、第九節鐘點費是老師們額外的收入, 有些人想賺、有些人不想賺。 願意付出時間、勞力上課的同仁,不要指責不上課的同業欠缺愛心; 無法撥出時間、勞力上課的同仁,不要指責上課的同業眼中只有錢; 勞苦功高的行政,必須謹記:有多少人力做多少事。 第八節、第九節是老師的下班時間,不是老師的義務。 用最和諧的方式,備齊師資、幫助學生,是行政的使命。 讓老師吵吵鬧鬧,怨氣衝天,行政人員是失敗的一群人。
作者︰test 「與人和善」任何事都是人去做的,人對了事就對了。「人存善念,天必從之」。 爬文後覺得整件事情發展關鍵人物是教務主任,他扮演居中協調的職位,上要承接校長的理念與指示,下要跟老師溝通協調取得共識。做的好的話,全校和樂融融、上下其心,但要是一個不小心,會讓自己成為箭靶。這是ㄧ種人生的歷練、一種挑戰也是ㄧ種體驗,只有真正的參與才能有所體會。正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當行政並不是唯一的出路,當導師也不是唯一的選擇。 只要時機對,每一個人都應該試著去走走看,說不定在另一個領域有更好的ㄧ片天空正在等著你去發揮去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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