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第一屆(100年)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297 ) --- 1001201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三次臨時(原1-6臨時)理事會議紀錄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778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三次臨時(原1-6臨時)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100年12月1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羅焜榮、范姜仲宇、蔡南強、羅浚瑀、蘇俊叡、林奕均、張玉玲、楊震秋、張清鎮、 侯振輝、游家翔、高孟琳、許開力、周文壕、余小黛、邱儷萍、葉美城 請假人員:田興 缺席人員:葉國鴻、王琇瑩 列席人員:李自強、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五次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7)(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0年10-11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二(P.8) (通過) ◆第一屆第四次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三,P.9-10)(通過) ◆第一屆第五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四,P.11-12)(通過) ◆第一屆第六次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五,P.13)(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請審核100年9、10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六(P.14-15)。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通過(無異議,全數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聘任本會顧問乙案,請討論。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三十一條 凡認同本會宗旨,並於各領域表現傑出之非本會會員之社 會人士,得經理事會決議後聘為顧問。」 2.歡迎各界推荐名單。 3.本會第二波推荐名單如下表。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無異議,全數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副理事長 案 由:本會會員郭政聰等19位「申請101年2月1日退休」之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案。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七條「本會之任務如下:…九、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議權 之行使。」 2.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學校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退休: 一、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及第4-1條「教師 或校長依第三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 準。」,凡符合上述申請退休規定之要件,即得自願申請在 3.桃園縣政府100年6月15日府人給字第1000230744號函件(如附件七,P.16-18) ,請各機關學校辦理申請101年退休登記,並要求依「說明事項」填報退休申請表, 其中說明三之(二)符合自願退休表:…4、為兼顧本縣各級學校學生之學習、受教權 及校務運作正常等,校長及教師申請退休日應以101年8月1日為原則。意即101年符 合自願退休條件之校長及教師,申請退休日被限制於 4.本次勞資爭議案申請調解者共19位,名冊如附件八(P.19-20)。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無異議,全數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審議本會理、監事會議出席人員補助費支付要點(草案)。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辦理。 2.如附件九(P.21)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修正後通過。 提案五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審議本會會務工作人員差旅費報支要點(草案)。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三條辦理。 2.如附件十(P.22)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通過(無異議,全數通過。)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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