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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9 上午 10:58:32

【記者安敬朋高雄報導】一場由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及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共同主辦的「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與突破」論壇,15日上午在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的小型劇場順利舉行;會中,針對目前國中辦理課後輔導的問題與困境作深入的探討,並嘗試提出解決之道。

首先引言的是高雄市教師工會的趙翊雯老師,報告該會所做「國中課後輔導問題」的調查研究結果;其中,從來自原高雄市29所國中的1115份有效教師問卷,發現:29所國中皆有第八節及第九節課後輔導,其中19所甚至也有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學生參加課後輔導的人數比例為:第八節96%、第九節62%、晚自息或假日自習21%;顯見課後輔導風氣之盛,但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則不如外界原先的猜測。其次,教師認為學生課後輔導主要來自家長或學校的要求,較少來自本身的意願,而教師的要求更少。至於「教師的參與意願」則出現複雜情緒,大部分老師都因「在超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或「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個人進修」,呈現低度的參與意願;但卻因為「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可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落差」等等判斷,呈現出「不得不參與」的責任感。最後,該研究提出四項建議:(一)應對外澄清:老師不是「晚窒息」的元凶;(二)課後輔導應重視教師參與意願; (三)應澄清國中第八節課之功能,並檢討課程綱要的份量;(四)落實有效之補救教學,加強弱勢課後照顧。

高師大方德隆教授則就「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引言,他指出: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其實不只是「教學時數」的問題,還涉及「課程版圖」的空間問題,甚至是教師「教學領域」的認同問題。例如:九年一貫課程採學習領域來架構整個課程結構,對於「社會」和「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衝擊最大,因其被統整得最厲害,宛如幾個人原先各有一幢房子,如今卻同時擠在一個房子下生活且搶著 (或推脫) 做家務工作。其次,新的課程規劃造成學習節數不足(尤其是小學的語文及數學領域),則是課後輔導(或補救教學)需求的根本原因。而「學科本位」的心態則是課程合理調整的最大障礙。

第三位引言高師大張新仁教授則就「補救教學」提出目前新的學術發現,包括:在學校層級建立「多層次的學習支援系統」,以及教室教學層級的「有效的補救教學原則」。

這場論壇的下半場為綜合座談,分別就「一、課後輔導是否可進行升學輔導(課業加強)?如何化解「助長升學主義」之污名?」、「二、課後輔導如何落實補救教學?補救教學是否應向學生收費? 」、「三、國中是否應辦理課後照顧?如何與課後輔導區隔?」、「四、教育部「課後輔導最多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不得超過下午5:30」之規定是否合理?」進行討論。

與會來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戴淑芬指出:教育局從未反對課後輔導進行「補救教學」或「學藝活動」;但實際上,大多數學校的課後輔導是「延伸教學」;教育局是在遏止各校「升學輔導的軍備競賽」。

高雄市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李進丁校長則以參訪日本小學的經驗,期待我國的課後輔導也能發展出「非學科」的多元活動;其次他也擔心:若老師都沒有參與課輔的意願,如何滿足家長的需求?

高雄市議員林瑩蓉則主張:教育局應在法令制度上調整,以符合教師及家長的需求;她同意課後輔導應有三種功能類型「補救教學」、「課後照顧」或「升學輔導」,但學校在安排此三類課輔班時,也應該有銜接的制度設計。至於教師不足的問題,教育局更是應該要及早規劃。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主任張 萍則主張課後輔導應全面回歸補救教學,過多的升學輔導只會把學生的學習胃口弄壞;她也為教師請命,認為只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學生。

高雄市各級學校長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則呼籲:12年國教即將實施,課後輔導已到了該轉型的時候,他建議教育局推動學校落實課後輔導轉型「補救教學」及「學藝活動」。他也呼籲:有關課程改革、補救教學、及師資不足等等的困難,請學者、議員等有決策影響力的人儘快幫忙推動。

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也建議:政府應儘快檢討修正課程綱要,也應儘早規劃「提高正式教師比例」及「補救教學之配套措施」,以因應課後輔導轉型的需求。

高師大教育系主任陳麗珠教授也呼應政府應及早準備課輔轉型的主張,她也提到高師大教育系已規劃一個新的「補救教學學程」,為未來的師資需求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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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高雄市教師會國中課輔問卷調查報告(趙翊雯老師)

引言二: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方德隆教授)

引言:補救教學(張新仁教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9 上午 11:35:25

國中『課業輔導活動』俗稱第八節、第九節、及夜自習,由來已久。

除了第八節是合法的,第九節及晚自習都是違法的。

『課業輔導活動』的存在,歷年來被社會各界譏為為學校「掛羊頭、賣狗肉」的工具,

許多國中假補救之名,進行課業教學進度之實,讓國中學校成為「有牌補習班」!

今夏入學的國一新生,因為是十二年國教的第一屆,如何重新看待『課業輔導活動』,

成為教育當局的新課題。以下是高雄市教師會的部份研究報告摘錄。

6. 教 師上第九節課後輔導的意願為何?

◎願意。主要原因是:
(可複選)
(1)可提升學生的考試成績(9.9%)
(2)可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因校外補習班的費用不是每個學生都能負擔(8.8%)
(3)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 (7.8%)
(4)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落差(5.7%)
(5)正式課堂時間不夠用,進度教不完(4.8%)
(6)這是一種自我要求,可使我的教學更為精進,可以做更多補充(3.7%)
(7)我有經濟壓力,課後輔導鐘點費可貼補家用(1.5%)

◎不願意。主要原因是:
(可複選)
(1)在超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50.9%)
(2)我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或做個人進修以豐富教學(42.3%)
(3)上課時間多寡與學習效果並無正相關(31.2%)
(4)沒有意願,但家長輿論的壓力很大(30.2%)
(5)老師易被外界誤會想要多賺錢(29.2%)
(6)違法的事,何必自找麻煩(23.7%)
(7)並未處理學生程度的巨大個別差異,難以達成補救教學的效果(22.5%)
(8)學校無權強迫教師留校參與課後輔導(20.6%)
(9)沒有意願,但同事都有上課後輔導,自己不得不上(14.6%)
(10)若修訂現行課程內容,未必需要課後輔導來加強(9.9%)
(11)花同樣時間,校外兼職的收入較豐厚(1.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9 下午 02: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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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為何一定要上「課後輔導」?

日前教育部重申學校不能強迫學生上第8節課後輔導,且不能上新進度,對於屢勸不聽的違規人員,將移送監察院調查(95.10.17)。

當日教育部要求全國25縣市教育局長針對國中課後輔導與留校自習辦理原則,並達成共識,學校不能強迫學生上課後輔導,且不能教新進度,對於違規的學校,將依違反教學正常化規定議處,縣市政府也必須積極督導學校,對於屢勸不廳的違規人員,將送監察處調查。

回顧94年11月10日(星期四)本會與教育局座談,局長同意本會課後輔導之主張(附件一),後續在95年3月2日與教育局「課後輔導研修會議」(附件二)爆衝突之後就未有進展。

實際上桃園縣幾乎所有的國中都全面上第八節,既然是不能強迫,為何能做到幾乎全校都上第八節?且大多數的學生並不知道第八節是可以選擇不參加。 關鍵就在大多數的學校並未先取得家長同意,且課業輔導的費用可列在註冊代辦費之項目,簡單說,就是沒繳交課後輔導費是無法完成註冊手續的!用「無法完成註冊手續」來變相強迫家長掏出錢來繳課後輔導費用,請問有幾個家長有勇氣說不?

雖然縣府函文要求,列在此項目務必註明,不參加者將予以退費。此種做法是縱容學校強制收取在先,若有學生不想參加,有的學校要求必須家長提出證明,或告知必須等到期末方可退費…等等刁難的理由,這種在程序上刁難的手法,家長為了害怕學生被貼標籤,只好繳錢了事,也只能在私下恨得牙癢癢的說:「根本比搶劫還遭!」。

有些校長要求全面上第八節的說辭是:如果學生太早放學會在外面遊蕩破壞校譽。這樣的理由實在很矛盾,試問把學生多關在學校一小時就能消除「在外面遊蕩破壞校譽」的事嗎?一小時之後呢?說這些話的校長,大家可以去查查,很多都是只拼「升學率」,不重學生行為管理及弱勢學生的關心與輔導的!--這才是根本的問題,這也是桃園縣教師會為什麼每每在課後輔導的問題中,都大聲疾呼請校長們拿出良心辦教育!

對照學校辦「校外教學參觀」都可以做到先調查後收費,為什麼輔導課就做不到?

而教育局不願意要求學校公開收支、同意先變相強制收費,以及學校不願按照程序先調查後收費,我們很好奇到底是什麼因素讓教育局和校長們如此捍衛這塊餅?--課後輔導的結餘款才是促成全體參加的主因。

立意良好的課後輔導應該是依學生學習表現,設計多元課程及分組教學,做到符合學生真正的需求,也就是學習有落差的同學做到補救,對可加深加廣的同學提供更廣泛的學習,甚至有些同學是需要生涯規劃與輔導課程等等。但大部分學校都是原班上課,行政作業簡單化,一開學就可將課表及師資排好,在升學導向下,所有學測之科目皆會優先排進課表,尤其是國、英、數、理--變相的課後輔導,難道教育局不知道嗎?教育局難道沒有監督之責嗎?

我們提醒所有的家長們應關心自己繳交費用的使用情形,務必要求學校依資訊公開法,主動公開第八節費用的收支明細,學校若依據審計法之規定,沒有挪用亂支之情形,又何必害怕將公佈收支明細?再次以本會的主張來對照現在各校實施課後輔導的現況,不禁想再問一次:「教育局、校長們怕什麼?」

 

桃園縣教師會95.12.1

新聞聯絡人:副理事長羅焜榮0911238812

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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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案由(二)、修訂本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生(含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94年11月10日(星期四)與局長座談
教師會說明:
1. 減輕學生負擔,尊重教師專業自主,重申課後輔導為自由參加,非法定
義務課程,更不得強制收取費用。
2. 辦理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符合教育目標,不得違反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有關規定。

教師會訴求:
1. 重新檢討修訂課輔收費辦法,明列「不得列入註冊程序單,作為註冊必要手續,應另立單據,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
2. 各校應成立課後輔導【含寒暑假學藝活動】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委員推舉方式除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及業務承辦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校長為召集人,其他委員人數及產生方式由校務會議議決。
3. 辦理課業輔導應符合行政程序規範,學校應依作業程序公告辦法並轉知校內相關人員,同時通知學生家長,由學生自由參加且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
4. 課後輔導費用之收支應按規定公開。
5. 為減輕學生負擔,行政費用應降為20%
6. 本會應參與協商修訂

決議:

(一)                基本上同意縣教師會訴求,另第4.和5訴求應邀請縣教師會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研商相關問題,並在1月底做成決議,以為下學期相關活動實施之依據。
(二)由縣府統整金融代收業務,協助解決學校收費問題。教育局做全縣調查,由學校授權本局一起和銀行、郵局、超商洽談,由金融機構代扣註冊費,課後輔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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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課後輔導研修會議」爆衝突,廖家春竟要求「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要求:公開帳目、減輕家長負擔降低收費、不得強制收費等入條文。

縣教師會質疑:「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   95.3.2

有關桃園縣國中課後輔導的問題,在「仁和國中校長羅新炎強制收費」事件之後,各界都看得出來,教育局毫無決心處理有關課後輔導衍生的弊端,終於教育局長張明文面臨與縣教師會座談承諾的跳票,在今天召開修訂該要點的會議,卻引爆衝突!

縣教師會主張:

(一)      公開帳目:「經費實報實銷,經費應經課後輔導【含寒暑假學藝活動】委員會議決後使用,提報於校務會議報告;並隨會計報表公告於校內明顯處。」

(二)      減輕家長負擔降低收費:調降原行政費占30%之費用為20%,估計可以替每位家長省下將近兩百塊的費用。

(三)      不得強制收費,有餘額應退還學生:「收費應給收據,並應納入學校會計,專戶儲存,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處理,不得列入註冊程序單,作為註冊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每期結算總經費支付鐘點費及行政費後,若尚有節餘款則平均退還給學生。

衝突起點,「不准錄音!」廖家春霸權作為

會議中爆發最大的衝突是,教育局副局長廖家春,以主席身分要求縣教師會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詢問是否秘密會議?廖家春回答:「不是!」但要求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與廖家春辯論,要求拿出法令依據,廖家春現場拿不出來,家長會代表、校長代表竟以集體離席表達抗議!

縣教師會質疑:「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敢說卻不敢負責任?」  

為了捍衛課後輔導的相關條文原封不動,我們看見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在整場會議進行中交叉掩護,就是不進入條文討論,更是害怕觸及調整經費的部分。  

有關課後輔導的利益糾葛,在這場會議中活生生的演出!

我們不經要問: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

是與課後輔導費中,工作人員業務加班費,校長可以領到20個基數點的金額有關嗎?還是除了現場校長們所說出挪用支付學校其他水電費、添購設備、維修…等等費用有關?還是有更多不為人知的經費運用方式?

這不難想像為什麼許多學校校長極力的用各種變相「鼓勵」方式,達到強迫的目的,要求學生參加課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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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

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電話:03-2804662、03-2804665

傳真:03-28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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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9 下午 08:42:38

希望我的孩子能迎接多元化的第八節課程,

期待中!有光明的感覺!撥雲見月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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