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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上午 06:15:29

放假和在小學校教書的朋友聊天,聽他說小學校的特殊情形,實在很誇張有趣,貼出來一起笑一下。

 

話說:

換了一個校長,自己都不簽假單,要主任去簽,說的好聽叫做權力下放,可是大家都知道是沒擔當故意逃避問題,因為學校裡有個最會偷雞落跑的護理師兼人事,校長不敢也不想面對。

 

或許這個校長老早就聽說這位:長官不在就偷溜、出差費領比其他人多、填了假單第二天又自己偷偷撕掉放白假、寒暑假放假總是放不完、但全年請假時數記錄卻比誰都少的學校奇人,大概心裡想反正這鳥不生蛋的小學校老子三年待完走人,不必放太多感情,更不要得罪這位奇人,加上還有桃園縣護理人員什麼會的當護理師後盾,不好惹,少淌渾水算了。

 

更妙的是,這位校長老兄還想到了平日4點下班後,留在學校到430就算加班1小時,可以累積到寒暑假補休的大絕招。此招一出,果然轟動,那位學校奇人4點不到,換上輕鬆的慢跑鞋,操場走啊走、跑啊跑,4點半不到,運動也做了、班也算加了,滿足的開車回家。如魚得水呀!

 

一個學期呼隆過去,又到暑假快樂時光,只見這位奇人幾乎天天放假,出差、公假、加班補休用不完,在暑假過完,開學之後還有好幾天公務員休假沒休完,怎麼辦?

 

只好在年底前努力把假休完,反正護理師休假是政府預算裡的學校人事費幫她付代理人費用,又不花她自己的錢,這麼好康怎麼能浪費?吃剩的營養午餐都要帶走了,何況這沒本錢的生意,不做豈不可惜?

 

於是,學生上學一樣放她的大假,能奈她何?

 

其他鄉民質疑為什麼這個問題校長不管?裝瞎還是無能?校長說:『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知道自己該做什麼,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唉呀!負責管假的管不住自己,負責管人的不想管別人,趣味啊,這樣的偏鄉小校!

 

腦殘的我覺得奇怪?這所學校的鄉民們幹嘛不比照辦理,學這位奇人大家一起放大假不就好?原來,管假的只是管不住自己,卻很會管別人喔!要學她,卡早睏卡有眠咧!

 

有個疑問:這樣差假管理不實的奇怪情形,算不算是圖利他人啊?

教育產業工會這樣大,人才這樣多,幹部這樣精,有哪位研究過這種現象?

問題會有解嗎?

 

人家說文章要加上『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就不必負責了,對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上午 08:32:30

其實這種情形很多

說好聽叫做人情味濃 因為人少大家工作多比較累 偶爾輕鬆偷閒其實也還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上午 09:20:26

聽說某學校的

護理師也是這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下午 02:26:57

如果XXX不是兼人事會不會公出的機會就會減少阿

所以贊成讓兼的工作拿掉

相信會讓其他人更平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下午 08:24:17

把"護理師"改成校長或主任或組長或老師或幹事或工友等等......

以上事件應該都似曾相識吧?

每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不要因為自己學校有這樣的人,

就認為其他學校也這樣,

烤肉校長已經被po文po到好像所有校長都這樣,

輔導室也在這留言版成為肥缺,

學校行政彷彿成為教師會留言版公敵,

每個學校護理師幹事工友職員等等都是好像閑閑沒事做,

如果看不爽該校護理師行為,

解決這件是最快最根本方法,

就是叫護理師不要蒹人事,

把健康中心管好就行了,

她就沒有理由球員兼裁判亂請假,

而且不蒹人事,就不會請一大堆公假外出,

另一個疑問,她能請假如此浮濫,

是否跟學校風氣也有關,

是否整個學校請假都是如此寬鬆,

繼續讓她蒹人事

是不是怕如果真正人事專才來管人事,

請假一切依法辦理,大家就無法無法隨意請假了,

所以只好睜ㄧ隻眼閉一隻眼,忍耐她的行為?

現在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都在推校護回歸正職,

人事主計由專業人員兼,

聽說有些校護怕不能兼人事主計而吵著要退出護理人員協進會,

所以,如果嫌該校護理師請假浮濫,

就請校長免除她人事業務,

由真正人事專員來執行人事業務,

只是,如果真的人事專員執行人事業務,一板一眼一切按照法條來,

大家日子就不輕鬆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下午 10:10:53

烤肉校長已經被po文po到好像所有校長都這樣

      No,長期閱讀言論廣場的人都知道烤肉校長是誰

輔導室也在這留言版成為肥缺,

      No,是少數僥倖份子不尊重專業

護理師請假浮濫,是否跟學校風氣也有關,是否整個學校請假都是如此寬鬆,

      的確,當一個學校風氣靡爛,身處其中的人──守法的人、正直的人,的確感覺非常痛苦

      比如大家都吃免費的便當,你吃是不吃?進退失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3 下午 05:49:04

4樓是在說害群之馬四字吧     幹什麼把所有人扯進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4 下午 09:32:54

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
100
628日府人給字第1000251609號函修正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制本府所屬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員工加班費之支給,避免浮濫,特訂定本要點。


二、各機關員工可於上班時間內辦理之業務或活動,不得藉故於星期例假日或下班後辦理。日常公務之處理,應以上班時間內辦理完畢為原則,辦理有時效性或應業務特殊需要,無法於上班時間內完成者,始得申請加班。


三、員工如確有加班之必要,應由各機關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指派,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二十小時為限;惟因業務特性或工作性質特殊或為處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解決突發困難問題,或搶救重大災難,或為應季節性、週期性工作,需較長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作,得申請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不超過七十小時為上限。


前項專案加班應於加班前一個月(每月二十五日前)填報預定逾時加班人員名冊,並敘明加班事由、日期、時間及所需經費來源等,授權由各一級機關核定後始得支給加班費。但為解決突發困難問題,或搶救重大災難者,不受每月二十五日前填報之限制。
如因業務實際需要須超過七十小時者,應報由本府核定後始得支給,其申報方式及程序依前項規定辦理。
警察機關外勤警察人員及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之專案加班,得不受上開規定時數之限制,惟仍應本撙節原則從嚴辦理。
各機關簡任以上人員並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有案者加班,除前項所列人員外,均不另支給加班費,但得依加班事實按規定擇期補休假或獎勵。


四、員工加班經主管指派延長工作者,應事先依相關差勤申請程序填報加班事由、日期及時間等,並送請主管審查及核定後,始符加班申請手續。


五、各機關員工申請加班費或加班補休假,如有重領、冒領、虛報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除嚴予議處外,並列入其平時考核及年終考績(核)之重要參據。


六、各級主管應加強查核所屬員工加班情形,嚴格執行加班之管制,並負起查察督導之責,以避免有浮濫、虛報或形成固定津貼等情事之發生。


七、為加強各機關員工加班管制,本府人事處得指派專人不定期實地查證,如經發現無故不在加班場所者,概以加班不實論,除註銷當日加班申請外,並視情節簽處。


八、為減少加班費之支出,員工經依規定指派加班者,各機關應鼓勵所屬同仁儘量選擇在加班後六個月內補休假,不另支給加班費。


九、加班費支給以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經各機關主管覈實指派延長工作者為限,且免刷卡員工加班者,其加班起迄時間應有簽到、退或其他可資證明之紀錄。


十、各機關員工加班所需經費應在原有預算科目支應,並不得辦理追加預算及經費流用等情事。


十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各機關員工,其加班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要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5 下午 09:05:08

護理師兼人事好奇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4 下午 08:42:22

這些也太不夠看了

我一樣在偏遠學校

暑假都上半天

沒來沒關係

記得請休假刷國旅卡就好

有人值班就行了

大家都很混的啦

我知道很多大學校也是

不要太計較

一起混比較開心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5 下午 02:47:10

兼人事還有錢領

那兼出納(沒錢領 )

奇不奇怪?

寒暑假行政還有半天喔

我們都上一整天喔 (有公文重申的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25 下午 09:16:24

小學校出納真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要不是校長...應該很少人會接出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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