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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教老師也應該減課嗎?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45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6 下午 07:38:52
為減輕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負擔,增加教師備課時間, 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均減二節,國民小學導師每週再減二節, 特教老師因學生差異性大,要備的課比普通班老師更多領域,更多年級,需要更多時間, 還要負責全校的特教行政相關工作,如學情障鑑定、教科書和交通費補助、IEP擬訂等, 課稅時也一樣要課稅,當普通班老師都減課時,誰想到特教老師也應該減課! 雖然班級人數少,但特教老師的負荷絕對不會比一班老師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7 上午 09:00:51
沒錯!! 麻煩也支持一下特教老師!! 這些特教老師真的很辛苦,每天都要面對這麼多特殊孩子!! 別忘了他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7 上午 09:24:19
特教老師每天接觸身心障礙學生,像我現在在資源班服務,校內普通班導師都將班上最頑劣 的學生,或是過動症,情緒障礙的學生,其他身心障礙的學生送進班上,因為這是我們特教的工作 ,所以必須多花很多心力在輔導和備課上,加上最近又要面對特教評鑑,還有一般性的特教行政 工作,家長的要求,導師們的希望,其實每週22節課程已經排得很緊了!為了維持服務品質,又要 滿足特教學生的特教需求,我本人可以上22節,但是減課的4節我也希望能以超鐘點的形式,要不然 我就只好減少堂數,以維持服務品質了!對於校內的特教班(啟智班)老師更辛苦,他們下課時間仍必須 在班上顧小朋友,深怕學生一出教室與普通班學生發生碰撞,每天0730到校,一直到1540學生放學才鬆口氣 ,所以他們更應該獲得減課超鐘點,也希望縣府特幼課能重視這些問題,我想所有教師都很辛苦,但願大家 的減課配套措施都能確實符合現況,把更好的教育品質,回饋給學生,這樣老師課稅減課也不會被 外界有些不明實況的人攻擊和誤解,教師也能受到些微的尊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8 下午 08:12:52
我支持版主觀點 但是 版主不要抱著太大希望 因為 在教0會的眼裡 只有導師才是老師 他們只為導師爭取福利 科任和行政都不是老師 人數少的特教老師更不用說 慢慢等吧 說不定等到退休都還沒有答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8 下午 09:07:43
新的辦法中是所有老師都一定減課2節 不管是科任;導師還是行政和特教 目前討論的是超鐘點的問題,因為特教老師不太可能像 普通班老師一樣,把課分出去給別的老師上,所以至少要能讓特教老師 在吸收課務的情況下得領超鐘點津貼!! 這樣對這些特教老師才比較合理一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下午 01:02:01
【會議報告】1000114研商「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服務辦法」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縣教師會總幹事 廖建中(詳細會議記錄請參考教育局所整理為準)
●時間:100年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 ●地點:兵役局會議室 ●主持人:陳副局長金源
本次研商會議高雄縣教師會由總幹事廖建中代表參加。
會議決議重點如下:
1、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因受限於其行動能力、感官能力、認知能力或身體病弱等狀況,而無法自行上下學者。
2、本辦法交通服務係指提供小型無障礙車輛、計程車或交通費等。
3、小型障礙車輛、計程車之申請及補助事宜依「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申請小型無障礙車輛乘客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4、交通費補助依該申請學生之戶籍所在地與就讀學校兩地間之直線距離核算,距離未達1500公尺者補助800元,達1500公尺者補助1000元。
【牛奶瓶】最近,很多會,報告很多,轉發廖建中總幹事昨晚寫好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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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9 下午 05:07:44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1259877313 role="main"><DIV class=plainMail>【會議報告】1000113研商高雄市特教教師授課節數表草案會前協商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縣教師會總幹事 廖建中(詳細會議記錄請參考教育局所整理為準)
時間:100年1月13日(四)下午2時30分 地點:高雄市特教中心3樓會議室(愛國國小) 主持人:黃科長盟惠
本次協調會是為了訂定高雄市特教教師授課節數的會前協商會議,高雄縣教師會由我代表參加,我在會議中的主張重點整理如下:
一、有關本市特教教師授課節數,應該在維護學生受教權、維護教師權益的前提下,按照陳菊市長「高高平」的承諾辦理,避免發生「一市兩制」的狀況。
二、特教教師授課節數應比照普通班排課原則,朝向固定節數的方向排定。
三、有關「特教組長」的排課,原則上比照該校之普通班組長節數排定,為維護特教學生受教權,因特教組長減課導致總授課節數不足部分,由教育局以鐘點費方式補足。
四、巡迴輔導班方面,視聽障巡迴輔導班教師部分原草案以「小時」計算,如換算成「節數」,國小部分高達25.5節,國中部分高達22.6節,與相關規定不符(過高)。建議所有類型的巡迴輔導班統一以18節節數排定。另,視聽障巡迴輔導班教師部分,原草案外加「每週固定督導會議3小時」,這部分與「教師授課節數」無關,應刪除。
五、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辦理行政工作,原高雄縣97學年度已取消特教召集人之設置,無特教組長設置學校之特教業務回歸學校行政人員業務辦理,由學校指定處室負責。建議新市府比照辦理。
六、國民中學「身心障礙類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資賦優異類分散式資源班」,原高雄市無「導師」編制,草案中擬比照原高雄市不設置導師。此舉違反「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國民教育法」等相關規定。有「班」就會有「班務」就會有「級務」,就需要設置「導師」,有「導師」設置就應該編給「導師費」,請市府應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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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2 上午 11:40:38
我曾經當過啟智班老師,也當過在家教育班老師,目前是資源班老師,也是教師會的特教委員會主委,教師課稅確定後,特教老師授課節數的部分,確實要重新制訂,10/8星期六在桃園體育場的身心障礙運動會,本人有與縣府特幼課長,表達特教老師的需求,課長也清楚表示,依照目前課稅後導師16節,科任20節,集中式特教班如:啟聰班和啟智班等,會朝超鐘點方式處理(雙導師費,每人三千元),資源班部分也會訂定授課節數的上限,也會朝超鐘點的方式處理,而目前桃園縣資源班導師費仍只有1人可領導師費3000元(導師費不課稅),但有些縣市如新北市是沒有給資源班導師費的,因此全教會仍在與教育部協調,雖然98.11.18特教母法已經頒佈,但很多特教子法仍在修訂當中,有些子法的修訂是中央的權限,有些子法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但特教老師授課節數,確定是由地方政府自行修訂,而桃園縣教師會部分,我會代表參加,而我10/8當天也有表達意見,希望在修訂桃園縣特教老師授課節數相關規定時,應該要讓各種類型的特教班老師出席,表達意見,希望結果都能讓所有特教老師滿意。但何時修訂和頒佈桃園縣新的特教老師授課節數,我無法確定時間,記得我曾參與99.2.9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一直到 100.09.22 才正式頒佈,(見教師會網站之法令規章→教育部法規查詢)。希望以上訊息,能讓特教老師明瞭,在此本人也留下聯絡方式,希望桃園縣所有特教老師都能提供特教相關意見給我,讓桃園縣特教老師的聲音能被聽見。手機 0982129160 ,e-mail: moxx67@yahoo.com.tw 侯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5 下午 02:14:22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1590844932 role="main"><DIV id=yiv1157725468><DIV> 【2011/10/1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101年教師課稅,桃園縣特教老師授課節數修法方向』 本會特教主委侯振輝老師回應特教老師詢問有關『讓啟智班老師也能享有超鐘點』之問題,詳如後附: ============================================================= 主題『101年教師課稅,桃園縣特教老師授課節數修法方向』 作者 : 特教主委 (2011年10月12日撰;人氣:92) 我曾經當過啟智班老師,也當過在家教育班老師,目前是資源班老師,也是教師會的特教委員會主委,教師課稅確定後,特教老師授課節數的部分,確實要重新制訂,10/8星期六在桃園體育場的身心障礙運動會,本人有與縣府特幼課長,表達特教老師的需求,課長也清楚表示,依照目前課稅後導師16節,科任20節,集中式特教班如:啟聰班和啟智班等,會朝超鐘點方式處理(雙導師費,每人三千元),資源班部分也會訂定授課節數的上限,也會朝超鐘點的方式處理,而目前桃園縣資源班導師費仍只有1人可領導師費3000元(導師費不課稅),但有些縣市如新北市是沒有給資源班導師費的,因此全教會仍在與教育部協調,雖然98.11.18特教母法已經頒佈,但很多特教子法仍在修訂當中,有些子法的修訂是中央的權限,有些子法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但特教老師授課節數,確定是由地方政府自行修訂,而桃園縣教師會部分,我會代表參加,而我10/8當天也有表達意見,希望在修訂桃園縣特教老師授課節數相關規定時,應該要讓各種類型的特教班老師出席,表達意見,希望結果都能讓所有特教老師滿意。但何時修訂和頒佈桃園縣新的特教老師授課節數,我無法確定時間,記得我曾參與99.2.9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一直到 100.09.22 才正式頒佈,(見教師會網站之法令規章→教育部法規查詢)。希望以上訊息,能讓特教老師明瞭,在此本人也留下聯絡方式,希望桃園縣所有特教老師都能提供特教相關意見給我,讓桃園縣特教老師的聲音能被聽見。手機 0982129160 , e-mail: moxx67@yahoo.com.tw 侯老師
本人最近一次參與特教子法研商會議的時間為100.7.15 第三次修訂會議(通常會參考北高或台中等直轄市的相關辦法制訂),內容為: 1.桃園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辦法(草案)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3.桃園縣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草案) 4.桃園縣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草案) 5.桃園縣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要點(草案) 6.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順便附上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93年9月7日府教特字第0930229343號函 一、為使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有所依據,特訂定本要點,使各校課務編排有所依循。 二、本要點所稱之特殊教育班(以下簡稱特教班),包括身心障礙特教班(如啟智班、啟聰班、身心障礙資源班、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視障巡迴輔導班、不分類巡迴輔導班)及資賦優異特教班(如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英語班),體育班比照普通班授課節數規定。 三、本縣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教師及特教組長每週授課節數參照表如附表。 四、本要點自九十四學年度起實施,請各校參酌附表規定自行依學校實際現況酌予調整特教班教師之授課節數(各校內部標準需一致),惟國小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不得低於四十節、國中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不得低於五十節、自足式特教班班級不得延後上課或提早放學,且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包括上課時間及作息時間)應與同年級普通班學生相同。 五、各類特教班國小(含幼稚園)每班編制教師二人,國中每班編制教師三人,惟國中資賦優異班教師編制為七年級:三人、八年級:三人、九年級:二人。特教班教師依法應進用合格特教教師擔任,並以專任為原則。 六、特教班教師以兼任特殊教育行政工作為原則,除兼任特教組長外,不得兼任其他組長,特教班教師如囿於學校員額編制需兼任特教組長外之一般行政職,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且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其擔任組長所酌減節數應比照其他組長納入全校總體節數分配,不得減少任教特教班之每週上課總節數。 七、學校設有三班以上特教班(包括身心障礙班及資賦優異班),得核准設置特教組長乙名,且若學校身心障礙班達五班(含)以上者,特教組長得再酌減授課節數二節;若學校各類資賦優異班(不含體育班)達三班(含)以上者,得於特教組長下設置各類資賦優異召集人乙名,協助特教組長辦理特教行政業務,並酌減授課節數二節。 八、國中、小特教組長資格:以具備合格特教教師資格或曾擔任特教班實際教學經歷者優先。 九、特教班教師應以專任為原則,如因學生學習需要與普通班教師交互支援教學,應對等(1節換1節)補足授課節數,且不得超過專任教師授課總節數之二分之一。 十、其他:本縣各校在家教育兼任巡迴輔導教師每週授課節數酌減二節,以利其執行在家教育學生巡迴輔導工作,惟兼任教師如為特教班教師,其酌減節數應納入學校特教班總節數分配;兼任教師如為普通班教師,其酌減節數應納入學校普通班總節數分配。 十一、各校如有特殊情形,於不影響特教學生受教權原則下,得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府核備後實施。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DIV align=center><DIV style="OVERFLOW: auto; WIDTH: 864px">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教師及特教組長每週授課節數參照表 班級類別 教育 階段 | 身心障礙特教班 | 資賦優異 特教班 | 特 教 組 長 | 備註 | 自足式 特教班 | 資源班 | 巡迴輔導班(包括視障及不分類) | 在家教育班 | 導 師 | 專 任 教 師 | 導 師 | 專 任 教 師 | 專 任 教 師 | 專 任 教 師 | 導 師 | 專 任 教 師 | 學前 | 比照普通班 | 無 | 18節 (不含交通 時間) | 18 小 時(含交通 時間三小時) | 無 | 併國小特教班數合併計算 | | 國小 | 包班制 ,惟不得低於20節 | 包班制 ,惟不得低於20節 | 20-22節 | 比照 普通班 | 14-15節 | 國中 | 14節 | 18節 | 14節 | 18節 | 16節 (不含交通 時間) | 14節 | 18節 | 8-10節 |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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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言論廣場:主題『讓啟智班老師也能享有超鐘點』●● ===============================================================================================
作者 : 啟智班老師很辛苦 (2011年9月22日撰;人氣:575) 在之前固定節數的時候,普通班導師已經固定每周20節
啟智班老師卻因要照顧特教孩子的關係,從最晚八點進校門到四點下班
所有的時間永遠都要在班上!! 不管節數固定在幾節
啟智班老師永遠都是滿滿的32節!! 甚至偶爾星期五下午想補休辦點私事的權利也沒有
眼看導師減課已經通過,啟智班老師又是沒有辦法享受到減課的一群
不曉得可否在這裡懇請教師會同仁協助,如果啟智班老師實質上沒有辦法減課
能不能讓啟智班老師至少享有超鐘點的權利,至少像普通班老師一樣,每周四節提供補助 ---------------------------------------------------------------------------------------
這個要求不曉得會不會太過份?? 只是這麼多年以來一直都是滿滿的32節,至少能讓啟智班老師 在同樣的位置上時,也能享有一點點平等的待遇,再麻煩教師會幫忙一下!! 也請縣內的啟智班老師們多多回應這個版~~讓自己也參與發聲一下!! 感謝!! 感謝!!
====================================================================== 樓 : 1 作者 : 特教老師 發表時間 :2011/9/22 下午 09:47:41 從來沒想過自己原來一整天待在學校裡這麼長的時間 偶而真的也會想要休息一下 雖然課表上跟搭擋是有分堂 但是上課就是一定要在教室裡看著孩子 不管那一堂是誰上課 另一個人一定要做協助的角色 認真想想...還真的是滿滿的32堂 如果能有超鐘點 感覺上心裡會平衡一點
=========================================================== 樓 : 2 作者 : 確實如此 發表時間 :2011/9/22 下午 10:46:22 啟智班真的很辛苦 雙導師加上特教助理員 都還是忙得不亦累乎... 心有戚戚焉... 深有同感 ======================================================
樓 : 3 作者 : 資深教師 發表時間 :2011/9/22 下午 10:56:48 國中導師雖然是16~18堂,課表上如此,但是沒課的時候一大堆考卷與作業要批改,還要配合學校上第八堂,說實在,我教了二十多年,擔任7屆的導師,都是上午七點到校,下午六點才下班!累得像狗,並不輕鬆!當然我的付出,讓我曾獲得三年屆的績優導師獎(我依稀記得這個獎總共只辦3~4年)。 至於您提到的減課,公文針對國中小教師,並未特別指出普通班教師,故只要是中小學老師,都可以減課,並非獨厚普通班教師!您、我都是中小學教師,只是任教領域不同而已! 所謂授課時數指的是課表上的堂數,並非上班時間!每位教師上班時間都是8點到16點,不因課表是空堂就閒閒沒事做,只要有心要做事,無論普通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都一樣辛苦,在民營企業也一樣! 您課表上的課可能不變,因為全體特教教師所減總額並未達專任教師節數,無法增聘教師,政府會以超鐘點支付給您! ========================================================= 樓 : 4 作者 : 謝謝!! 發表時間 :2011/9/22 下午 11:19:47 謝謝樓上老師的支持 啟智班不僅工作量重,而且不論任何時間教室裡都有學生 常要一面看學生,一面處理班級事務,假日時常需要研習 但從沒辦法在額外時間補休,課表上永遠都是滿滿的32堂課 之前普通班已經固定節數,但啟智班卻是名不符實,永遠都是超鐘點 現今導師又已減少四節課,但啟智班老師彷彿又是被忽略的一群,這減課是絕對減不到的 只希望能比照普通班老師享有超鐘點的待遇,小小希望期盼教師會能幫忙處理!! 感謝!!
====================================================== 樓 : 5 作者 : 特教老師 發表時間 :2011/9/23 下午 01:06:52 特教班老師的確很辛苦 一整天的時間都被學生綁住 減課也減不到特教班老師 希望教師會能幫特教班老師出聲 像超鐘點的權利 特教班都能跟普通班一樣享有 感謝各位出力且辛苦的伙伴們!! ================================================== 樓 : 6 作者 : 啟智班教師 發表時間 :2011/9/23 下午 03:09:54 是阿...,超時就算了,就連下課的時候也無法稍稍休息一下,孩子下課在外面的時候,我們老師與助理員就像警衛一樣必須在外面站崗,眼睛直盯著我們的孩子,深怕他們跌倒了,或是不明事理的去推弄普通班的孩子,連上廁所也都緊緊張張,每次總是以最快的速度解決再快速回到班上,今天減課原則,在啟智班是確實無法"實際"執行,所以,如果可以有超鐘點的措施,至少心理感受會平衡一點!!
※歡迎推廣訂閱: 育產業工會(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DIV></DIV><DIV class="contentbuttonbar msgview clearfix" id=contentbuttonbarbottom><FORM name=showMessageForm action=showMessage;_ylc=X3oDMTBucmE3ZG1hBF9TAzM5ODMzMTAyNwRhYwNkZWxNc2dz?mid=1_8123_ACDCvMsAAEszTpWC4wSM7zdZVu0&fid=Inbox&sort=date&order=down&startMid=0&filterBy=&.rand=449761517 method=post> </FORM></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上午 08:57:22
感謝各位特教界前輩,為我們弱勢的特教老師發聲,在大家熱烈討論特教老師授課時數是否該減堂數的時刻,請大夥別忘了,關於特殊教育的相關法規及訊息是否已深植所有老師心中,前輩們在前方戰場努力拚命,身為後方的我們,也努力的向學校行政及普教老師澄清我們的工作內容性質,無奈 扯破喉嚨沒人理!無情 本是同根深相煎何太急!無解 在所有特教理念尚未能受到大家認同的時刻 說這些〈減課〉 唉!!! 真的為大夥心疼.... 無論如何 還是謝謝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0/18 下午 03:20:32
感謝教師會替特教老師發聲 其實特教老師要的不多,說起來好像也很可笑 只是希望跟普通班老師一樣,享有減課的權利 如果不能減課給他人上的話,至少要能超鐘點!! 加油吧!!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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