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關於928活動的流程控管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450 )
作者︰test 大家好: 所以我大感不平,並對教師工會提出質疑,結果教師工會還搞白色恐怖阿,我每天都會來教師會網站, 我支持教師會理念,但對此次教師會處理態度再次提出抗議.... IP119.14.189.90
作者︰test 大家以和為貴,到此為止.
作者︰test 大家好: 個人活動當日位置是最接近大壩分站的「石門勝景」旁擔任交管志工 三三兩兩一群一群騎車上山的老師 的確有熱心的同校老師提醒自己伙伴分站點要核章 並協助收摸彩券一起拿去核章 版主所謂的:『親眼看見有一人拿六張摸彩章蓋章』 應該是我所理解的這回事 我知道同校一群人騎上大壩,有同事熱心幫大家收摸彩券一起去蓋章... 因為我在附近值勤,的確有老師提醒摸彩券要蓋章,當場一起幫忙收摸彩券, 我是有發現這樣的情形,不知道和版主說的情形是否一樣? 您的其他質疑我並不在場 一大早五點多出門擔任志工 沿線幫忙布置旗幟、交通錐 只知道自己看到的部分 其他就不清楚了 交管志工
作者︰test 樓主 我不太同議您的觀點喔 就這議題有回覆的人回應來看 您的觀察或解讀並非都正確喔 現在工會可能追究您的法律責任(依理事長的發言解讀) 您再上來喊白色恐怖 照您所言那永遠不會成立毀謗或公然侮辱啦 因為都是白色恐怖的陰謀啦~~
作者︰test
作者︰test 監督?你自以為是什麼角色? 教師會不是有法律顧問嗎?還是我自己出的會費的呢, 你出的會費?教師工會只有你一人?
作者︰test 請大家靜下心來,人家教師工會的幹部真的很辛苦,你看他們自己辛苦了那麼久,結果也沒人摸到大獎,人家還不是盡心盡力的默默付出,希望小老弟就此打住吧!
作者︰test 不要成立了教師工會後 只會自己人打自己人 我真的看不到工會因為減課或三千元導師費氣得跳腳 笑掉人大牙了不是嗎? 有會員質疑有瑕疵 為什麼工會幹部不講清楚就好 還發信一副要人肉搜索 對待自己的會員不需要這麼刻薄吧 我真的越來越瞧不起這樣的工會團體..............
作者︰test 教師工會,可以的話,應以外侮為先。 比如全家盟、人本基金會與校長團體等,近乎對立團體的鬥爭, 是否應先去面對???? 工會的基本,是全體會員。沒有人說工會幹部不辛苦,但真的別再把矛頭向內了。 最傷的是內部的和氣。
作者︰test 樓上說的對 我今年第一次報名擔任交管志工 甘願一大早五點多起來為會員們服務 就是希望我們工會越來越團結 IP兄認為活動有瑕疵 工會幹部溫老師也已正式提出說明 個人也就當日值勤所見還原了部分事實 目的就是如果有誤會 說清楚講明白就好 如果真有IP兄所言誤失... 工會也該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但IP兄身為會員 先砲口向內 樓上賢兄也還會認為不是自己人修理自己人嗎? 個人活動當日擔任志工 也只是略盡棉薄之力 IP兄你呢? 坐享其成嗎? 明年一起來當志工 改善你所謂的活動瑕疵 我們工會成員是教育人員 該有雅量接受事實 我們也該更加團結 我見此議題非理性檢討 反而挑起情緒字眼 試問:IP兄 為表達一己不滿 需要化名各種身份來自導自演的一篇篇回應自己嗎? 同一個IP被公布 也只是導正視聽 我能理解公布IP的原因 因為是同一人..... IP兄你放下吧! 我這志工不願見到工會內耗、內鬥 也請IP兄保持一點教育人員的尊嚴 別自己回應自己文章的方式 這個論壇會更乾淨的!
作者︰test 致IP119.14.189.90: 工作人員也依程序辦理,凡與會的267名會員教師均已完成簽到手續。
二、今年是「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成立後,第一次舉辦928活動,為求凝聚當天參與活動教師們的向心力,本會讓會員於活動前先領取紀念衫,並列表紀錄,且鼓勵會員教師在活動當日穿著。故已領取紀念衫而未參與活動者,均已一一電話聯繫確認,並將依活動計劃之注意事項處理後續。 三、研習之審核,我們必定依活動之簽到表予以核給時數,至於未簽到之會員,本會不會給予研習時數(即使參加一般的研習活動,不也都得辦理「簽到」,相信這是老師們都知道的);一般研習的回報訊息有兩種,一種是「報名成功」,一種是「審核通過(同意核予研習時數)」,您恐怕要確認一下,因為本會業已與縣府的教師研習系統的網管人員確認過當日未經本會核定完成簽到手續的人員「並無核研習時數」。 四、活動中途點核章處之工作人員,確實遇到學校派代表拿了數張摸彩券核章,但都做了摸彩券數量與人員數量的核對,畢竟會員資格已在報到處審核過,無須再重覆檢視,且活動中途點核章處之工作人員當日也剛好都為每一個核章的的參加人員拍照留影。 五、若您真的參加了活動,若您握有數十張參加活動的相片,歡迎您將相片寄至本會信箱tyttw@ms49.hinet.net,本會將秉持著公開、公正的原則處理此一事件,也呼籲您儘快提供足以證明您所述之證明資料,以免有更多的爭端。(不過就本會自上週(9/30)連繫您之後,您即表示會將參加照片寄至本會信箱,不過至今,ㄧ週又過去了,昨日您又親向本會表示會將照片寄至本會的信箱,但截至發稿前,我們仍然沒有收到!) 六、教師會再次感謝各位會員熱情的參與928活動!
作者︰test 您於 2011-09-24至2011-09-24 所參加之 「2011陽光、親子928—單車、健走暨愛護水資源」活動 研習,已結案並核給時數。
作者︰test 本人要的是公道,不要謊言,道歉不就落幕嗎...
作者︰test 9樓說的太棒了 試問:IP兄 為表達一己不滿 需要化名各種身份來自導自演的一篇篇回應自己嗎? 版主,你一點ㄦ羞恥之心也沒有嗎? 隱身在一串IP數字後,這麼有安全感啊! 什麼自己人打自己人,誰跟你是自己人啊!!!!!!!!
作者︰test
作者︰test 「119.14.189.90 」,我還是不知道你是誰耶! 報出你的大名與服務學校吧!讓大家真的認識你,別躲在IP後了! 說實在的,個人是很不恥你用不同化名自導自演的作法!
作者︰test 這個地方ㄚ.... 不都是同一人 用不同的化名 上來回應的嗎?
作者︰test 如果樓上所述為真, 那麼會員甲和會員乙是同一個人嗎?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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