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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2 下午 08:31:41

制度不立,明年可能輪到你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2 下午 08:49:00

推推推~~~

 

+1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2 下午 09:13:36

再任由校長隨意而為,以少子化的速度,大家很快就面臨了...現在是賽跑的時候,看建立制度快還是自己被超額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2 下午 09:40:24

教育局怕抗議,還是得用這招,逼縣府解決...把事情搞大,....無奈每次都要這樣,誰要他們只有這樣才理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2 下午 09:48:53

http://email.moe.gov.tw/EDU_WEB/sendmail/send.php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3 上午 08:55:20

這件事的確很嚴重,如果已經明確訂立規則校長還可以這樣胡鬧

那這個校長至少要簽他個小過才行,大家要趕快團結起來

不要讓這齣鬧劇成真~~~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3 下午 12:26:18

推推推趕快搶救阿!

有沒有青溪的阿?.... 只是青溪真的有超額教師嗎?100學年度?(聽說事情不是我們想的那樣)

因為好像還能考該校的代理教師(還有實缺?)

(不好意思,認真了一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3 下午 07:47:19

這校長太機車∼
不收就要事先說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3 下午 08:33:13

教評會才有權,校長個人無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3 下午 08:36:11

<DIV style="OVERFLOW: auto; WIDTH: 864px">

 

教評會才有權,校長個人無能..

</DIV>

 

校長把責任推給教評會?太窩囊了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3 下午 09:58:07

可以講一下青溪國小是出現什麼狀況嗎?或是到哪裡爬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4 上午 08:39:31

http://www.tyt.org.tw/MainShow.asp?FBTitle=%B3%CC%B7s%AE%F8%AE%A7&forumid=41&id=8258<div>原來在教師會網站上就有說明</div><div>
</div><div>然有一點不解</div><div>為何被超額的人要切結不回原校?</div><div>不曉得有沒有人知道</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4 下午 02:20:07

暑假期間,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仍沒閑著,各種教育問題與教師權益問題仍然持續發生,其中最烏龍的竟是成功國小校長王朝貞在超額介聘(100511日)作業完成將近三個月後,10081日突然告知謝姓老師「【我不會發聘書給你】!【你應該回青溪國小! 】」,讓已經與青溪國小切結並領離職證書的謝姓老師陷入進退維谷的窘境,並向本會求助:「本人很惶恐,現在我該何去何從?【100學年度我應該到哪個學校任教?】縣府應該給明確答案啊!〈我是正式合格教師,非流浪教師,應有工作保障權!〉」

本會了解狀況之後,直呼:「成功國小校長作法太離譜、太誇張!」

謝姓老師指出:「本人是參加今年511日〈桃園縣超額教師分發作業〉的老師,當天分發到〈桃園市成功國小〉並報到、教評會面 試通過;我是經過【桃園縣超額教師正常分發作業程序】:積分送審、分發、報到、成功國小教評會面試審查結果通過,一切照程序走,為何會有【成功國小不發聘書給新進老師】的問題發生?」

經本會了解,基本上謝姓老師在整個超額程序的作業上一切合理、合法,卻一直到81日至成功國小報到時,才被王朝貞校長告知不發聘書給她,並告知他應該回青溪國小,但青溪國小以謝老師在當時超額成功之後已切結不回原校為由拒絕,兩校校長在缺額認定上沒有共識,而同樣是青溪國小超額出去至南美國小的周姓教師,其南美國小校長徐自弘卻沒有這個問題,看來看去是成功國小的校長問題比較大,又成功國小不發聘書給謝老師卻發薪水給她,更是自打嘴巴!

結果謝姓老師自81日起,竟在成功國小、青溪國小、桃園縣政府之間成為人球,被互相推託,桃園縣政府更是放任兩個校長長達三個月談不攏,簡單的開缺問題竟然溝通仍然無解,外界只能猜測恐怕是兩校校長有著什麼心結與不和,否則怎麼把一個好好的老師當人球?

半個多月來,在酷暑中,謝老師奔波在兩校及縣府之間,還被縣府承辦人員罵「很煩!」,817日謝老師更累到病倒到醫院吊點滴,眼見就要開學,兩校校長的恩怨牽拖無辜老師,桃園縣政府又不主持公道,我們實在無法容忍,更何況成功國小是教師介聘的主辦學校,超額作業之前如果缺額有爭議就該解決,怎麼還拖到現在?

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七、有超額教師之學校在超額教師介聘成功後,該校不得因增班而增聘教師,另各超額學校如在當年度七月三十一日前有教師出缺時,超額介聘至他校之教師,依其意願得申請優先回原校服務,。」

往年國小教師介聘為顧及申請退休之教師,可能於81日前抽回不退,所以97年,為了退休開缺的一致性,當時教育局副局長郭工賓即要求退休缺不在當年開,一律在確定後於隔年開,如此運作多年,成功國小校長王朝貞若要爭議青溪國小沒把退休缺開出,就應該在511日作業前要求,更應該清查每個學校的一致性!不然也應該在七月三十一日前詢問謝師回原校之意願,結果呢?通通不是!

若不是將教師權益當兒戲,怎會兩校長協調超過三個月還調不出個所以然?桃園縣政府放任兩校校長自行協調無解,晾著謝師變成兩校人球,直至818日本會出面處理,819日傍晚桃園縣政府終於一改先前的說法:「..本案超額介聘作業仍屬有效,爰請  台端至介聘學校成功國小服務。」這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等於說明這三個月來成功國小校長王朝貞根本是「無事找事」、烏龍一場!現在,恐怕解鈴還須繫鈴人,本會呼籲: 成功國小校長王朝貞主導這件「超額老師變人球」案,現在應該出面收拾,以解決:即將開學,謝師的聘書仍無著落的問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4 下午 03:42:58

十一樓的,我覺得你說到重點了,我也是這麼看(寧願隱藏退休缺?應該說合法的技術犯規?)可憐的是我們乖乖積分調動的人,應該請校長都讓我們先超額(可以先插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6 下午 04:22:56

經本會了解,基本上謝姓老師在整個超額程序的作業上一切合理、合法,卻一直到81日至成功國小報到時,才被王朝貞校長告知不發聘書給她

這是不是說謝老師8月1日才報到?

會不會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所以衍生後面的事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6 下午 05:56:29

這種校長,位大權大,誰說校長在教師組工會後就無權無勢的???

教育部和全國校長聯盟開會時,那些可憐的校長,不是說壓力很大嗎???

還是校長們以把教師弄成超額,作為舒解自已壓力的方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7 上午 08:49:02

遽聞青溪國小老師  要填志願超額時  需簽訂切結書   當年度有缺額時不能再回原校服務 以致謝老師想回原校  卻不能  請問教師會  學校在法理上有權利要求老師簽切結書嗎  

 因為

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七、有超額教師之學校在超額教師介聘成功後,該校不得因增班而增聘教師,另各超額學校如在當年度七月三十一日前有教師出缺時,超額介聘至他校之教師,依其意願得申請優先回原校服務,。」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7 上午 09:22:15

聘書的日期如果不是今年731 到齊,那就是聘期還沒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7 下午 09:21:04

據悉兩位校長是 麻吉

人球事件  兩位校長  是否再扮演黑白臉 或 唱雙簧

大家來譴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03:24:46

一群豬頭為他人做嫁還自以為是

 

住桃園的都知道77國小年年減班,早走早幸福

這次利用合法超額機會脫離苦海

10000老大為同仁設計「切結書」助有需要者一臂之力,

事成之後還為兩位辦理擴大歡送會

有退休缺當然打死也不回

 

可憐我們Sucs教師會費繳太少,沒有去捧彭姐姐的大BB

收到爛貨還被嘲笑

 

不要欺人太甚,不知道的請閉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06:02:50

十九樓的!不知道您是哪位,但用詞請斟酌,會讓人誤以為你是成功的老師,這樣挑起成功.青溪.教師會的戰爭又何必?相信您不是本校同仁,因為頗不符本校校風,況且您暗指超額教師的不當用詞,奉勸請速刪文,網路留言還是需要負責的!王校長已在全校教師前說明此事,我想校長不會回應,我就多嘴代答!成功對於超額教師沒有任何意見,但正因超額教師受到大家的保護(連控管都能填)因此超額教師的資格豈能隨便?明明沒有超額的學校竟能有兩位超額教師?身為辦理教師介聘學校看到問題豈能坐視?問一下也不行?這是制度出現了瑕疵,當然青溪的做法也沒完全錯誤(個人認為只有請超額教師填切結書是很怪的事),本事件只是請教育局作出裁決(因制度出現問題),而兩校也都保留一個教師缺,因此,此老師絕非所謂人球!大家別再話燒了!

(以下是個人意見)

本人對教師會此事的處理頗不以為然!畢竟指責本校校長無事找事,烏龍等用詞,真是太重!只看到超額教師(她還不是真的超額)卻沒看見有可能出現的超額教師制度漏洞做出相關應對,是否只因教師會就是只是想找個校長罵罵,以證明有做事,暑假沒閒著?應該調查完所有說法再來發表...不然很糗,總不能單單說罵錯人就算了吧

以上

成功國小的小小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06:10:36

謝謝樓上的補充說明,避免誤會

這中間最煎熬的是青溪的那位老師

制度的不合理可以被討論,但是不要拿誰來當試驗品

這件事,兩校都有責任,如果兩校能夠"積極處理";面對這個制度上的缺失

那這位老師就不會差點成為制度下的犧牲品

如果沒有教師會出面,那後果不曉得會如何發展

階層體制下個人的力量實在渺小~~謝謝縣教師會的積極處理,也麻煩兩校別拿老師來當實驗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07:18:26

完完全全同 意樓上的說法(雖然我也不能負責)

我想縣教師會此事只有搞對了對象,就是受害者(超額教師),但弄錯了指責的對象

(請自行判斷,我認為不是兩所學校,反而我認為兩位校長都很棒,君不見都是旁人指責,而兩校無人回應?....除了我^^)

但請注意

1.教師會的文章中只針對成功國小王朝貞校長而來

2.此位教師竟然會簽下所謂切結?不知樓上您的看法為何?(此位教師是否有條件交換?或是不知該校有四位老師退休?)所以她是單純的受害者?(有沒有給它很混亂?)

3.按照目前公布的結果,就是以後大家想調動,先想辦法請校長藏缺開超額?待八月後再開缺?(請注意這次的案例青溪是四名退休而非一至兩名)

4.青溪國小超額教師被欺負,青溪教師會或其他教師,沒跳腳?不知唇亡齒寒?成功國小校長公然違法,該校教評會坐視不管?也太小看成功的教師了?

我個人認為,大家都知道超額是非所願,所以給予最高的待遇,但如有人將大家的善意當作漏洞,或者不能讓超額教師依其意願選擇,應該是我最介意的事!

感謝縣教師會的協調,讓教育局趕快做出決定,但文中說本校校長無事生事,或烏龍等,實應還其公道

成功國小等到明天因颱風不用上課(上班還不知道)的小小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28 下午 07:32:21

忘了說明一點

一樓所謂的犧牲品?會犧牲嗎?

有興趣的話去查一下成功跟青溪的實缺

該位老師不會犧牲的!希望別再人云亦云了!

該位老師是從不會被超額學校出來的超額教師.....我自己都傻眼了

以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0 下午 08:13:31

回應多嘴補充

權位越高者享有許多資源與權限

更應謹言慎行

既然覺得法規有疏漏就應就事論事
從法理去爭取改變

不要拿小小老師當實驗品

或者可以徵求如多嘴補充之士的意願〈自願犧牲小我〉

先被超額

整個八月奔波於兩校及縣府

一直到開學前前一周還不知道要去哪個學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0 下午 08:21:25

青溪今年有兩位超額老師,


一位介聘至成功,一位介聘至南美

 

同樣的流程,同樣的狀況,

 

南美校長卻早已依規定發聘書給同樣來至青溪的超額教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0 下午 10:58:17

5樓的,不是你是誰?
但你寫的應該不是事實喔~請向你所提的人事單位查證吧~否則會讓我們各校的教師會老師為難,更被別人誤會「不求真相只炒新聞」
雖然這裡是可自由發表言論,但可不是依你「聽來」 或「自己覺得」來混亂視聽,而你的言論也會被誤會是版主,
這樣對教師會形象不太好~

我不知現在那名超額老師的狀況如何~看起來應該不會是人球吧,應該是在成功或青溪了吧
大家一直把話題延燒下去,其實我想對那名老師應該反而不好吧~
我想這 名老師應該只是在當下不確定學校時,那種無助,
希望身為教師會的成員給予與縣府相關單位的溝通協助,得到一個肯定的答案而已吧~

當事人希望在事情已確定且明瞭化後,然後再由我們這些無聊的人上網來評論這件事嗎?
我想應該不會的,否則那所謂的人球老師早就上來發表她的「想法」或「批評」了,甚至是感謝各方的聲援-----但都沒有看到
一個平凡的老師,應該不會想要去這樣炒作新聞的,這樣這所謂不是人球的超額老師不是在二校都會有些尬尷嗎?
這樣會對這所謂的受害者比較有幫助嗎?還是二度傷害,讓她在二校處境更顯得「特別」
利用別人當下的問題,現在還在炒作這樣的新聞,我是認為很不宜
況 且,發表言論的我們這些無聊的人,真的知道事實真相嗎?真的一一去查證所提到的當事人才發表言論嗎?
包括我也不是很知道,只是剛好認識評論所提其中一間學校的同仁而已-------但他的想法就不是如此

事情原本就解決了?還是在這裡發表言論後才幫助了這名老師?是這篇言論才搶救了這名人球老師嗎?
是誰的錯?我們真的心裡清楚嗎?我們真的把所有的來龍去脈瞭解了嗎?
還是我們都用自己的直覺去評論去製造一則鬧劇,去製造當事人另一個困擾?
說到誰就算誰倒霉而已------所以那所謂的人球老師和成功的校長都很倒霉吧~一直被我們各樓提起和評論

學校應該是詳和的,我繳交教師會費近十年,我常希望大家就事論事,不要做人身攻擊,也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
當老師的我們很忙碌,很渺小,但行政的同仁,也很忙碌,很無助,但我們真的不要再發表會傷害他人的言論吧~
讓這名老師也恢復平靜,應該才是幫助他的最佳途徑吧~
開學了,大家把精力放在我們的學生身上吧~各位老師大家加油吧~
孩子比較可愛,好好的教書,做好我們的工作,比較實 際一點吧~
評論我們所不知的事,且增加了他人的困擾,最後受傷害的同樣是教育界的同仁,何苦呢?
熄火吧~不要再燒下去了,除非這名所謂的人球老師出來發表言論,他真的需要我們的同情和延燒下去的動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0 下午 11:12:19

簡單地說就是

坐轎的已經下來

抬轎的不想放下

這種事在桃園教師會出現不只 ?? 次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1 上午 09:53:01

看事情應該從源頭檢驗起:

1.青溪是否符合超額的規定(老師被超額了,竟然還有實缺代課可聘?)

2.依青溪的說法是退休老師是在超額出去之後才提出申請的,按照超額辦法規定:當年度超額出現時,若原校在超額之後還出現缺額,該超額老師有權優先回原校(可笑的是:青溪竟然要超額老師切結不回原校,是否預知該校有缺,但是卻不要他回來?)

3.有規定老師超額還要切結不回原校的條文嗎?有法律效用嗎?第一次聽過這種設計的!(可笑之至,不是擺明著等於在趕人嗎?)

4.如果有認識青溪的,可以請教他們:這兩位並非超額排序中的優先人選,為何青溪將他們超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1 上午 10:01:56

在補充一下:

該校據說今年有四位退休老師,該校更並非符合超額的學校,可憐的老師被踢出之後,再設計切結不可回原校的戲碼,悲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1 下午 10:25:05

回應四樓勿傷及無辜」大 (被點名了,只好回應了)

1.勿傷及無辜,以後回文請先爬文!我是絕對站在保護超額老師的立場,所以我認為超額辦法是保護善意的人,但請您先去查一下今年青溪是否為超額學校?您對超額老師必須填切結不得回原校的看法?以上的問題想想吧!別老是以為人家不喜歡超額老師,看到黑影就開槍

2.我所謂的自願超額,乃是指如果各位想調校的話,以目前的辦法(有教師會背書喔^^)您可以公然插隊,請校長藏一下缺,讓您變超額教師,可以順利到您想去的學校!請學校八月再開缺,學校又沒損失!...關於我自己,因為跟目前的同仁相處極好,說時在的很捨不得離開,但如果萬一以後想調動,我會去拜託校長藏缺的(到時教師會可別又反對今年說可以,明年又要改我們拭目以待…^^教師會目前是選擇了一位從不會被超額學校出來的超額老師,而背棄了乖乖參加縣內積分審查的240位縣內教師,不含超額教師,我有沒有用功?看官自己去查一下吧)

3.前面六樓的大大說得很對我想我們就停了吧,真理越清楚,對該位老師越是傷害,開學了,大家都累壞了,還是乖乖上課實在些

以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1 下午 10:38:55

只要違反教師權益,這個校長就該接受公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31 下午 11:38:10

保安! 可以讓人打了又打打了又打打了又打嗎!!

人家都說兩校都保留實缺了!是哪個校長損害教師權益了?爬一下文好嗎?或者是指其他學校的校長?

(來亂的...快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 上午 08:38:09

 

那這位從青溪超額到成功的老師

究竟現在有沒有拿到聘書

如果沒什麼問題

校長為什麼不發給老師聘書

好奇怪

 

又是一件桃園怪現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 下午 05:00:14

11所提的「只要違反教師權益,這個校長就該接受公評.」這個違反教師權益,
我認真的看下來,竟發現--------
青溪沒超額硬是把老師超額出來,且不是原本該校排列的超額次序12的人選
且竟在六月又要這兩位所謂的超額老師簽下不回青溪的切結書,
然後開學前又開實缺出來
所以這裡所指的違反教師權益,應該是指青溪國小吧~

且這件事主管機關教育局,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介入,該是青溪國小還是成功國小,早一點告知超額教師,早一點協調二校,
依據法源發文給二校該如何處理,這二校和超額老師不是都在等教育局的裁決?所以教育局應要有時間觀念吧
~不能這樣拖,公務員不該如此的

 

但這則整個論壇看下來,

我覺得教師會沒有指責罪源青溪國小,也沒有指責教育局的公信力
(
應該也不能說沒有,只是在第一則新聞稿帶過而已,所以在看起來等於沒有)
反而很多篇都只指責成功國小------,看起來是教師會應該比較不喜歡成功國小,所以找機會-----
青溪國小應該是跟縣教師會關係比較友好,所以竟做得離譜,卻沒事--------
即使各樓有人提出不同的聲音,說明青溪的內情,教師會還是視而不見,充而不聞-----
都不說青溪不對,且會馬上又指責成功不對------其實看起來成功國小真的很可憐

 

我也是今年的超額教師,所以有機會到成功國小(因為成功是今年承辦介聘的學校)
我看到當天他們工作人員的熱忱,也聽到好幾位校長的致辭,勉勵鼓勵關心我們超額教師

說實在的,在不得己超額的情況下,在難過的心情之餘,由於他們的關心,真的稍解安慰

成功國小捍衛我們其他超額教師的權益,站在介聘法源的立場有什麼不對?
而且這次超額調查表,真的有明確寫包含100.08.01的退休缺,各校都明確知道的啊~我們學校人事也有說

如果青溪真的不該超額而超額出來,且未按照縣府規定來填報,明明有四名退休老師,
卻隱匿起來,損及我們其他超額教師和縣內介聘調動老師的權益,實在不該

至於這學期的聘書,我的學校也是前幾天才發給我的,我應該比那名老師還慢吧~

青溪國小損及的不僅是二位不該超額教師的留在原校的權益,
也損及和影響他校超額教師和介聘調動教師的權益,以我個人超額教師立場來看,實在不妥

以我整則言論看下來,
現在這超額教師應該是在成功國小的,且應該是拿到聘書了(回應樓13),證明~我有努力的看喔~
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聘書,我看起來應該是在等縣府的裁決
整件事情,成功國小依法也沒什麼錯的,在情況未明瞭之前也願意保障老師收入的權益,

薪水也在第一時間就發了,這點真的要稱讚一下成功國小
二位超額教師,二個學校做法不同,應該是因為成功是介聘承辦學校,更懂得法,

所以更嚴謹希望悍衛這個制度的公平性吧~

在有這麼多不利於青溪國小的情況下,超額教師竟還在成功國小,

結果,成功國小又被教師會指名罵,我真的很不解?

是不是成功國小和教師會有什麼過節?所以才被小題大作

是不是青溪國小和教師會關係比較友好,所以-----沒事

 

以上純屬超額教師個人淺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 下午 06:21:37

1. 成功是主辦介聘的學校,若是青溪有錯誤,要在老師介聘前就阻止。
2. 既然接受了介聘,而且還介聘成功,就要依照老師的意願是否回原校。
3. 如果不想讓老師進來,成功就不要開缺(預期沒那麼多班,8月報到後再增)
4. 青溪只錯在不可回流的切結書(那應該是沒效的),但是無論是否有切結書,還是要依教師的意願
5. 依照各位的討論,教師的意願看起來比較像要去成功。

事實是否如此,無法從新聞中知道,就以上的討論個人淺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 下午 06:38:22

做事情應該從出發,三思而後行:

1.青溪是否符合超額的規定(老師被超額了,竟然還有實缺代課可聘?)退休缺額的確定為731,超額提報作業及各校超額計算必須在5月初就完成,別忘了這些都經過縣府和主辦學校「成功」層層審核通過,若不符合就要在5月超額作業前就糾正退回。

 

2.依青溪的說法是退休老師是在超額出去之後才提出申請的,按照超額辦法規定:當年度超額出現時,若原校在超額之後還出現缺額,該超額老師有權優先回原校(可笑的是:青溪竟然要超額老師切結不回原校,是否預知該校有缺,但是卻不要他回來?)
看辦法請看完整,超額辦法規定「七、有超額教師之學校在超額教師介聘成功後,該校不得因增班而增聘教師,另各超額學校如在當年度七月三十一日前有教師出缺時,超額介聘至他校之教師,依其意願得申請優先回原校服務知道老師的意願嗎?光用看得看得出來嗎?當然啦,經過這種烏龍事件,原本即使因嚮往成功而志願超額,應該也嚇得不敢去了吧,無奈的是依據辦法要依法行使回青溪的權利,也被這三個毫無效率的行政流程,給扼殺的無路可退!

3.有規定老師超額還要切結不回原校的條文嗎?有法律效用嗎?第一次聽過這種設計的(可笑之至,不是擺明著等於在趕人嗎?)
看事情要看重點,重點不在切結,要求切結的確令人感受、觀感不好但也沒有法令規定不能切結,重點在「老師的意願及處理的時間點

4.如果有認識青溪的,可以請教他們:這兩位並非超額排序中的優先人選,為何青溪將他們超出?
目前桃園縣的提報超額,仍尊重各校自訂的超額提報辦法,超額本來就分成志願和非志願,行之有年,只要不違法,外人應予尊重!擅加臆測,易生誤解,不太厚道。

如果有認識縣府和兩校的,可以請教他們:第一次公文和最後一次公文的裁定是否相同? 為何效率不彰+前後矛盾?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2 下午 06:44:50

「慢發聘書」和在公開場合說「不發聘書」不符合超額資格,

有一樣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4 上午 11:23:23

贊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4 下午 12:33:22

如果有認識縣府和兩校的,可以請教他們:第一次公文和最後一次公文的裁定是否相同? 為何效率不彰+前後矛盾?

請追究縣府承辦人或相關人員疏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7 上午 11:09:58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511322095 role="main"><DIV class=plainMail>1000823教育局函:有關  貴工會函原高雄縣國民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之權益保障乙案

縣市合併,法規整併,程序從新,實體從舊,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有些原有權益應給予保障。

100年05月17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針對原高雄縣國民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之權益保障發函教育局。

三個月,過了三個多月,100年08月23日,教育局的回函竟是:『擬另案邀集學校及各相關團體代表研商』。

唉!難道這就是「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效率,一個公文,等了三個多月,回函竟然是還要開會研商。

老師們,求人不如求己,如果教育局不依法行政,超額教師的權益真的受損,我們支持以司法基金打訴訟。

轉貼1000823教育局公函:

●●●1000823教育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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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53136號

主旨: 有關  貴工會函原高雄縣國民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之權益保障乙案,詳如說明,請  鑒核。

說明:
一、依據   貴工會1 0 0 年5 月1 7 日高教產工( 平) 字第1 0 0 0 0 4 號函辦理。

二、本局1 0 0 年4 月2 9 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 0 0 0 0 2 5 8 4 6 號函訂「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本作業規範未回溯至發布施行前之特定日期施行,原高雄縣國民小學(含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及原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於縣市合併而廢止, 不再適用。

三、有關原高雄縣教師因超額介聘他校服務以一次為原則之規定及積分採計等超額教師權益,擬另案邀集學校及各相關團體代表研商是否訂定合理的補救措施或研擬過渡條款。

正本: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副本: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縣教師會( 副知〕、本局國小教育科( 紙本)、國中教育科〔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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