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新屋國中教師會勇敢去除害群之馬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8257 )
作者︰test 新屋國中陳老師三人涉嫌兼職案 目前學校有心召開教評會 但缺乏有正義感的教育同儕 沒有幾人願意伸張正義 一顆老鼠屎 壞了一鍋粥 新屋國中教師會請勇敢站出來 發揮正義感
作者︰test 版主搞錯對象了!是學校行政主管無心處理吧! 依法正確處理程序是:學校人事單位要查明並列舉違法校外開補習班的事證,教務主任則必須提出段考洩題的具體事證,在教評會中提出這些事證,供教評委員作為裁決依據,教評委員根據相關職權單位提出的事證,經充分討論後做出決議,並送縣府核備。 媒體都已經披露各項證據了,學校教務主任還在睜眼說瞎話,教育處的督學也說查無實證,擺明了學校只想掩飾,根本無心處理! 若校長主任真有心處理,還不拿出證據嗎?行政單位不提出事證,教評會有何根據作出清理門戶的決議? 連校長住任都在求自保了,難道學校教師會老師不必養家活口嗎? 請看清楚!關鍵在校長、人事與教務主任身上,若這些人抱著鴕鳥心態,不願提出事證供教評委員討論,學校教師會也無能為力! 請版主循學校行政管道吧,請貴校人事單位與教務主任勇敢自清吧!他們才是能否成案的關鍵人物!
作者︰test 樓上說的真讚 據說 黃貴枝校長在新坡國中 帶進的文化就是 有關係沒關係 現在到了新屋國中 依舊 新屋國中陳老師後台關係多硬 諒黃校長也不敢動他一根汗毛
作者︰test 學校已成案 許多教評會委員 希望息事寧人 所以才需要有勇氣的老師配合 依現行規定 教評會不作為 學校行政也無力 人事主任 教務主任 說成案 可是教評會開不成 或者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到時候說成案的人 都會被說成誣告 許多案件最後的關鍵 就回到教評會 是否主持正義
作者︰test 聖經中有丟石頭的故事,群眾要殺死一個妓女,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孔Johnny曰「你們教務主任,誰沒有開加強班,誰就可以先拿公文懲處他」
作者︰test 學校人事與教務主任提出明確違法事證,教評委員敢縱放嗎?不怕被告瀆職嗎? 故,關鍵仍在人事與教務主任身上,他們不提供明確的違法事證,教評委員誰敢做出正確裁決?有多少證據,就做出什麼樣的決議!教評委員也求自保,如果行政單位怕得罪人,不肯提供明確違法事證,只想利用教評委員整肅校風,教評委員當然不敢背書呀! 版主,這回您恐怕又弄錯對象了!學校人事單位與教務處必須提出明確的違法事證,供教評委員作為裁決依據,罪證確鑿,相信教評委員縱使與當事人有深厚的私誼,也不敢公然包庇違法人員!就怕貴校主管只是嘴上說說,行動上並未給予教評委員實質的支持,令教評委員依法無法做出合理的決議。
作者︰test
作者︰test 1.教師會舉發時 所提供的資料 到底算不算 樓上各位大德 所稱的事證 2.如果是的話 屋中的教評會 如果因某些人鄉愿 刻意包庇自己同行 這種行徑 是否該受到公議 3.如果不是的話 形同否定教師會的指控 真理只有一個 老師不可以在補習班兼職 老師不可以用分數做為要脅學生 家長的工具 自清 才可以 揪出害群之馬 自律 才可以讓老師得到尊重
作者︰test 屋中教評會趕快開會 未出席者 請學校公佈請假原因 誰在鄉愿 誰就必須接受公議
作者︰test 教師會所公佈的當然算具體事證,家長檢舉函也是參考依據之ㄧ,但是依法必須由屋中行政單位提出事證供教評委員討論,不能由教師會提出! 教評會的設計是學校附設的公正執法單位,非教師會下附設之單位,教師會不能干預教評會之運作。 教評委員所作決議,必須有所根據,其所持依據必須是學校行政單位所掌握之具體事證。若學校行政單位拿不出具體事證也不願意採用縣教會所蒐集之事證(需為正本),教評會便無所依據! 能不能處理不適任教師,就看新屋國中行政單位的態度了! 為什麼不適任教師問題一直無法解決?因為行政單位自己有不合法的行事,立場站不住,不敢處理未犯嚴重過失之不適任教師。此次新屋國中事件便是很好的例證!
作者︰test 偏鄉的教育資源缺乏 沒有職業道德的教師 扼殺學生教育受教權 需要其他教師的道德勇氣 才能鏟除害群之馬
作者︰test 請版主循學校行政管道吧,請貴校人事單位與教務主任勇敢自清吧!他們才是能否成案的關鍵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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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依12樓的意見 屋中記 必須拖到開學才解決 所以 彭理事長先不急揭案
作者︰test 如果暑假不能召開教評會,請問各校甄試的新進教師如何審查?那可是填志願的隔天就要回覆縣府的,未開教評會,這些經教甄考上的新進教師,不就全都成了黑牌教師了!各校所聘代理代課教師,又如何通過教評會的審查? 豈有暑假不能開教評會的說法?我校每年暑假都不只召開一次教評會,光為了聘代理代課教師,每招考一次,就開一次教評會,今年暑假已經開3次教評會了,一次是教甄考進的新進教師審查,兩次是代理代課教師審查。 暑假不能召開教評會,根本是屋中的推託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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