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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 下午 01:38:49
未課稅前 國中導師 16節 專任 20節 那 100學年呢?? 配套到底何時實施阿??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5 上午 12:42:14
運氣好的導師16節,運氣好的專任 20節 倒楣的導師 17節,倒楣的 專任21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8 上午 08:08:31
有優待的國文老師:14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0 下午 09:19:16
樓上的說法本人不同意,國文老師除了和各科一樣要批改習作外,一班一學期還要批改6篇以上作文(有些學校段考還要考作文、改作文),任教班級以三班論,負擔較他科老師重多了,減少兩節根本無法彌補其所付出,我希望你下輩子教國文,角色互換一下,就知道什麼叫做「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4:28:41
那國小老師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6:40:51
每一科都有辛苦的地方,要寫大家都可以寫很多,請不要用改作文當借口了。 很多縣市在九年一貫後各科的鐘點早就都一樣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6:44:07
國文:段考,導師改2份考卷,專任改3份。 社會科:段考,導師改8份考卷以上,專任改10份以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9:21:21
改作文的確耗時間,此乃不爭之事實,逐字逐句、段落串聯、整篇架構、評語批定,都馬虎不得,豈是大筆一勾就了得;若改一篇作文花5分鐘(不只5分鐘),班上38位學生,就得花190分鐘以上,請問改一班習作要花多少時間?至於段考國文老師也要批閱作文卷、一般考卷,兩者加起來,遠遠超過批閱一般試卷8班、9班,何況很多學校社會科段考都採電腦閱卷?閱一班電腦計分卡不消10分鐘,那又要如何解說呢?請將心比心、就事論事,大家都是教育界一份子,不是凡事斤斤計較,說話要理性、合乎事實、經得起考驗,當然,身為教育界一份子,更不能凡事硬拗。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10:39:43
各科有各科的難處,拳頭何必朝內? 回歸原主題吧! 最近問過學校主管 主管的答覆是:目前學校會計編列下年度預算仍照往例(所以,並沒有如課稅的配套--少兩節,導師費3000) 我們又被政府捅刀了! 外界以為我們有,但事實上並沒有。就跟18%的情況一樣;就跟加薪3%能被說成加"三成".......... 教師的工時昨天公布了,是"全家矇"制訂的(這機構比立法委員強喔?不知道法律位階是不是在憲法之上?!) 上班時間是八點~四點。不曉得,這個辦法出來後,桃園縣的早自修(7:20-8:00)是不是終於正式走入歷史了? 桃園縣國中由來已久的第八堂(PM4:00~PM4:45) 之後又該怎麼算?! 那,交通導護又該怎麼算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上午 06:16:45
配合基測,本校早就不寫長篇的作文了,一個學期也寫不節3篇,不知要不要減課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7 下午 08:22:58
<DIV class=plainMail>1000525研商高雄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草案)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廖建中(詳細會議記錄請參考教育局所整理)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05月25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龍華國小舊校區
簡單報告會議重點如下:
案由一:研商本市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導師工作執掌內容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100年4月6日會議,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共識設置導師,教育局擬明確規範及區別導師與其他專任教師之職責,以發揮導師功能。 決議:修正後,教育局依後續程序處理。 ◎此議題本會發言簡述如下: 1.「財產管理」屬學校行政工作,應回歸學校一般行政處理。 2.特教通報系統登入與資料維護之工作分配應由學校行政人員處理負責;資源班導師協助彙整、提供相關資料。 3.教學日誌部分不應強迫教師填寫。 4.家庭訪問、電話訪問應視個案需要進行,不應強迫及限制最少實施次數。
案由二:研商本市身障巡迴班是否增設導師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建議身障巡迴輔導班、在家教育班皆設置導師。
案由三:有關身障分散式資源班每週授課節數乙節,請再討論。 決議:修正後,教育局依後續程序處理。 ◎特教班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建議修正如下(未定案): 1.集中式特教班:專任16節,導師12節。 2.分散式資源班:專任16節,導師12節。(導師是否修正為14節,此部分沒共識) 3.視障巡迴輔導班、聽障巡迴輔導班、在家教育班、床邊教育班、情障巡迴輔導班、巡迴輔導班:專任15節,導師13節。 4.特教組長比照高雄市立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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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7 下午 09:25:03
基測明明有考寫作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8 下午 03:39:21
教師工會都不講話了,老師自生自滅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4 下午 10:06:45
<DIV class=plainMail>教師固定工時不好嗎?教師反對嗎?
100年04月25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通常,權利與義務相對,權利與義務要明確,教育部推動教師固定工時且入法,這樣不好嗎?老師反對嗎?第一線的基層教師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因為早在入法之前,幾乎各縣市的教師差勤管理早就這樣訂定了。
第一線基層教師絕大部分正常且認真教學,而且做得比法令規定得還多,教師固定工時入法,對他們應該沒有影響,反而突顯教師犧牲奉獻的形象,因為認真的老師還是會多做,反而那些極少數打混的老師沒得混!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00426中國時報的報導●●● ================================================================================ 教師一周40工時 8月起實施 更新日期:2011/04/26 03:11 鄭閔聲、朱芳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朱芳瑤/台北報導】
今年八月起,中小學教師將採固定工時。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規定中小學教師基本工時。教育部表示,修改教師請假規則,未來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預計八月一號開始實施。
但教師與家長團體有疑慮,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說,教師的責任不只授課,也包括下課後與社區、家長互動、批改作業及備課,只要與學生相關的事務,教師都有責任處理。若讓教師固定工時,難道「上班時間」以外,學生或家長有問題,老師就不用提供教育服務嗎?
人事處長陳國輝指出,中小學老每周工時四十小時只是「原則」,非硬性規定。各校可視教師業務,彈性調整工時。教育部會再與各級地方政府和教師團體協商相關細節;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服務工時,由各校自訂後送教育部備查。
立法院去年通過《工會法》修正案,全國教師今年五月一日起,可以縣市為單位組成工會,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
但教師身分特殊,工時多寡涉及教師權益,也關乎學生受教權,昨天修法規定,教師工時必須由教育部統一制訂辦法,不得列入團體協商範圍
另方面,教師待遇與政府預算編列有關,不能由勞資雙方片面決定,這次修法明文規定,各級學校教師本薪、加給、獎金等由教育部擬訂,不列入團體協商範圍內。
未來教師組成工會後,除了工時、薪資,任何勞動議題都與地方政府進行協商。例如班導師是否必須擔任導護老師等問題都可討論,雙方達成共識後,得簽署團體協約;教師如認為遭不當行政處分,也可透過工會要求與地方政府進行勞資協議。
●●●1000426中國時報的報導●●● ================================================================================ 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在校 教師強彈 更新日期:2011/04/27 03:12 鄭閔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鄭閔聲/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前天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明訂中小學教師應於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並以「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時」為原則。消息一出,不少教師、家長齊聲反彈,連曾任國中老師、身兼國民黨副祕書長的立委洪秀柱都覺得這規定「匪夷所思」,將連署要求本案交付朝野協商,在二讀時翻案,取消教師工時限制。
《工會法》規定,教師得於五月一日起組織工會,與地方政府進行團體協商。教育部擔心教師工時如納入團體協商範圍,將影響學生受教權,因此主動提案修正《教師法》,將教師薪資與工時排除在協商範圍之外,並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數,訂出每周四十小時的教師基本工時。
法案通過初審以後,昨天教育委員會立委辦公室接到各地教師與家長的抗議電話。許多老師激動地說,「難道只有待在學校才是工作?那以後下課還要不要連絡家長、輔導學生?」家長也擔心固定工時會讓教師只顧日常教學,「會不會下午五點以後就找不到老師了?」
前天立院審查此案時,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就認為,教師工作性質和上班族不同,絕大多數老師都需要在課餘時間備課、進行家庭訪問或批改作業,實在沒有必要每天把老師「綁」在學校八小時。
教育部長吳清基卻堅持,為維護學生權益,必須立法規範教師基本工時,超時工作部分由教育部訂立補償辦法。因此,在教育部主導下,通過修法初審。
洪秀柱批評,硬性規定教師工時根本是莫名其妙,老師的工作範圍本來就不限於校園內,自己當年執教鞭時,曾凌晨兩、三點跑到山裡找翹家學生,「這種情況要怎麼算加班費?」
他表示,教育是良心事業,大部分教師的工作動力都來自教育熱忱與責任心,教育部現在的做法好像把老師當賊在管,不僅不切實際,情感上也讓教師難以接受,她將盡力阻止教師固定工時入法。
●●●1000425自由時報電子報●●● ================================================================================ 教師將採固定工時 教育部遭批 【17:5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5日進行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長吳清基(中)在會中與幕僚討論。(記者王藝菘攝)
〔本報訊〕全國中小學教師將採固定工時,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明確規範教師在校工時為一週40小時,不過也引發一連串問題,如寒暑假是否要固定工時工作、加班是否有工資等,教育部表示,後續將和教師團體協商,修正教師請假規則。
原則「每週5天、每天8小時」 預計8/1起實施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25日初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規定中小學教師自新學年開始,工時以「每週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同時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在不影響校務推展的情況下,可視教師擔任導護、校外教學或課後輔導等工作,彈性調整老師留校的工時,原則上還是每周工作40小時,但這部分還會和縣市政府及教師團體等協商。
教師、家長團體反彈 質疑超時有無加班費?
不過,教師訂定固定工時,卻也引發許多爭議,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若教師固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工作,學生若於上午8時前到校,學生安全交由誰負責?而教師於寒暑假是否也有固定工時?若教師工作逾8小時,有無加班費?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也表示,修法最大影響是教育,而不是教師,且教師不僅有授課責任,還要輔導學生、準備授課資料,若教師工作時間窄化,問題將會一波接一波,劉欽旭說,「教育不能數字化。」若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教部強調超時以補休為主 細節再協商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回應表示,所有外界質疑的問題,午休時間是否算工資、上班是否需要打卡、加班費如何計算以及寒暑假上班時數等問題,都會列為協商事項,而教師超時部分,目前則以補休為原則,修法會以學生受教權為最大主體思維,預計最快在100學年以前完成修法。
●●●1000425聯合晚報的報導●●● ================================================================================ 中小學教師改固定工時 超時可報加班?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2011.04.25 03:03 pm
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以「每周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 報系資料照片 中小學老師將採固定工時,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首次將教師工時入法,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教育部表示,將修改教師請假規則,規定中小學教師工時以「每周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預計今年 8 月1日開始實施。 教師工時入法,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齊聲反對。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質疑,如果老師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學生卻是8時前到校,學生安全誰負責?老師工作逾8時,可不可以申請加班費? 謝國清強烈反對把教師工時問題「簡單化」,應和寒暑假的上班時間一併考量。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則批評教師工時入法,是傷害學校組織文化,老師的責任是授課和輔導管教,老師不會時間到了就走人,「教育不能數字化」,如果教育部要修訂教師請假規則來規範教師上班時數,教師團體將訴請團體協商,教育部不能片面決定。 立法院去年完成「工會法」修法,教師今年5月1日起可組工會,可以透過團體協商爭取勞動權益,立法院上午審議教育部版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第18條之一修正條文,首度規定教師「應於一定工作時間內在校服務」,但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在校服務工作時間,由各校定之並報教育部備查。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表示,已著手研擬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草案朝向中小學教師每天在校時間8小時,一周工作5天,且在不影響校務推展下,也可彈性調整老師的留校時間。 陳國輝表示,中小學老師每周工作40小時是「原則」,可視擔任導護工作、校外教學、課後輔導等工作,教師可以彈性調整工作時間,這部分教育部將和縣市政府、教師團體協商。 至於每周工時超過40小時,是否要發加班費?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以補休為原則,老師工時和補休要跟寒暑假合併考量,但不排除將加班費列為重大協商事項。 【2011/04/2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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