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否定教師規定工時是保障?尊嚴?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7812 )
作者︰test 規定工時應是保障勞工最基本的權益,免於被資方7-11的剥屑,而過勞(嚴重者瘁死).但據媒體披露:家長.教師對此駡翻天,令人不解!?為何?????
作者︰test 我們無私的奉獻 深怕訂定工時後會影響到學生的權益 工時外誰來照顧關懷學生呢 我們為了學生而發聲 你們竟然說成罵翻天 想必你還沒有孩子吧
作者︰test 我是老師 我贊成制定工時 不是所有的老師都反對 就算反對也很正常 難道要一言堂
作者︰test
作者︰test 工時問題只是冰山一角。 教師會爭取勞工身分、爭取組工會、要求和其他工會一樣的勞動三權,可是從不碰觸教師的角色定位,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舉個例子: 以往教師被視為廣義公務員,不被認為是勞工,所以和公務員一樣不能組工會,但和公務員一樣,較勞工受更多法令保障及享政府較多福利照顧。 如果教師是勞工,自應將老師從公務體系抽離適用勞基法,當時教師不是勞工身分時所訂定、適用的法令就必須檢討廢止,一切回歸勞工法令,由雇主與勞工商訂勞動條件。 如果待遇、福利、工作條件未經協商,就繼續適用政府先前認定教師不是勞工時所訂的法令,那工會的協商權不是被閹割了?教師會長久以來爭勞動三權的目的何在?難不成是爭假的?還是覺得在這一部分還是不要當勞工比較好,所以別去碰觸? 權利義務是什麼,應該要看是擔任怎樣的角色。 如果教師會主張教師是勞工,教師工會之勞動三權不應與其他工會不同,就該先把教師角色 先定位清楚,強力告訴大家:教師就是勞工,不是公務員,一切不應與勞工有所不同(包含 適用的法令),同時要爭取完整的勞動三權(包括爭議權)! 如果政府、教師團體還是對角色定位打迷糊帳,冰山才正要浮出而已!
作者︰test
作者︰test 是沒什麼差別啦! 教師也只是職業別不同 角色很單純 受雇者從事教育工作領薪水養家活口 算是國營事業中教育體系員工 從事的不是商品製造罷了 服務對象係學生、家長 有何不同? 教師自民國84以後 派任改聘任 何來公務員資格? 中華電信民營化之後 何來公務員資格? 中油?台電? 時代巨輪不停前進 觀念、趨勢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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