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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上午 11:24:42

 

桃園縣教師會新聞稿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差勤課務不正常、殘害學生受教權」

勤於行政公務卻疏於善盡教師義務?──校長得力助手卻是學生受教權殺手!

疑校方長期包庇不適任行為!

 

●【離譜!把學生「晾」在走廊與教室,空等一節,全節未到授課!】

2010-9-14上午及2011-1-18上午,都是三年五班電腦課,共兩次曠課未到,全程經錄影存證並通報教務處。錄影說明如下:

2010/9/14(三年五班電腦課)上課起迄時間935~1015

1.      945仍讓學生「晾」在走廊上,三年五班學生仍然在走廊排隊,無法進教室,沒有任課老師。

2.      951】全班學生仍在走廊,腳站酸了,蹲著繼續等,沒有大人在旁,不放心的導師只好陪伴在後──總務主任吳主任是忘了上課?還是無法上課?看來無辜的學生應該不知道,班級導師應該很無奈!

2011/1/18(三年五班電腦課)935~1015

1.956】學生在教室,沒有老師,這堂課是總務主任吳銳煜應到場上課卻未見這位任課老師,與學生確認這節是吳主任的課,但「上課很久了!」老師還沒來!(PS:此時距上課鐘響已經超過20分鐘,一節課40分鐘,已過ㄧ半。

2.1000】吳銳煜主任仍是「還沒」來上課!此時這一節課已經超過ㄧ半了,學生沒有老師任課,學生卻從上次的「晾在走廊」改「晾在教室」。

3.1010】「快下課了!」還是沒有看見吳銳煜到班上課,學生的回答是:「快下課了!老師還沒來!」(PS:此時距下課鐘響僅剩5分鐘。

 

●【全校遍尋不著!人事主任發出查勤異常通知單(曠職通知),事後竟無事!】

2010-10-21當日校長不在,照理應由總務主任吳銳煜代理校長,需主持全校夕會,但經人事詳查並無相關差假記錄,且吳銳煜人不在辦公處所及教室,被人事主任發出查勤異常通知單(曠職通知),依規定三日內提出書面說明,但事後校長明顯袒護,居然核可其簽呈補辦差假手續免去矌職之實。

 

●【經常遲到!竟要班級幹部學生提醒上課!來賓比學生重要?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上課經常遲到,甚至還必須常常經由班級幹部學生提醒「主任,這節是我們班的課!」

學生反應上吳銳煜的課,在課堂中時常看見他接聽手機或以手機聯繫廠商之類,顯然無心或分心於授課,「公務繁忙」如此影響學生受教權甚鉅!

經查,吳銳煜ㄧ週僅上四節課,我們調查這四班學生:

    三年五班學生表示該兩節曠課,至今仍未補課。另學生也表示吳主任經常上課遲到,講手機,至今開學兩週(受訪時間2011/2/25),還是常常發生(講手機)的情形,老師遲到的時候,會叫班長管秩序,主任沒來,就自己玩電腦,上一次快要下課時他才來!吳銳煜常讓學生在走廊「等」上課,形同全班罰站等到他來上課。

    三年六班的電腦課也是吳銳煜所擔任,學生表示:吳主任有時會遲到,有時不會,但要班長去通知主任來上課,不過去提醒主任上課時,常看見他跟來賓講話或在講電話,以致忘了來上課!

    六年三班學生反應,健體老師吳主任,常要學生去叫他才來上課。

    六年四班學生表示,健體老師,上課很差,上課會ㄧ直接手機,不僅干擾上課,監考的時候還一直接手機,手機還ㄧ直「ㄌㄧㄤ!」!上課還講錯,而且上課不帶課本還跟人家(學生)借,學生覺得他只是匆匆趕來上課,異口同聲說常常遲到,平時提前下課,然後去打電話,到學期末才再趕課,這學期仍舊遲到,甚至遲到快一節課,還說處理學校的事情,所以忘記要上課,最後班長找主任,提醒他快下課了,請他來上課!

 

【總務主任VS廠商,校園VS禮品?】

2011/3/3在新明國小校園出現一名廠商,據悉是吳銳煜在沙崙國小服務時的「合作廠商」,該名廠商是印表機廠商,向學校推銷事務機碳粉,當日吳銳煜由廠商手中接下一袋禮品,禮品包括高麗人蔘茶、不知名紅色禮盒(內容物不詳)、及手機版PAPAGO-M7軟體,市價應該高出「公務人員收受禮品上限」!有無對價關係啟人疑竇?

 

教師週三研習演變產品說明會的置入性行銷

2011/2/23週三下午130330,新明國小辦理「校園無聲廣播系統研習」,研習主辦是總務主任吳銳煜,主講人是廠商黃先生等,研習內容:1.數位筆(吳銳煜主任開場即當眾說明為校長指示臨時安排兩家廠商介紹新產品)2.綠能電力管理系統 3.校園無聲廣播系統(據聞新明國小新近採購案金額約550萬為議員配合款),研習內容因臨時長官交辦廠商產品說明,令在場教師十分錯愕!

 

【不適任行為,疑行政同僚袒護,校方長期包庇!】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二次曠課皆由教務處設備組長、教務主任連續於上課中廣播多次尋人,但直到下課皆無人至該班(三年五班)上課,全校同仁皆知。顯然教務主任戴安台袒護同僚,一來未通知缺課之班級相關補課事宜,二來曠課缺課通知單未發出,三來未通報校長處理,四來學生兩節課無人上課,放牛吃草,所幸班導師在場維持秩序等待授課教師。

 

教師法17條明訂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之義務。又第 18 條規定「教師違反第十七條之規定者,各聘任學校應交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後,由學校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據了解,新明國小至今並未針對吳銳煜違反教師法相關規定,進行應有的法定處理程序。

又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三款「在同一學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留支原薪:(二)曠課超過二節或曠職累計超過二小時。(三)事、病假期間,未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亦即吳銳煜應符合成績考核的「四條三款」,考核應以丙等處理。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差勤課務不正常、殘害學生受教權」,所有證據明顯,而校方豈可隻手遮天?任由其勤於行政公務卻疏於善盡教師義務?

吳銳煜擔任新明國小的總務主任,應該是校長得力助手,但我們遺憾的是,這個得力助手的離譜行徑,卻屢屢成為學生受教權的殺手!

我們本於教師組織的專業與尊嚴,呼籲新明國小應將吳銳煜提報不適任教師,桃園縣政府亦應儘快啟動將近兩年未啟動的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及輔導諮詢小組,以協助學校確實處理不適任教師!另應針對相關失職人員究責。

 

桃園縣教師會2011.4.6

新聞連絡人︰理事長羅焜榮0911238812

副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12:35:22

【2009/05/1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教育處應該管管介壽國中校長陳淑華踐踏偏鄉學生受教權

復興鄉的孩子在桃園縣受教育的等級屬於二等公民,從就讀國小開始,這六年來朱縣長就刪減復興鄉小學的校長,兩校共用一個校長,現在連復興鄉唯一的國中〈介壽國中〉,也因為學校「亂搞」,找來臨時工友代課,還睡成ㄧ片,簡直是把復興鄉的孩子當次等公民看待!

桃園縣國中介聘甄選委員會早就成為校長們的匿缺俱樂部,導致國中缺額黑鴉鴉教師缺額與代理教師聘任之間出現很大的問題,不僅把「缺額」玩弄於股掌之間,還踐踏學生的受教權!

我們認為教育處應該追究各校聘任教師與缺額之間的問題,拿出魄力好好整頓國中缺額長期資訊不透明的內幕,

現在偏鄉孩子的受教權被媒體批露,教育處應該管管介壽國中校長陳淑華踐踏偏鄉學生受教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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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亂搞」女工友代課睡大覺
放任28生自由活動 議員罵:無視受教權

2009年05月17日
【黎百代╱桃園報導】桃園縣復興鄉介壽國中2周前有老師因病請假,校方竟找一名臨時工友代課;結果「代課老師」不但放任全班學生自由活動或睡大覺,自己也跟著學生打瞌睡,醜態被學生用手機拍下。家長氣憤指摘學校管理不彰,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一名家長大罵:「馬上要基測了,竟隨便找個阿貓、阿狗代課,太爛了!」

師請假自習3節課
接到家長投訴的桃園縣議員李柏坊痛批:「學校根本是亂搞,無視學生受教權,校長該負全責。」李柏坊並指摘桃園縣教育處也沒認真督導。
向《蘋果》投訴的家長指出,復興鄉介壽國中三年孝班本月8日上午3節課,課表是學務主任廖融坤上的數學課,但廖因病請假,教務處便讓學務處自行找老師代課,結果竟派一名依擴大就業服務方案進入學校,幫忙送公文、整理辦公室環境的臨時女工友代課。
這名女工友只有高中學歷,她到教室即向全班28名學生說3節課大家自習後,就放任學生自由活動;多數學生跑出教室玩,剩下8個學生便趴在課桌上睡覺,女工友先在教室內閒晃,接著也在講台上托腮打瞌睡,被學生偷偷用手機拍下,回家告訴家長。
介壽國中校長陳淑華承認疏失,表示會檢討改善。學務主任廖融坤表示,當天自己因偏頭痛請假,事後已補課,並未影響學生權益。

校方表示人手不足
陳淑華並說,該校共有8班,只有17名教師,今年3月還有2名教師請長假,致人手不足;雖曾對外徵求合格代課教師,但該校偏遠,代課時間又不足半年,無法列入年資,因此乏人問津。
但家長抨擊學校找藉口,根本不重視學生。桃園縣教育處張明文說,會針對該校無法找到合格代課教師輔導。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則說,全國有超過27萬名流浪教師,有學校卻連臨時工友都用來代課,此事凸顯國中教師缺額資訊不透明,桃園縣教育處應檢討。

 

 

結局?請彭如玉小姐去了解,保證嚇一大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3:56:48

最近姓的都很常出事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4:00:58

小無不要再拿廠商的東西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8:35:56

欣名國小校長是誰
是否涉嫌包庇
也要調查清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8:41:34

新明的校長姓啥名啥
為何都找不到
校長大名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8:43:53

張榮源校長


上新明網站即可看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8:49:12

校長張榮源headhead@mail.simps.tyc.edu.tw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8:52:33

人簡歷:
自民國五十七年初任教職,歷任教師十四年,主任十年,校長十二年(光華國小兩年,祥安國小五年,義興國小五年).本著責任,盡心盡力,腳踏實地的做事信念及原則為教育盡一份努力
教育理念: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讓每個孩子每天快快樂樂的上學,活活潑潑的學習,高高興興的回家,每天都是充實成長的過日子
1.配合教改政策,推廣九年一貫課程落實
2.具國際觀的胸襟,實驗雙語教學的推展
3.要有前瞻性的願景,推展資訊,英語,游泳教學為每位孩子的必備條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09:53:50

小無疑似也有收過贈品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9 下午 11:45:05

有記起來了

原來新明的校長就是蓋祥安國小之後

又去蓋義興國小之後

又拆建新明國小的「專業」工程校長

那不是花了超多納稅人的公帑嗎?

很會幫政府花錢的校長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6 上午 12:01:45

10樓的

拜託,講話不要那麼酸,

講良心話:張校長和藹可親的長輩,

為了學校進步,花了多少心力在軟硬體工程,

不知道的人不要隨便打槍,

很傷人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2 下午 05:08:07

目前結果怎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24 下午 10:24:20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 下午 01:22:03

這是真的嗎?會沒事嗎?可見學校真合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4 下午 12:24:29

你所訴的各學校都待過嗎?<div>若有真憑實據</div><div>請相相關司法單位檢舉</div><div>在這邊亂開槍沒用的啦</div><div>不過就是逞一時口舌之快罷了</div><div>這個言論廣場不限定只有教育人員能看</div><div>學政治人物、民嘴胡亂開槍、爆料</div><div>若您是當老師的人</div><div>我只能說您可能要害整個社會大眾對於教師的看法要改觀了</div><div>若不是當老師的</div><div>那就只能用把你當那些亂報料、胡亂指控的名嘴等級了</div><div>不過人家民嘴在電視上整天放屁是有錢賺的...</div><div>您只能在這邊自我感覺良好</div><div>認為自己看法很有見地~~</div><div>
</div><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1 下午 06:14:39

難怪一堆人拼命考校長、主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 下午 08:23:13

到底是誰

沒怎樣阿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4 上午 11:46:50

當然是不了了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2 上午 10:44:33

<DIV id=yiv1585322536>

2011/05/0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媒體報導】南桃園新聞網--不適任教師處理 教育局承諾介入了解

<DIV align=center>

不適任教師處理 教育局承諾介入了解

南桃園新聞 2011-05-04

 桃園縣教師會和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聯合召開記者會,質疑桃園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兩年沒有召開,放任學校將不適任教師介聘到別的學校。教育局強調,針對相關陳情案件,如果查證屬實,將會主動提報、啟動調查。
桃園縣教師會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不滿縣政府近兩年來沒有召開過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因此今天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制度的缺失。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依規定學校對於不適任教師,應該送交教評會輔導,不過中壢市一所國小,卻只是用獎懲抵銷的方式避開當事人年終考核,甚至要求不適任教師參加超額或是介聘,將問題老師送到別的學校,迴避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程序。
彭如玉指出,兩年來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完全沒有開過會,學校和教育局都有疏失。桃園縣教師會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代表一行人,隨後到教育局遞交陳情書,要求縣政府處理縣內不適任教師案件。教育局主任秘書郭工賓收下陳情書和檢舉的資料,郭工賓強調,如果相關案情查證屬實,教育局將會主動啟動調查。
    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依規定受理由學校通報的案件,教育局說明,由於學校沒有通報,因此審議小組就沒有開會。不過教育局今年已經受理兩件不適任教師審議案件,即將在近期內開會。

若以下畫面無法看見,請點選【http://www.tyt.org.tw/MainShow.asp?FBTitle=最新消息&forumid=41&id=7814】觀看


      桃園新聞 郭益昌 吳其昌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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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7 下午 08:34:40

吳銳煜在上田國小四年級帶班...
這樣算降職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9/12 上午 12:58:58

我們學校也一樣,有這種人、也有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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