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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1:08:01

第九節是合法的嗎?

我服務學校的同事,從上到下都說是合法的。

我現在任教國二,因為個人因素無法配合上第九節,

找過長官幫忙,長官要我知會同領域老師。

現在他們準備要把我的學生轟出加強班,學期結束時不准我繼續帶班。

想請教專家,

我有困難告假,並且也找好代理職務的人,為什麼不可以?

老師是鐵打的嗎?老師不可以生病?

老師不上加強班就是缺少教育熱忱、缺少教育愛?

第九節是合法的嗎?

老師沒有權利拒絕上第九節嗎?

教育界怎麼如此粗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1:49:10

現在你才認清教育界的真面目
已經太遲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4:22:58

加強班是違法的

因為無法完全達到 不收費  不強迫  不進課  的要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6:14:41

<DIV align=center>

2008/06/27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人本基金會昨天指出,不少國中未落實常態編班、多上第8節等,教育部指出,學生在校時間長短由地方政府規範,但第8節不能教新進度、也不能超過下午5點半,若違法可提出檢舉。••• •••

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教育部修法,明確保障國中生在校上課時間不超過8小時;但教育部指出,現行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授權縣市政府訂定「國中小學生在校時間」,這部分無法由教育部來訂規定。 ••• •••

8節課後輔導問題,教育部國教司代司長鄭來長表示,收費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訂之。

至於第8節後的9節」留校自習

 

鄭來長則表示,必須不強迫、不上課、不考試、不收費。

 

</DIV>

 如果違規上課,就拍照存證

 如果違規收費,那學校就自求多福了

 難怪中壢市近郊的 x嶺國中

 要老師義務付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6:24:16

可憐的老師

調校吧

到新坡國中來

你一定可以休息

想上都輪不到你勒

和行政交情夠

才有你的份

來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6:59:17

縣府是允許上第八節,但,是自由參加的.然一般家長因工作關係,總交錢了事.至於第九節,第十節,甚至十一節以上者,都只能於<九年級>時,以晚自習名義開班.但不強迫,不收費,不上課,只可酌收水電費.不過就我所知:很多學校都違規偷跑,並收取昂貴的水電費.貴校大概為了升學率才出此下策-管他合不合法,建 北 的校門又不是紙糊的,不.......行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7:29:42

師者,所以:傳盗<偷吃步>,獸業<言行不一,人格分裂> 劫貨<收高額法外鐘點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09:57:59

桃園縣有50多所國中,
到底是哪一間,

膽子那麼大!
勇敢說出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10:06:51

人本基金會平常蠻惹人厭,

必要的時候會很好用。

如果你學校逼人太甚,

多蒐集一些證據,

嘿嘿~~~~~~~~~~~~~~~~~~~~~~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19 下午 11:24:20

這應該是有誤會吧

我的孩子在國中二年級 也有參加學校的課後輔導

我覺得學校老師都很認真的呀

若是一個有熱忱的教育者

應該不會和同事搞得如此不愉快才是

我想這位任教第九節的老師

你該好好的和你們學校的老師溝通才是

否則不是你們學校的福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上午 07:31:46

我的孩子也是國中二年級

這位孩子在上第九節的學生家長

我們的孩子該不會是同校甚至於是同班吧

妳的論點很奇怪  有上第九節的老師才是熱忱的  教育部長告訴妳的嗎

據我所知    教育部長三令五申不准學校延後學生放學時間  擅自加課耶

你貪學校老師的小便宜   再奉送一頂富有教育熱忱的高帽子

反之  就是沒有教育愛、教育熱的老師

你的算盤打得太精   你分類老師的方法分得太粗

反正違法的罪名給校長、主任、老師去承擔   

家長省時、省錢、省精力    何樂不為

這就是妳的真正想法   不是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上午 10:22:55

3樓的

你說某校老師義務上第九節,

義務付出?

我看不見得!

該不會是基測放榜後,

論功行賞,論『件』計酬吧!

你們這些老師,

愛錢不明說,還硬要往自己臉上貼金,

高調說自己為了教育,為了學生,犧牲奉獻,

你們以為社會大眾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

建議你們:

把自己的權利、義務想清楚!

為人師表,連基本的守法都做不到,

還敢講自己「一切為孩子」?

要我明講你們課後輔導的鐘點費,是一般上課的好幾倍嗎?

騙人沒唸過國中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上午 10:51:53

不要怕  不要怕你們多上的課沒人上  就拒絕  自然  會有人遞補

不要怕  不要怕你們多上的課錢少拿  就說出來  自然  會有人遭殃

不要怕  不要怕社會對老師不尊重  就大聲喊  我是工人 

不要怕  不要怕說別人的孩子與我何干  就這樣  反正我的孩子到時別的老師也會被如此對待

不要怕  不要怕把虛偽的面具拿下來  工作  薪水津貼  少了  別談  我也要養家活口  我也有家庭要顧

不要怕  要組工會了  因為  我就是教工  5月1日  我也可以放假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2:37:36

老師加班,本來就應給工資,

樓上這些貴家長們難道上班都不拿薪水的嗎???

要老師盡心盡力,又「企圖」不給薪水來壓榨老師,真是好好笑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3:05:49

真是搞不懂   到底清楚你們是教師   還是教工呀?!

付出時間心力努力工作   拿該得的薪水  津貼  課輔費  理所當然

只是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課輔就像安親班  補習班  好好做  銀貨兩訖  誰都不欠誰   

不想做   就閃邊去  讓別人去做

不要不肯放   卻又哇哇叫

最讓人看不起的  就是拿錢又想要人的尊重  哪來這回事

尊重  是來自內心對無怨無悔付出的人 

而不是  要錢是理所當然的那種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3:58:53

要人無怨無悔的付出,卻又「疑似」日以繼夜的幹譙老師,就讓人很看得起???

尊重,是和懂得尊重的人談的

一堆成天「疑似」籍題發揮並鬥爭老師者,

孰能為之尊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4:11:16

所以囉  不要說些有的沒有的

什麼尊師重道的話就放一邊  什麼世風日下的感嘆就不必了

現在的老師  就是教工  工作拿錢  理所當然

教不好  被檢討  被幹譙  被解聘  也應是理所當然

不想上輔導課  就不要上  沒人該勉強誰

家長  老師  學校  懂了嗎

反正  市區學校外頭的補習班  絕大多數教得比較好  有熱忱又用心

不信  你看看老師的孩子  都嘛往外送

偏鄉的  就自求多福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5:10:20

的確,

有人真的是拿了錢的好處,

還要到處講,自己多辛苦,多盡心,為學校拼命

別人都在混,

學校都是靠她撐起來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6:09:40

樓上幾位扯這麼多

有沒有想過

政府整天要拼經濟

忽略掉孩子的家庭教育

教育不是每天第一節之前的早自習、晨光時間

一直上到第九節甚至晚自習到第十一節

學生除了睡覺

老師陪小孩的時間

甚至超越為人父母的家長

課輔、補習、安親

教育失敗之禍根

升學主義之爛根

教改注定失敗之病根

回過頭來

教育孩子不是100%是老師的責任

我期待政府醒過來

拼經濟先拼教育吧!

好的教育會有好的人才

好的教育會少很多壞蛋

好的教育會節省社會成本

好的教育會富國強民天下太平

教育包括社會教育、家庭教育、民族教育、學校教育、技職教育、、、、、、

不要只留給「老師」

老師已經花了很多時間比父母親都還多的時間陪孩子

樓上的家長

把孩子從第八節下課後接回家

電視關掉、網路停掉

打開一盞燈

坐下來陪陪孩子看書做功課

功德無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07:08:14

桃園縣有哪個校長會說自己的第9節以上的是違法的?又不是頭殼壞去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0 下午 10:54:14

如果第九節是違法的  

當然不能讓貴班的同學去做違法的事

趕快退出以免受污染

如果同屆的老師都那麼粗暴

更不該與其同流合污

速速辭導師  遠離為妙

如果同校的老師都如此不講情理

快快調校  走為上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上午 09:04:34

受死吧,你們這些上第九節課學校的校長、主任及老師,

受死吧,你這個包庇違法學校的教育局長

教師會一定會告死你們的

一個人的良知是不必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的”(To Kill a mockingbird 梅崗城故事)

我再說一次:一個人的良知是不必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的”(To Kill a mockingbird 梅崗城故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上午 11:08:27

違法的人還講話如此大聲

必定是仗恃集體違法

法官不會對妳們如何

有些事可做不可說

妳膽子有夠大

佩服佩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2:13:41

    我的小孩也剛好在讀國中,所以對於教育有關的網站都會瀏覽,在此發表個人看法與諸位分享,我和妻子都有工作下班時間也都在下午五點半以後,無法準時接小孩放學,所以放學這段時間是我們倆夫妻倆心情最坎坷不安的時候,隨時都擔心小孩子的安危,姑且不論第九節的正當性與否,學校的第九節真的幫我們夫妻搬走心中的一塊大石頭.

    我們很希望能在放學時間準時接小孩回家,無奈事與願違,在經濟的壓力下迫使我們犧牲了與小孩互動的時間,夫妻內心到非常的憂慮與徬徨,擔心小孩會不會在放學這段時間發生意外,相信有些家長也與我面臨同樣的問題而擔憂,而第九節恰好彌補這段家長與小孩相處的空窗期,對於學校的政策及老師的付出本人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對於發表第九節的作者我也認同您的意見,老師不是鐵打的應該有拒絕上第九節課的權利,或許您之前也是對教育學生付出極大的心血以致心力憔悴,在此也對您在教學生涯的貢獻致上誠摯的謝意.

    如果您真的已經覺得力不從心,是否選擇改變自己目前的生活步調,像是改變工作環境,或是把壓力化為助力,對自己好一點,讓壓力成為您教學的動力!!願與您共勉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2:56:19

請問3F家長

那你小孩有放學後有補習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1:14:32

沒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1:50:05

歡迎加入共犯結構.如果敬酒不吃,那就脅迫了.

讓你見識一下本校生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2:05:37

校長:上第九節好,名利雙收.

教務主任:上第九節好,名利雙收.

家長:1.廉價補習班.2.眼不見心不煩.3.不上,我家小孩上補習班.

老師:1.名利雙收<名師+高額鐘點費+超有教育愛>.2.怕被k<不想上也得上>.3.不上,准被k<不管是被行政或同事或家長甚或學生幹譙>.

學生:1.不要再造孽了啦,你們這些大人.2.沒意見,我媽叫我來.3.老師說沒來上不了武陵,我老師是冥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3:14:03

我曾是個老師,在我們學校幾乎沒有人喜歡上第九節,因為放學後大家都急著接小孩、買菜、煮飯,何況,我們也不缺那第九節的費用。但是,第九節的費用低廉,猶似託嬰,比起補習班費用實在便宜太多,所以許多家長仍然希望學校能夠開第九節;所以,不是學校開喜歡開第九節,更不是老師喜歡上第九節;如果開第九節的話,老師幾乎是能推就推的。

另外,對於此次第一位發言第九節是違法的那位老師,她既知違法,那她為何將自己的學生丟出來要別的老師教?她原先是想當第九節的導師〈因為較輕鬆,不用備課〉,由於達不到她的目的,所以她才上此網放話,要大家好看的。所以,希望明智的各位,不必再隨她起舞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3:17:23

123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5:00:10

本校也上第九節.....到晚上九點放學,前陣子因鐘點費擺不平,以致於某些名師瞬間豬羊變色,變成行政眼中的黑名單,名師的理由很簡單:我們辛辛苦苦上課,才拿你800元大洋,但行政加班費,卻輕輕鬆鬆超過這行情,老師向校長反映,你說,結局可想而知.所以,老師也不想再上,但本校風氣煞是奇怪,你不上不行,我們過勞死,卻有人爽到屎.因此,你不隨過勞死,就要你甩到屎,不隨之起舞的,待遇很......慘.所以,我現在也違法隨學校跳探戈.想憑良知做事,在本校很難過,因此,樓上的,隨800元大洋起舞吧.聽到臨校超過800,心情超不爽的,不知我們行政在幹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5:03:13

請說出是哪個學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5:43:51

別在這裡耍烏賊戰術  扯什麼行政加班費比較多的情形

真有其事  說出貴校的名號

行政加班費  是以薪資除以31除以8小時

就算是每個月90000元   90000/31/8=362.9

鐘點費才362.9元  哪超過800元道理

請問  有誰薪資超過90000的  請舉手

 

老師  不可以說謊喔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6:25:46

板主的老公是主任吧

請問你老公的學校是否有上加強班?

有的話要小心,人家或許也檢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7:03:54

某校老師義務上第九節  有位校長說  那無法長久

一開始能做到  是因為全校都是新進教師及代課教師

等菜鳥變老鳥   就無法繼續了  目前學生是自願參加   不自願者   準時放學回家或去補習班

硬體設備很新  但學生及家長素質沒有比較好  今年也無升學榜單可驗證第九節的功效

甚至還發生兄弟檔事件  哥哥在X明   弟弟在某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7:46:45

因第9節而鬧得沸沸揚揚大可不必, 說穿了只是某學校內部之協調出問題罷了, 有必要把家醜攤在公眾之前嗎? 公說公有理, 婆亦不甘示弱, 明智的諸位看官也就一笑置之吧! 清官總難斷家務事.  別再讓家長, 學生們看笑話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8:59:43

我任教的學校有上第九節,只覺得奇怪:縣府要嘛就地合法,要嘛就地正法,幹嘛遮遮掩掩,自欺欺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9:06:59

貴校是以什麼名義開第九節課?校長這麼夠力啊?帳目能公開嗎?違法就是違法,怎麼還要硬拗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9:15:01

報歉,讓各位見笑了.本校正儘量合法中---------好像孟子說:日攘一雞.......什麼的,管他的,我要上課,誰都不能剝奪我的鐘點費.違不違法,不干我的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09:22:43

我老公是校長,他說看到這些事都搖頭,快變成笑長,<起>肖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0:04:14

我是版主

樓一  ,『受死』的言論   ,是惡劣人士所為,非本人親筆

這個版面歡迎大家發表看法

但是冒名頂替  栽贓他人  不是為人師表該做的事!

我個人小小的波折,敝校茶壺裡的風暴

若能喚起全縣老師們重視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一切都值得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0:13:00

現在的問題是:

老師有沒有義務要上第九節?

家長的安親、托育需求,不在我的考慮之列,

家長必須自行解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0:17:46

我的孩子正是此次話題主角-某國中的學生, 對於第9堂課之相關控訴, 身為家長者是該對此事有所澄清, 以還學校及那些認真負責的老師們公道 :<div>1. 第9堂課是家長自願並期望的然而卻是老師不得不配合的, 絕對無關乎 " 錢 " 之多寡.</div><div>2. 純屬受家長之請托而開班, 並無所謂營利之事實.</div><div>3. 老師群是基於一份責任心才犧牲與家人共處之時間.</div><div>4. 針對學生正課之餘, 不解之處給予補強並發問.</div><div>若如此而陷學校及老師們於 " 不合法 " , 身為家長者特此致歉, 亦在此呼籲相關之教育單位能正視這些無奈家長之需求.</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1:29:50

找過長官幫忙

(假設板主前二年你也找過××關說,為女兒說帖要進某某班級

結果現在不是常常××導師,各位家長,你們會不會罵你們子女的導師,如果真有此

事,板主你認為呢?這是為人師表該做的事嗎?)

 

我有困難告假,並且也找好代理職務的人,為什麼不可以?

當然可以啊,但是如果請的是退休五年的黃老爺,月退俸領7、8萬,如果家長知道是如此,家長會怎樣想(自己不教還要推給別人)?各位同業工會只要知道這件事,就知道你是怎樣的人,你有什麼立場講什麼,只知道你在推萎,板主,以上如果屬實,你認為怎樣?這是為人師表該做的事嗎?

 

老師不上加強班就是缺少教育熱忱、缺少教育愛?

(如果你早上、下午都要接送國小的小孩,攝影機都有錄,班級上的活動都很少參加,甚至叫別人去頂替,請問板主,這樣的老師有教育熱忱、有教育愛嗎?如果被家長知道您是為了去接送小孩不顧班級活動,家長會怎麼想?難道你不怕家長站在校門口站一排恭迎你去接送小孩嗎?如果你一年級時班上全校前五名的學生,不知何種原因成績一直退步,最後轉學?那班的導師不用負點責任嗎?板主你認為呢?這是為人師表該做的事嗎?

 

一位老師關說進某個班級合法嗎?

一位老師怎麼如此粗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1 下午 11:30:25

我學校第九節的鐘點費與第八節一樣都是400元,而且學校強迫老師上第九節,曾有導師不配合,家長直接向校長投訴,校長轉請教務主任處理,主任則以考核乙等要脅導師,其理由為未能配合校務發展。

我的小孩不想上第九節也不行,主任說自己學校老師豈能不配合學校的升學輔導策略。

我小孩沒補習,很認真,每天讀到十一、二點,假日也一樣。成績都是班上第一名,甚至超越他班的第一名,不上第九節並不會影響他升學,但因為媽媽是學校老師,很無奈不能拒絕上第九節。

其實國中的課程內容,只要課前預習、上課專心、課後用心複習,根本不需要去補習或上第九節就可以以不錯的成績。

我看到太多補習的學生上課根本不聽課,卻努力抄那寫也寫不完的補習班作業,結果是愈補愈大洞,可是家長卻執迷不悟,對補習班信心滿滿,殊不知累了自己、苦了孩子,無助於孩子的學習,卻樂了開補習班的商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上午 09:50:53

回覆那位自認為具良知不上第九節的版主:

    因為她個人要接送小孩因此而不上第九節,卻又硬要別的老師另撥時間用第九節來教她的學生,因為達不成目的才硬扣上所謂的「違法」大帽子的呀!所以,就不要硬ㄠ了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上午 10:10:04

高貴的版主:

    你有錢可以請家教,也有錢讓孩子上高貴的補習班,而我的收入不高,也較晚下班。我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讓孩子上補習班,我也沒有高學歷可以親自教導他,更不可能上家教;孩子在校上第九節真的解決了我許多難題,而且,學校也沒硬性規定要參加啊!你難道就不能體諒我們這些小平民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12:22:28

為了孩子好就可以違法?再正襟危坐告誡孩子:為人處事,要正派,不可違法.好奇怪的平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12:32:21

請教貴家長,本校第九節是如何開班的,你知道嗎?依據啥法令開班?上課樣態合乎法令嗎?我也是不的不上課的一位.我只想說:我再也不想跟這一群<霸凌同事的人>同屆,因為他們迫壞宇宙平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12:41:24

黃老爹政大本科系畢業,不才曾教過涂宏成小朋友.只是,在各名師眼中,不配教加強班的優秀生,應由本科權威師鐸講得主欽點才行,想想,這學校誰開的?阿彌陀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12:54:58

我是本校的老師,也曾經是本校學生家長.讀沒多久就把小孩轉到其他學校.很簡單:小孩不能適應敝校教法,尤其是某些老師.義務教育是什麼?老師是要教什麼?本校也有<一下>就轉到桃X國中,結果,人家畢業後考上建中.本校原導師還很有風度賀<校友>:考上建中.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1:00:48

哇,國中生態好可怕,<div>家長還是跟以前一樣,要子女和自己國中時一樣痛苦,無盡的迴圈。</div><div>打著都是為子女好的口號也一樣沒變,數十年如一日。</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6:20:56

不上第九節課,那是老師的權利!有位偏激老師喜歡上第九節,還要強迫別人上,平時上課對學生說話滿嘴三字經,甚至對女學生摟摟抱抱,該位男老師花名遠播,我想大家都知道他是誰吧!上加強班時還公然批評老師,到處放火傷人!不怕天譴嗎?可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8:18:41

逼迫教師上第九節本來就不合法呀!而且說真的學生根本不想上,大多是家長逼來的,然後學生上課無心又愛搗蛋,這樣被逼上課的老師很可憐.

說自己不想上就閃一邊給別的老師上,這要看各個學校情形.有的學校是老師都不想上,逼新進或代課老師去上有之;眾人搶上的,我只能深深佩服他們體能之好ㄚ.

一般導師約七點至七點半間到校甚至有七點就在班上等學生的,每天工作一直到下午五點半甚至到八點的,請各位算一算,工時不長嗎?

教育是需要熱忱的,所有工作都是需要熱忱的.如果常常冠以"良心",試問哪一行業不需要"良心"?我也不同意將學生鎖在學校九至十小時,又送他去補習!哪有時間進行"家庭教育"?如此孩子怎麼可能聽父母親的話?

我記得小時候爸爸媽媽再累,都會問我們今天過得如何,聊一些其他事情,天天半小時到一小時談話時間.孩子和父母很親,不像現在我遇到家長與孩子間的問題是:父母說什麼孩子根本不理,媽媽常說:"我也沒辦法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8:51:05

請問版主,您寫的內容是整件事情的「完整始末」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9:12:36

版主不是曾答應要當加強班的老師嗎?

為何出爾反爾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9:29:20

買東西有七天考慮期,不想當第九節老師!當然也可以後悔啊!你強人所難才壞呢!最可怕的是,你還不知自己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09:43:58

慈文國中,真有你的!再請教育部來調查這些老師收多少錢,通通繳回國庫!別逃漏稅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10:32:43

真是搞不懂   到底清楚你們是教師   還是教工呀?!

合理的勞動,就應給工資,總統還是人民公僕哩,你不給他工資嗎???

付出時間心力努力工作   拿該得的薪水  津貼  課輔費  理所當然

你確定你有給合理的薪資嗎???還是只想剝削老師的勞動力???讓老師做到過勞死,你最高興了是嗎???

只是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課輔就像安親班  補習班  好好做  銀貨兩訖  誰都不欠誰   

最好幫你24小時看小孩,你爽的時候再來接,是不是更好呢???

不想做   就閃邊去  讓別人去做

不要不肯放   卻又哇哇叫

你自已才閃邊去吧???是誰在哇哇叫的???

最讓人看不起的  就是拿錢又想要人的尊重  哪來這回事

所以最好老師都不要拿錢最好囉???做死一個算一個是嗎???請你自已來教好嗎???對了,是不支薪的喔,因為你說拿錢得不到人尊重

尊重  是來自內心對無怨無悔付出的人 

而不是  要錢是理所當然的那種人

尊重,是來自內心對無怨無悔付出的人

而不是幹譙別人理所當然的那種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2 下午 11:43:24

錢錢錢  給我錢  要不  免談  哈哈哈 

誰管你們要不要第9節課 

不能滿足你的標準  就拒絕  誰也無奈何

管你是因為錢少  還是因為家庭重要  或是  你太爛  沒人找

看來看去  在這裡哇哇叫的  通常是沒在上第9節的啦

只是  想把別人也拉下來而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3 上午 02:07:56

某位自認為被學校同僚 " 霸凌 " 的 " 敬愛的老師 " ,  請理性的替校內所有學生考量一下, 妳的 "發洩" 與 "快感" 全都建立在全校無辜學子之痛苦之上, 請基於身為師者之尊貴立場, 想想妳的孩子! 想想別人的孩子吧! 別在激起同僚憤恨之餘, 又再激起全校家長之憤怒, 畢竟我們的孩子是無辜的, 他們只是要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罷了, 身為 "人師" 的妳, 何嘗忍心犧牲他們呢!<div>懇請其他之諸位老師們,看在全校無辜孩子的份上,停手吧!把心思,力氣用在對的地方,才是為人師表應有之舉.</div><div>某校之團隊運作似乎已出了很大之問題, 建議該校之 "領導者" 應聘專家,為該團隊成員好好上一課 --</div><div>"  TEAM   WORK  " 之重要性.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3 上午 11:36:02

為了妳數服從數的良知,

把學校搞的烏煙瘴氣, 還吵到茶壺外,

這就是妳所說的~~一切都值得~~???

 

~~一個人的良知是不必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的~~

請不要這句話來掩飾妳的自私嘛!!

一般學生還沒換季時, 穿錯長褲, 訓導處馬上記警告一次,

妳的孩子體質特殊, 就可以大大方方提早換季,

一般學生7:25 遲到時, 會被訓導處登記,  累積三次記警告一次

妳的孩子天天遲到 卻不必被登記  因為她是從老師停車場下車的 (錄影機有錄到)  ,

這對其他學生,家長,   公平嗎???

這就是妳常常  數欺負多數...... 

妳還認為理所當然!!!

妳不懂得避嫌,  低調,   謙虛   (虧妳還是飽讀詩書的國文老師)    

妳的孩子沒被派去比賽---------------------老師偏心選別人

妳的孩子參加比賽沒得名-------------------評審不公

妳的孩子參加桃園國中 美術班落榜-----都是內定

這叫自我感覺良好

 

在辦公室在全校有幾個同事跟妳說話

妳已經這麼~~~吳仁源~~~~了

還説是保護自己

搞得這麼大犧牲全校完成自己

現在才知道妳為何這麼~~~顧仁彦~~~~了

現在同事看到妳都只能~~~言笑~~~~   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3 下午 02:25:07

罰吃廚餘桶的魚!家長PO網 國小惹議

<DIV class=offer> 更新日期:2011/03/23 12:07 林志偉 </DIV><DIV class=w><DIV id=ynwsartcontent>

桃園中壢一間國小發生了不當管教事件!但這次老師不是罰同學運動或打人,而是叫學生把廚餘桶裡的魚吃掉,這名班導師認為學生急著下課,沒敬完禮就離開,要她罰站,而被罰的女學生認為,老師沒聽她說明就處罰,覺得很委屈,於是在午餐時賭氣把菜倒掉,沒想到又被老師發現,要她重新裝飯菜,但主菜的魚沒有了,老師就叫她把廚餘桶裡的魚撿回來吃掉,讓學生無奈,卻也只能照辦,也讓家長把事件PO上網,引發爭議。

國小廚房正忙著準備學生的營養午餐,菜色是青菜、豆腐和一條魚,三菜一湯的組合很常見,但桃園一間國小卻因為一條午餐的炸魚,鬧出不當管教事件。

17日上午第4節課下課,林姓女學生還沒跟導師敬完禮,就急著離開教室,老師認為她不守規矩,要她去罰站,後來被罰的女同學覺得很委屈,賭氣把午餐倒進廚餘桶,卻被老師發現,要她重新裝飯菜,但主菜的炸魚沒剩下,老師就叫學生把廚餘裡的魚撿回來吃掉,女同學掙扎過後,只能照辦。

事情被家長PO上網引發討論,校方趕緊出面說明。國小校長:「有兩個小朋友把吃剩下的東西,放在那個小格廚餘桶的旁邊,那同學非常的乖,老師說要吃營養午餐,她就含著淚把魚,她剛剛倒下去的魚拿起來吃,她沒有這樣的經驗,她覺得這樣的事情很不舒服。」

導師後來知道,女學生急著下課,是因為媽媽交代她要去弟弟的教室還玩具,已經在課堂上向學生道歉,承認這樣處罰不妥當。

家長則說,會把事件PO上網,是怕女兒因此自尊心受損,情緒反彈,希望公開討論,避免更多小孩受委屈,事後也已經接受校方的道歉。

</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上午 07:56:55

樓上的,少來了,用威脅的喔!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人本基金會昨天指出,不少國中未落實常態編班、多上第8節等,教育部指出,學生在校時間長短由地方政府規範,但第8節不能教新進度、也不能超過下午5點半,若違法

可提出檢舉。••• •••

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教育部修法,明確保障國中生在校上課時間不超過8小時;但教育部指出,現行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授權縣市政府訂定「國中小學生在校時間」,這部分無法由教育部來訂規定。 ••• •••

8節課後輔導問題,教育部國教司代司長鄭來長表示,收費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訂之。

至於第8節後的9節」留校自習

 

鄭來長則表示,必須不強迫、不上課、不考試、不收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上午 09:30:48

罰吃廚餘桶的魚!家長PO網 國小惹議

<DIV class=offer> 更新日期:2011/03/23 12:07 林志偉 </DIV><DIV class=w><DIV id=ynwsartcontent>

桃園中壢一間國小發生了不當管教事件!但這次老師不是罰同學運動或打人,而是叫學生把廚餘桶裡的魚吃掉,這名班導師認為學生急著下課,沒敬完禮就離開,要她罰站,而被罰的女學生認為,老師沒聽她說明就處罰,覺得很委屈,於是在午餐時賭氣把菜倒掉,沒想到又被老師發現,要她重新裝飯菜,但主菜的魚沒有了,老師就叫她把廚餘桶裡的魚撿回來吃掉,讓學生無奈,卻也只能照辦,也讓家長把事件PO上網,引發爭議。

國小廚房正忙著準備學生的營養午餐,菜色是青菜、豆腐和一條魚,三菜一湯的組合很常見,但桃園一間國小卻因為一條午餐的炸魚,鬧出不當管教事件。

17日上午第4節課下課,林姓女學生還沒跟導師敬完禮,就急著離開教室,老師認為她不守規矩,要她去罰站,後來被罰的女同學覺得很委屈,賭氣把午餐倒進廚餘桶,卻被老師發現,要她重新裝飯菜,但主菜的炸魚沒剩下,老師就叫學生把廚餘裡的魚撿回來吃掉,女同學掙扎過後,只能照辦。

事情被家長PO上網引發討論,校方趕緊出面說明。國小校長:「有兩個小朋友把吃剩下的東西,放在那個小格廚餘桶的旁邊,那同學非常的乖,老師說要吃營養午餐,她就含著淚把魚,她剛剛倒下去的魚拿起來吃,她沒有這樣的經驗,她覺得這樣的事情很不舒服。」

導師後來知道,女學生急著下課,是因為媽媽交代她要去弟弟的教室還玩具,已經在課堂上向學生道歉,承認這樣處罰不妥當。

家長則說,會把事件PO上網,是怕女兒因此自尊心受損,情緒反彈,希望公開討論,避免更多小孩受委屈,事後也已經接受校方的道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12:40:51

本校位於中壢地區,上第九節是某些老師的福利.今天貴校怎會搞到這種地步呢?你們校長在幹嘛?拿錢不幹事的行政在幹嘛?敢偷吃又不擦嘴,只欺負小老師,算啥冥師?擋人財路的老師,在這種學校很難過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1:04:19

不要汙蔑<小三>的名號,好多老師的小孩都來慈x安親;好多老師八點才到校;好多老師放<衝出xxx>教學,好多老師都靠第九節好來抬高身分;好多老師都靠第九節來組團隊;好多老師都靠第九節拿師墮獎;好多老師都知道違法,卻為了全體著想,不怕被告;好多老師都靠第九節來彰顯教育愛;校長不是被告大的;小三,加油,慈x,小三團萬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2:07:02

擋人財路的老師,在這種學校很難過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2:21:27

2011/03/22教育桃源電子報】


全教會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
================================================================================
會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九十九號四樓之一
電話:○二—二五六七五一一七
傳真:○二—二五六七五一一○
聯絡人:楊上慧(分機一六)
受文者:教育部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全教教字第100151號

附 件:

主 旨:建請 貴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說 明:

一、依據本會第六屆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二、參考 貴部91年發佈之『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課業輔導之目的本為提昇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能;惟今已淪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必然措施,辦法中自由參加、品德陶冶之教育意義蕩然無存。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怯於面對家長,對於監導學校課業輔導之正常化教學作為,幾乎完全棄守,課業輔導成為補習措施。

 

三、現行全國各國、高中職第八節輔導課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常見以各項方式強迫所有學生參加,並已惡化至不徵求家長同意、要求不參加者提出申請等侵犯家長選擇權之作法。且,上開課程也幾乎都在上新進度,形成各校之惡性競爭。

 

四、尤有甚者,不少學校延伸第八節惡性競爭之邏輯,以家長會辦理之理由在學校開辦第九節、夜間課業輔導、假日到校課業輔導,情況已嚴重到影響學生身心健康與長遠之教育發展,成為霸凌之背後因素之一。

 

五、本會認為,提供家長正確的教育觀念是教育人員應盡的責任。教育人員不應拿理想需與現實妥協作為藉口,而應以理想之落實為己任,積極維護教育專業。


六、故,本會建請 貴部(一)比照霸凌之處理方式,發文各級地方政府、要求學校召開校務會議專案討論學生課後輔導、自習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開設程序,不得違反法令,並說明違反時辦理此一業務相關人員及教師應負之法規責任。(二)訂定查核辦法,明訂查核人員及流程,確實執行。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2:28:05

今天貴校怎會搞到這種地步呢?

你們校長在幹嘛?

拿錢不幹事的行政在幹嘛?

敢偷吃又不擦嘴,只欺負小老師,算啥冥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2:51:51

現在同事看到妳都只能~~~言笑~~~~   唉!!!!

其實,有時安靜一點也不錯,我支持你,像上次女老師在辦公室網購衛生棉時,加長型5大包,夜安型10大包,......全然無視我們這些男同事,敝人就覺的飽毒濕溼的國文老師也太......訓導處有錄影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2:58:57

全教會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
================================================================================
會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九十九號四樓之一
電話:○二—二五六七五一一七
傳真:○二—二五六七五一一○
聯絡人:楊上慧(分機一六)
受文者:教育部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全教教字第100151號

附 件:

主 旨:建請 貴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說 明:

一、依據本會第六屆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二、參考 貴部91年發佈之『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課業輔導之目的本為提昇學生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能;惟今已淪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必然措施,辦法中自由參加、品德陶冶之教育意義蕩然無存。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怯於面對家長,對於監導學校課業輔導之正常化教學作為,幾乎完全棄守,課業輔導成為補習措施。

 

三、現行全國各國、高中職第八節輔導課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常見以各項方式強迫所有學生參加,並已惡化至不徵求家長同意、要求不參加者提出申請等侵犯家長選擇權之作法。且,上開課程也幾乎都在上新進度,形成各校之惡性競爭。

 

四、尤有甚者,不少學校延伸第八節惡性競爭之邏輯,以家長會辦理之理由在學校開辦第九節、夜間課業輔導、假日到校課業輔導,情況已嚴重到影響學生身心健康與長遠之教育發展,成為霸凌之背後因素之一。

 

五、本會認為,提供家長正確的教育觀念是教育人員應盡的責任。教育人員不應拿理想需與現實妥協作為藉口,而應以理想之落實為己任,積極維護教育專業。


六、故,本會建請 貴部(一)比照霸凌之處理方式,發文各級地方政府、要求學校召開校務會議專案討論學生課後輔導、自習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開設程序,不得違反法令,並說明違反時辦理此一業務相關人員及教師應負之法規責任。(二)訂定查核辦法,明訂查核人員及流程,確實執行。

 

 校長不要怕,為了學校好,學生好,家長好,多數老師好,我們一起違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3:14:07

ARE    YOU   TIGER   ME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3:22:19

六、故,本會建請 貴部(一)比照霸凌之處理方式,發文各級地方政府、要求學校召開校務會議專案討論學生課後輔導、自習及寒暑假學藝活動之開設程序,不得違反法令,並說明違反時辦理此一業務相關人員及教師應負之法規責任。(二)訂定查核辦法,明訂查核人員及流程,確實執行。

請教全教會:1.<校長,行政同仁,家長會,同事集體要脅>算不算霸凌?

           2.校長很難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3:47:57

1.為什麼要上第九節?

2.學生沒上第九節會怎樣?

3.你們怎麼找老師的?怎麼不找我,本人意願非常高,還是我不夠優?

4.本人也夠帥,也非月領7    8萬的現職老師,怎麼就不找我上.

5.學生成績優是補第九節補出來的嗎?還是在補習班補出來的?

6.冥師跟學生的成績有必然的關係嗎?

7.你為什麼要上第九節?我

          是想多一點私房錢,且不用課稅.你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3:57:49

樓10的,有吃豬腳還說風涼話?當心走路像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4:36:26

貴校不是一向都在上第九節嗎?而且光明正大、行之有年?

怎麼突然為了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菜鳥,集體抓狂、集體起乩?

你們在氣什麼?為什麼連菜鳥的家人也要清算?

我的學校很簡單,想上課後輔導的上,不想上的拉倒,

至今相安無事,升學率雖稱不上好,對地方家長也交代得過去。

人身攻擊,叫囂謾罵,好像在選縣議員

想必黑函在貴校也很稀鬆平常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4:49:55

吃豬腳有什麼典故?

慈  x校長請全體老師吃豬腳,保平安嗎?

怎麼不拜拜?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4 下午 09:26:43

1.本人已將慈文國中上第九節課的相關收費及資出資料函送教育部,並請求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是否有違法情形.

2.另請教育部調查:本校是否有強迫老師上第九節課之情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6 上午 01:22:23

人家說真理愈辯會愈明.第九節這種事就不要再人家說了.因為只會愈描愈黑.

請大家克制一下.別再說了.否則大家都受害.對學校.老師.家長.學生都不好吧!

怎麼老師的EQ這麼差呢?(跟學生一個樣) 都不會溝通協調嗎?行政人員多領領導加級費在幹什麼的?學校沒大人了嗎?

上不上第九節本來就應協調.何必勉強他人呢?人家不願意你勉強以求.這樣教學效果會好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6 下午 12:03:20

女師嘿咻國中男 二審重判1年8月

<DIV class=offer> 更新日期:2011/03/24 06:30 蘋果日報 </DIV><DIV class=w><DIV id=ynwsartcontent>

上床8次 一審後當街激吻 法官:不宜緩刑

【賴心瑩╱台北報導】北市景興國小前英文女老師劉曉旻,去年與小她二十一歲的國中男學生相戀並發生性關係,一審被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年性交罪判刑八月,上訴後劉女又被《壹週刊》直擊當街與這名男學生擁吻,台灣高等法院昨認定劉女和男學生共發生八次性關係,改依一罪一罰判她八條罪各六個月徒刑,應合併執行一年八月。

女老師劉曉旻與男學生的父母昨均未到庭聽判,劉女昨不在家,無法得知其回應。法院審理期間,法官曾勸她別再和男學生聯繫,她堅持說:「我可以不主動找他,但如果他來找我,我不會不理他,畢竟他年紀小,我需要安撫其情緒。」

頻繁聯繫陷熱戀

劉曉旻(三十七歲)原是北市景興國小英文老師,男學生曾是其班上學生,後來男學生升國中,兩人仍有聯繫且常相約打羽球,頻繁交往後陷熱戀。去年二月兩人在男學生家首次發生關係,後來又陸續在雙方住處發生七次關係,直到男學生母親發現兒子手機內煽情簡訊,才驚覺此畸戀,劉女隨即被學校不續聘丟教職。

有必要接受教化

開庭時法官曾勸雙方和解,男學生母親要求劉女等兒子成年再聯絡,但劉女卻說:「不願背叛對他承諾!」一審因此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年性交罪判劉女八月徒刑。

雙方均上訴,高院合議庭昨認為,劉女無視師生倫常及國家法紀,與男學生發生性行為多達八次,且審理期間仍持續與男學生見面,不宜從輕量刑或緩刑,且有入監服刑接受國家刑罰教化必要,改採一罪一罰判劉女八條罪各六月徒刑,執行期則為一年八月。全案仍可上訴。

勸男孩「重課業」

合議庭法官昨無奈地說:「雙方的情慾糾葛不是外人能理解,更無法靠法律判刑解決,該法條最重判刑七年,一年八月徒刑已屬輕判,希望男學生能好好珍惜身邊父母、師長的支持與關懷,瞭解自己現階段最重要的應是學業不是愛情。」

</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6 下午 04:29:59

看了多數貴家長與教師的意見後,

終於了解,為何教師們多年來要為爭取教師組工會而努力了。

教師的工作,做不好,同仁罵,家長譙。

做得好的,可能得犧牲與小孩與家人的相處;甚至有人「疑似」過度認真而罹患癌症與心血管疾病的。

很想問這些家長,你的孩子無辜、可憐;教師們犧牲自已、犧牲家人與自身健康,都是應該的??

你們這種行為,剝削勞工的資本家與財團行逕有何差異???

勞工能為自已的工時與勞動薪資用怒吼,身為勞動者的教師為何不可???

最失望的是,有些教師同胞們,居然也站在批鬥教師的一方;

這種彷彿親者痛,而仇者快之行為,

實讓人痛心。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金恩博士的夢,希望有一天,也能在教師身上實現

勞動者教師加油!教師工會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3/26 下午 11:32:45

免試入學名額越來越多  加強班的存在必要下降

加強班前幾名的學生免試入學選到學校後  開始在加強班玩

老師怕他們退出後  分母變小   會使其他學生學費大漲   而開不成班

所以也不敢要求已上榜者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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