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行使留置權的大學生?老師該怎麼教學生?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6711 )
作者︰test 今天電視播出一則新聞: 學姊撿到學妹的學費 卻要求十分之三報酬 否則將行使留置權 讓學妹註不了冊 媒體上看得見的意見兩極: 1.學姊太過分 仗著懂法律欺負窮人 這種惡法該修 2.本來這就是拾獲財物者的權利 前者衍生出以下結果:萬一小偷偷了東西 說是拾獲物 反而可以堂而皇之要求十分之三 後者又衍生出這種結果:如為了保護遺失者權益以後大家只要掉了東西 都說自己很窮 讓拾獲者不能也不敢主張十分之三的報酬 我迷惑了.............這是個什麼樣的時代?良心與法律 孰輕孰重?到底這是怎麼一回事? 該怎麼教學生啊? 請教各位教育界前輩
作者︰test 有智慧的家長 會先道德勸說自己的女兒 根本不必勞駕老師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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