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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養午餐 VS 校長考績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6609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5 上午 11:41:21

中國時報【林志成/北縣報導】

最近四年發生五十六起學校午餐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違失事件,威脅學生身體健康。教育部昨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宣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學校,經衛生機關查核有歸責於學校情事者,校長考績不能得甲等。

這讓我想到光明國小蘇校長上任不久後給全校家長的一封信的內容,信中有一段大概的意思是說"學校主要是辦教育,辦營養午餐不是學校應該要做的事情,也可以不辦!"當初看到信中這一段心中一直有疑問,今天看到這個新聞後,心中的疑問終於解開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5 下午 01:11:48

軍中名言:伙食如果不好,豬看到都會搖頭••••

以前的新聞 中南部某校有幫學生代訂便當 結果有滷蛋校長產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5 下午 02:49:26

原來辦好營養午餐也是校長的責任!知道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5 下午 07:30:12

〔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營養午餐如果出問題,教育部要辦人!近三年來,全國十五縣市、五十六校次發生過營養午餐中毒或違失事件,為保護學童,教育部將把營養午餐辦理績效,列入校長、主任、午餐執行秘書及營養師考績,辦不好,考績就乙等。

我是一般教師,在沒人想接午餐執行秘書之下來幫忙(沒有行政加級的津貼,沒有國民旅遊卡,不算正式行政人員)。
如果是委託廠商自己在調理過程中有疏失,我們依法及時呈報,難道也要乙等?
非要逼人辭掉這個額外工作(不要教書教得太誇張還可甲等),讓學校午餐運作癱瘓嗎?
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中央應派專業營養科系畢業的人員,直接進入每一所學校承辦午餐業務。
這個決策嚴重影響士氣,懇請教師會協助大力發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5 下午 07:32:33

只要跟學生有關的事的事校長的責任

當然也是全體老師的責任

凡是但求盡心

不要在把教育人又畫成幾個小圈圈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6 上午 09:57:57

版主說的那位校長,是搞不清楚況還是態度傲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7 下午 04:40:50

上學期便當由學校總務處決定,5-10家一起來平分

有的廠商菜色非常差,學校繼續胡搗,教育處請來查,為何不讓學生選呢?

中正路的國中,來查查看,下學期是不是如此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8/7 下午 08:54:30

誰招標誰負責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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