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桃園縣規章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3 ) ---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畢業典禮注意事項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4560 )
作者︰peng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畢業典禮注意事項 97.12.22府教數字第 0970436277 號 壹、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方式: 一、國中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應依「本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規定」第五項第四款:「各學習領域畢業成績以該學習領域六學期成績平均之。」辦理。 二、國小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應依「本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七條後項:「畢業成績以各學期成績按各年級之週學習節數加權計算之。」辦理。 三、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方式倘未依上列規定辦理,學校應另訂學校成績評量規定,該規定須經校務會議通過,報府備查,於各生入學時公告周知及向學生、家長清楚說明,並公告於各校網站。 四、各校應成立學生畢業成績審查委員會,審查受獎學生相關資料,就受獎學生之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決定受獎獎項及順序(審查委員會須有家長代表)。 五、審查委員會之決議陳校長核可後實施。 貳、畢業生受獎類別 一、各獎項之排序由各校自行訂定之,但所定獎項名稱應富有教育意義(例如:德育獎、智育獎、體育獎、美育獎、群育獎、熱心服務獎、特殊才藝獎、孝行獎、勤學獎…等等)。 二、前述各獎項之獎狀應由學校製發,獎品得由各界捐贈或學校採購,得之各界贈獎者,學校應公告周知。 參、畢業典禮辦理時間與教職員工補休假原則 一、各校舉辦畢業典禮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倘若全校教職員工應邀觀禮或參與工作或其它因素,而影響其他各年級上課,請各校務必與家長取得充分溝通與諒解,若家長無法於畢業典禮當天照顧學生,各校務必妥適照護學生。 二、各校於例假日或夜間舉行畢業典禮者則依行政院 三、各校補休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