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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教師的「寒暑假課輔」被「自己人」打敗98年03月24日,中國時報的報導:【教部:寒暑假課輔 是教師義務】。這個報導讓基層教師很錯愕,教師族群的「面子」和「裡子」盡輸,我們真的是被「自己人」打敗。97年03月21日,教育部書函回覆「余君」:【有關公立中小學實施課後輔導,教師仍採自願參加為原則。】「余君」一個人問「課後輔導」,教育部的答覆是「自願參加」,這個答案應該讓教師「安心」與「滿意」了。「台北縣教師會」和「全教會」不知在搞什麼?努力地問教育部,結果問出【寒暑假課輔是教師義務,無法配合者應請假。】說真的,有這樣的「自己人」─「台北縣教師會」和「全教會」,自己做球讓別人殺球,不被別人打敗還真的很難!我很早就見過「余君」的書函,知道有些事只能「私下講」,不能「公開談」,他們逼教育部公開表態,果然破局了。現在,教育部公文發到各縣市政府,馬上轉發全國各國中小,國小困擾還小,國中衝擊很大,不知全教會要如何解決?!PS1.「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和「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都是國中老師,是不了解國中?還是太天真?PS2.做教師會,實力原則,要「腦能想」、「手能打」、「腳能走」、「口能說」,不要只想靠發發公文就能「文到事除」。轉貼相關的報導和書函:●●●980324中國時報的報導●●●================================================================================教部:寒暑假課輔 是教師義務更新日期:2009/03/24 02:44 林志成、唐榮麗、蔡偉祺、盧金足、黃文博/ 很多人投入教師行業,除對教育有熱誠,每年有近三個月寒、暑假也是一大誘因。但教育部最近發函給各縣市政府,公立國中小寒暑假課輔是教師義務,無法配合者應請假。這項政策衝擊十多萬公立國中小教師考績、薪水等相關權益。不少國中小寒暑假都有課輔,有校長強迫老師參加,造成紛爭。台北縣教師會去函教育部,要求解釋寒暑假課輔是否為教師義務?教師法第十七條,「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的課程,實施教學活動」,因此寒暑假課輔是教師義務之一。教育部二月二十日發文給地方政府,強調寒暑假期間若有與教學相關事項,教師無法配合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全國教師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指教育部曲解法令,他強調,教師法第十七條有關教師義務不包含「寒暑假課業輔導課程與教學活動」;且依教師請假規則,「寒暑假期間,除例假日、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其餘,教師可不必到校。」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表示,依教育部解釋,立即會產生許多問題。譬如,寒暑假課輔未到,必須請假,是請什麼假?若請事假超過五天,要扣薪水,難道沒參加課輔也要扣薪水?教師請事假、病假超過十四天,考績最多是乙等;不參加課輔的老師,難道都不是好老師嗎?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惠娟說,該部經充分討論才定調「寒暑假課輔是教師義務」。但發文地方政府時強調,學校安排寒暑假課輔課程時,應尊重教師授課意願。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表示,站在家長立場,希望寒暑假課輔是教師義務。寒暑假教師也領薪水,所以應該上班,只是這段時間上班是在家備課。但當學生課業需要幫忙時,教師有義務協助解決。現在經濟不景氣,老師爭「寒暑假課輔不應是義務」,太傷人民感情。至於老師們多不表贊成,認為教育部不該硬性規定寒暑假課輔是教師義務,做法應更有彈性;校方則表示,不致因老師無法配合而給予處分。●●●970321教育部書函●●●================================================================================教育部 書函受文者:余 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3月21日發文字號:台國〈四〉字第0970043368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附件:無附件 主旨:台端所詢公立中小學課後輔導教師採自願參加之規定是否仍為有效及教師課後輔導授課節數是否應計入教師每週授課節數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一、復 台端97年3月15日書函二、有關公立中小學實施課後輔導,教師仍採自願參加為原則。三、國民中小學課後輔導課因非正式課程,故不列入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計算。 正本:余 君副本:本部國教師────────────────────────────────────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歡迎推廣訂閱:http://163.16.40.2/maillist/maillist.aspx※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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