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第七屆理監事會議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161 ) --- 971120桃園縣教師會第七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3730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第七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時 間: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至四時) 地 點:本會辦公室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列席人員:後補理、本會幹部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七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附件一,P.4-6)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97年9-11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二(P.7-8)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審核971106第七屆第八次常務理事會議記錄。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三(P.9-10)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核97年8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四(P.11)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推廣組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五(P.12)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議本會98年度工作計畫。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計畫如附件六(P.13)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議本會98年度預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預算如夾頁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會務秘書陳惠心考核案。 說 明:1.依據本會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及本會會務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辦理。 2.本會會務秘書陳惠心97年度之績效考核時間自 1日。 3.考核成績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慈文 說 明:1、慈文 2、本會已於 3、由於本辦法並無詳列本案之慰問方式,故提理事會議議決。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八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大成 說 明:1、大成 2、依本會「司法互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於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啟動相關協助。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九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續辦「桃園縣學校教師會肯定校長辦學認真推薦」,請討論。 說 明:1.本會業已於97年下學期初依會員大會決議執行本案問卷。 2.執行效果良好,建議續辦。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十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是否實施桃園縣學校主任滿意度調查,請討論。 說 明:1.國教法第10條規定:「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主任的聘任權在校長。 2.主任的身分是教師兼主任,其主要身分還是老師,主任只是另外的兼任職務。 3.絕大部分的主任都是非常優秀和辛苦,兼顧行政與教學,應該予以表揚和鼓勵。 4.但有極少數的主任尸位素餐,還有「萬年主任」的心態,應該給予警惕和壓力。 5.為了激濁揚清,研究是否由教師會研擬相關的問卷,提供全縣學校進行調查。 6.很多校長不大敢換主任,所以應該將教師對主任的滿意度呈現,讓校長有所依據。 辦 法:1.研擬「桃園縣學校主任滿意度調查問卷」。 2.訂定施測期程和方式,全縣學校統一進行調查。 3.將調查結果提供各校校長作為聘請主任的參考或依據。 決 議: 提案十一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議桃園縣第七屆(98~99年)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推派代表名單。 說 明:1.依據本會第七屆第八次常務理事會辦理。 2.本屆(96~97年)縣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之任期即將於年底屆滿。 3.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其中未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不得少於總額三 分之二。 4.按往例,本會先推薦七名(未兼行政之教師)。 5.推薦管道:各校推薦或本會行政組推薦。 6.附件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十二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討論本會接受教育部補助桃園縣98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案。 說 明:1.教育部補助桃園縣98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2.提供教師多元化在職進修活動,以增進其專業知能,提昇專業精神及教學效果。 3.相關計畫,如附件七(P.14-26)。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十三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薦「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本會代表。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全國教師會 件八,p.27) 辦 法:請推薦。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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