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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power
發表時間︰2006/2/12 下午 03:34:56

本縣國中小校長遴選辦法制定過程專案報告
壹、 背景說明
一、 法律變革:八十八年二月七日總統公佈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其中第九條      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並採任期制,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
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屆滿時得回任教師。
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選中遴選後聘任之。
二、 八十九年(王世英局長時代)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仍跳脫不了舊制,由縣府掌控校長的輪派調任,致使被各界抨擊為「黑箱作業」。同年,全國教師會評鑑各縣市的校長遴選制,本縣成績墊底;位於北區六縣市(宜蘭縣、基隆市、台北縣、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除本縣外,都是名列前矛,交出漂亮成績單的縣市,唯獨本縣敬陪末座,桃園縣人情何以堪?
三、 八十九年底,新任局長陳惠邦局長到任,係學者出身,又來自校長遴選制評分最高的新竹市,故各界皆對陳局長寄予厚望,本會因站在教育第一線,為全縣教育大計,願意主動提供意見,讓本縣校長遴選制更趨落實。
貳、 訂定過程

過程激烈 氣氛緊繃
多位民代到場關心
一、 本會作業階段:
1. 本會為求廣納教師意見,故於89.12.至91.1間辦五場全縣分區座談,對本縣國中小校長遴選辦法作逐句的討論,令老師至為感動,在此特別感謝以下議員:謝彰文、楊麗環、閻中傑、黃婉如、舒翠玲、呂明美等。
2. 本會理監事90.1.17於教育局與教育局長座談,就本縣校長遴選辦法,與教育局交換意見,並請陽明高中及中央大學教師會現身說法其遴選成功之經驗,會中多位民代(縣議員鄭文燦、楊麗環、舒翠玲、謝彰文、呂明美)皆發言肯定本會版本。期間討論過程激烈(詳細內容見「與教育局長第一次座談實錄」),教育局長以「專業是民主的獨裁」,拒絕本會的提議,陳局長更表示校長遴選辦法是要找校長討論,而不是與教師或教師會討論;甚至更揚言,如果校長不由上級指派,縣府可以不發薪水、甚或凍結預算。本會提議之兩階段遴選及提高家長、教師名額還有落實遴選、任期制,被陳局長以不會接受回絕。
3. 本會再於2.28(北勢國小)與局長第二次座談,就校長遴選及聘約協訂定時辰表,同時也提及本縣申評委員不合法之部分。本會要求教育局能:依法行政、開公聽會、公佈遴選辦法、遴選委員教師代表部分明定教師會代表、遴選委員選前集訓等。本次參與座談之民代有副議長黃金德、縣議員鄭文燦、楊麗環、舒翠玲、謝彰文等,對於討論之議題皆提供許多積極且有建樹的意見,皆令本會感激不已(詳見228與局長座談實錄),其中討論過程中,陳局長以「只要有一位老師未加入教師會,就不能認同本會之代表性」回絕遴選委員教師代表部分,更強調縣長之人事任用權、拒絕遴選委員選前集訓。本會眼見局長態度堅持,似無協商餘地,於是提議將校長遴選辦法法制化,送議會立法通過。

地方砲轟縣長管太多
二、 縣府作業:縣府3月1日邀集各校家長代表及縣議員楊麗環、劉茂群、魏雪卿、舒翠玲、謝彰文、呂明美、閻中傑等人,召開國中小校長遴選辦法草案會議,本會由彭理事長列席;與會人士對於遴選委員的名單及遴選結果還要送縣長決定,表示強力不滿。劉茂群砲轟校長人選由縣長一人決定,極易走回以往之「紅包文化」「走後門」,要求縣府應完全尊重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家長代表劉嵩祥也不解遴選委員會在遴選出校長確定名單之後,還要送給縣長擇聘的做法;魏雪卿議員更質疑家長會長協會之代表性(其成員並非皆是現任各校之家長會長),場面一度火爆,韃伐聲四起。
參、 公聽會:

教局長態度強硬
寧願辭職也要堅持四個主張
對於教師會的四個要求統統免談
或另待昏庸局長
1. 本會於3月14日與許鍾碧霞立委於中歷市公所合辦校長遴選公聽會,邀請各界代表出席,其中全國教師會及楊麗環議員到場關心,縣府教育局未派人出席,引起與會人員不滿。會中肯定兩階段遴選及落實遴選委員職權,呼籲遴選委員不應流於背書。
2. 教育局陳局長於3月13日(中國時報)及3月16日(聯合報)於媒體表示其強硬態度,重申對本會版本之不接受,及「統統免談」,甚至楊言寧願辭職也要堅持【1】縣長有聘任選擇權、【2】沒有理由提高家長和老師的比例、【3】遴選校長順序排定是現任校長欲敘任者為優先【4】不會請教教師會成員當代表等四項主張,至於教師會版本則另待昏庸局長。眾所週知,本會之版本是根據其他績優縣市之校長遴選辦法所制定的,陳局長此言是否過矣!
3. 教育局於3月16日召開官方版之公聽會,因當日教局長已於聯合報批露其強硬態度與四個堅持,會中氣氛火爆,幾乎無協商之餘地;本會強調「兩階段遴選」之好處,並捍衛遴選精神應落實,否則何止買官?甚至政治分贜;議員楊麗環認為行政比例不應太多,劉茂群建議權力要下放,觀音國中校長林秀瓊指許多老師「假民主之名行鬥爭之實」…,四點整局長準時離席,隔日(3月17日)續開,無民代出席。3月18日報載校長遴選辦法拍版定案。

公聽會中達成共識 代表五五五
儲訓名額應大量增加
4. 本會依原定時程表,由副議長黃金德與本會於桃園縣議會3月21日召開校長遴選辦法公聽會,對縣府版進行最後的政防,教局長臨時請假,由副局長張明文代理出席,多位民代到場(劉茂群、楊麗環、閻中傑、呂明美、舒翠玲、李家興)對於副局長張明文否認遴選辦法已定案之說,頗多怨言,劉茂群期望陳局長不要沉迷權力,應該廣納意見,修改遴選辦法,期待不會是比王局長更糟糕之局長;閻中傑、呂明美呼籲教育局長應要有擔當,不要出爾反爾;教師會代表提出縣府版中有若干違法之條文,盼其勿一意孤行,知法犯法。會中劉茂群與閻中傑員共同提議,將委員代表名額分成行政、家長、教師三部份,且各五名,以排除原本行政名額過多(三分之二)之瑕疵,此點在會中立即獲得共識;副議長黃金德希望教育局長能多思考教師會的建議,並注意適法性的問題,且大量增加儲訓校長名額,做好校務評鑑,才能確實達到遴選辦法中淘汰不適任者。張明文表示教師會意見有參考價,教育局一定會修改遴選辦法。
肆、 期待:
辦法應公佈並提昇位階
讓我們共同監瞖教育政策
1. 期望縣府能於本年校長遴選實施之前將辦法公佈,以徵信社會大眾。
2. 致力推動本縣國中小校長遴選法治化,落實地方自治,提昇法律位階為自治條例,破除以往被少數人或一人掌控的情形。
3. 教育政策需要大家共同來關心、監督──請為你我的孩子請命──為學校找個好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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