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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1/15 下午 08:26:27

關於生字語詞本本會數度行文教育主管當局,建議訂定相關採購程序或列入習作範圍審定。檢附教育部、教育局相關公文及本會行文教育局、教育部之公文供各校參考!

依據92年11月14日台國字第0920167129號函頒「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教材編輯、審查及選用(一)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應依據課程綱要編輯,並經由審查機關(單位)審定通過後,由學校選用。審查辦法及標準由教育部另定之。(二)除上述審定之教科圖書外,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材,惟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年使用之自編自選教材應送交『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準此,若各年級將「生字語詞簿」送交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即可使用。

「生字語詞簿」已在校園使用逾20年,對於學生筆順的學習有極大的幫助,雖增加老師批改作業負擔,然既有助學生學習,老師仍願意批閱。教師確可自編生字語詞本內容亦可參考教育部研編「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然不管自行影印或是送交印刷廠印製供學生使用,其成本均會提高,更增家長之經濟負擔。

本會已行文建請教育局速發函各校,關於「生字語詞簿」之選用逕由各校課程發展委員審查。然顧及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由教育局成立小組以聯合議價方式為之,或依95年12月13日「與局長有約」劉局長文通之裁示,由輔導團編寫各版本之生字語詞簿,送交聯合社印製,供各校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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