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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07/1/4 下午 06:12:01

 

我們呼籲桃園縣政府勿以「踐踏人民的權益」換取「施政滿意度」的政績

 

核退率僅有「34.8%」,這是號稱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的桃園縣長朱立倫的政績嗎?

桃園縣政府率先實施退休85制,於法何據?

裝重病才能退休?桃園縣教師尊嚴何在?

為使預算執行率有個漂亮的數字,所以踐踏人民的權益?!

退休應屬教師之基本權益;本會為維護會員教師之權益,已收集相關資料並聯繫本會義務律師,將協助申請96年度退休遭否准,致生權益受損之會員教師,提起相關救濟事宜。

申請相關資料請至重要公文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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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徐美惠
電話:03-3322101
傳真:03-3342906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三字第095038348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申請96年度退休之學校教職員核定名冊及辦理原則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申請96年度退休之學校教職員共333名,第一梯次核定同意辦理退休名冊計116人(如附件)請依下列核退原則申請。
二、有關96年之同意申請退休人數及訂定核退原則如下:
(一)命令退休依法辦理;同意人數5人。
(二)年滿55歲自願退休,涉及加發5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優先辦理;同意人數72人。
(三)罹患重病自願退休者,次優先辦理;同意人數2人。罹患重病之標準,以符合公務人員保險給付全殘廢或半殘廢,經公保處核定有案或取得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者
(四)申請自願退休(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依前開第(一)至第(三)項人員辦理完竣後,經費尚有剩餘,依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排定優先順序(總數相同時,以服務年資資深者為優先,再相同時,以先出生者為優先),採分梯次核定。第一梯次核定以「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達85者」:同意人數37人。另,如於退休調查時原申請自願退休而俟後補提供前項罹患重病標準之證明者,仍按罹患重病自願退休者原則辦理。
1、年齡計算:學校教職員(含公務人員)以96年8月1日為計算基準,採整數位計算。
2、服務年資: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法等相關規定之得採計退休年資者為限,採整數位計算。
3、如於本府95年6月份辦理96年度退休調查案件已結束後另行補報送之人員,則須待前開第(一)至第(四)項人員均已辦理完畢後,經費尚有剩餘,再行考量。
三、有關96年度同意申請退休人員之退休生效日期選擇:
(一)命令退休者:依法辦理。
(二)年滿55歲自願退休者:依個人意願於年度內辦理,惟教師仍須依規定配合2月1日與8月1日退休生效日。
(三)罹患重病自願退休者:依個人意願於年度內辦理,同時,教師不受2月1日與8月1日退休生效之限制。
(四)申請自願退休者:(1)學校校長、教師:因教師聘任以「學年度」為單位,教師如於學期中出缺,依現行規定則聘任代理代課教師,基於保障學生之學習權與受教權暨兼顧學校校務正常運作之考量,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期。(2)公務人員:基於公教人員衡平原則,退休生效日一律於96年7月1日以後依個人意願於退休生效前3個月提出申請。(3)學校職員:比照公務人員辦理。
四、為順利辦理96年度之學校退休案件核定事宜,本府業排定期程開始辦理核定作業,請各校依以下事項配合辦理:
(一)辦理期程:1、符合前項核退原則以2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請各校於本(95)年12月26日前送件2、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請統一於96年2月份送件。
(二)檢附證件:請依「辦理退休案件應附表件及注意事項(一)」內之說明辦理,相關表件請至桃園縣政府人事室資訊網-服務區-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三)送件方式:請將退休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逕送本府13樓人事室辦理(免備文)。
(四)為使96年度編列退撫預算能有效運用,本府同意96年度第一梯次退休申請之人員,因故放棄送件者,務請配合於96年3月5日前將放棄退休書面文件函報本府備查。
五、另,本府核定申請自願退休(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第一梯次人員(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達85者),倘退休案件審核時,其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未達85者,本府逕予剔除。
六、又,本府95年度核定申請退休人員計有634人,辦理退休人數計396人,共計放棄238人,放棄比率37.54%,為使96年度編列退撫預算能有效運用,凡已提出95年度退休申請而放棄者,於96年度本府同意退休申請而又放棄送件者,欲於97年度再次申請自願退休者(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先不予列入核准退休名單,本府將俟97年度退休經費尚有節餘,再依服務年資及年齡加總排列優先順序後再行考量。
七、檢送本縣96年申請退休之學校教職員116人名單及申請自願退休(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依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排定退休優先順序表乙份,請至本府電子公文檔案下載區http://file.tycg.gov.tw或桃園縣政府人事室資訊網(http://172.16.213.225/)下載。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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