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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sher327327327出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桃園縣提早入學資優生「有入學、沒輔導、零資源」 桃園縣政府怠忽職守 欺瞞家長 學校、教師苦無資源 16縣市中唯一掛零 學生受教權嚴重受損 日前接獲縣內某國小普 經由本會深入瞭解,「提早入學」係根據「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第二條之規定:「資賦優異學生之入學年齡得依本法規定予以降低,不受各級學校最低入學年齡之限制」。同辦法第三條規定,資賦優異之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國民小學,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並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符合下列規定者為限:(1)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2)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可見提早入學的資優生是有一定的資格門檻。 但更重要的是,面對此種特殊的資優生,法令規定【教育局需要提供專業的教學及輔導資源】。根據「特殊教育法」第 35 條規定:「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同法第 36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桃園縣提早入學資優生「有入學、沒輔導、零資源」 【桃園縣政府怠忽職守,欺瞞家長】桃園縣教育局每年大張旗鼓的收費辦理提早入學的鑑定,10年來(請見:桃園縣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人數統計),有3641名學童報名,共278名學童複審鑑定通過,但桃園縣教育局卻沒有告訴這些家長的是,這些被鑑定資優的提早入學的孩子,入學後,桃園縣政府是做不到特教法規定的「教育局需要提供專業的教學及輔導資源」!是名副其實的「有入學、沒輔導、零資源」,等於這10年來有眾多家長遭欺瞞,桃園縣政府根本怠忽職守! 【學校、教師苦無資源,全台16縣市中唯一掛零】本會調查「各縣市針對(國小階段) 資優及提早入學學生,所提供資源與服務」,就「一般智能資源班、資優巡迴輔導班、不分類資優資源班、追蹤輔導、退場機制(適應不良)」等項次調查,發現桃園縣竟是全台16縣市中唯一掛零的縣市!導致學校、教師苦無資源,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甚至放任學校以「一直更換班級導師」來處理提早入學資優學生的適應問題,簡直是怠忽職守! 【學生適應與否?聽天由命,受教權嚴重受損】也就是說,目前桃園縣政府在國小教育階段的學校,對於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完全沒有】設立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之相關班級以及辦理特殊教育方案,更不用說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這就是教育主管機關的失職,導致第一線導師的不知如何輔導與教導,而造成學生的受教權嚴重損害,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把責任全推到班級導師身上,導致家長一昧的一直更換班級導師,累壞了班級導師。 ●向桃園縣政府追討專業的教育資源! 關於桃園縣國小未足齡提早入學資賦優異兒童學校適應之研究,研究人員吳靖儀早在民國97年就已提出具體建議,關於鑑定過程與評量工具方面、持續的追蹤與輔導、建立個案管理系統以及提供更多元的教育方案等;五年過去了,桃園縣提早入學的學生,仍未受到完整的輔導與照顧! 本會譴責桃園縣縣政府放任學校以「一直更換班級導師」來處理提早入學資優學生的適應問題,進而掩飾其應負的法定責任! 本會認為應該向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追討專業的教育資源,以維護這些提早入學的資優學生的權益!有關桃園縣政府之長期的失職與怠惰,本會將請監察院調查!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2.6.19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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