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Default.asp )
-- 最新消息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ShowForum.asp?forumid=41 )
--- 【媒體報導】介聘師強制綁3年 遭疑不公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0993 )


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3/5/22 下午 10:27:29

 

【媒體報導】介聘師強制綁3年 遭疑不公

感謝以下媒體共同關心大縣府欺負小老師,綁約3年阻撓教師回鄉路之議題!
======================================================================

●中國時報

介聘師強制綁3年 遭疑不公 偏鄉教師滿額後 多的教師被分配到一般學校 仍受偏鄉的綁約限制 教局:可申訴
2013-05-22 01:27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教育局介聘一般國小教師,罔顧教師權益。(甘嘉雯攝)

 桃園縣一○一學年度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介聘,介聘六十三人到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而偏鄉滿額後再錄取的老師被分配到一般學校。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分配到一般學校的老師不應受三年不能異動的限制,質疑權益受損。

 縣府教育局長吳林輝表示,當初為了保障學生受教權及確保師資穩定,避免因教師流動率過為頻繁損及學生受教權,才會規範偏鄉地區的一般老師需綁約三年的限制,這已行之有年,若遇到教師有個別狀況,可以進行申訴。

 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有老師上周欲參加桃園縣一○二年度縣外教師介聘,卻遭縣府以依據《桃園縣一○一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十條第一項說明「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六十三名列冊介聘,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應在原介聘學校任教滿三年才可參加轉校申請」。

 彭如玉認為,若這些老師該去偏鄉服務就讓他們去,但教育局反將他們分配到一般學校,就不應受到偏鄉老師的綁約限制。

 教育局表示,這六十三位老師是以到偏鄉學校服務才錄取,因為偏鄉老師缺額沒這麼多,再加上報到率不高,才會多錄取名額;偏鄉老師分配滿額後,多出來的老師,自然是轉往一般學校任教,但回歸他們報名的項目,身分就是偏鄉地區學校的老師介聘到一般學校,該有的規範,需一視同仁。

 教育局表示,教師甄選簡章皆事先公告,參加甄試教師均應明瞭簡章內容,若教師覺得權益受損,可依正常程序提出申訴。

============================================================================================================

●聯合報
申請調動遭駁 介聘老師不滿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2013.05.22 04:06 am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成員,昨天到縣議會陳情,抗議縣政府剝奪老師介聘外縣市的權利。
記者游文寶/攝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昨天為介聘老師申請調動返鄉被否決請命,要求教育局應依照簡章規定同意申請者到外縣市服務。教育局說,為避免教師流動率過於頻繁,損及學生受教權,必須服務滿3年才能申請外調。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昨天上午到縣議會陳情表示,有5名教師會員,上周欲參加桃園縣102年度縣外教師介聘,卻被縣政府否決。
縣政府教育局的理由是,依據聯合甄選介聘簡章規定,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
他們對這種說法並不認同,教育局原先以教師所屬學校為「偏遠地區學校」為由,拒絕該教師進行縣外介聘,但經他們調查這些學校在桃園縣政府所記載資料為「一般地區學校」,並非「偏遠地區學校」。
簡章明明規定是針對「偏遠地區」綁約3年,而非一般學校,此舉影響教師參加縣外介聘權益,阻斷老師回鄉路。
針對產業工會抗議,教育局指出,簡章規定內容是為保障學生受教權及確保師資穩定,避免教師流動率過為頻繁而損及學生受教權所作的規範。這些教師甄選簡章皆事先公告,參加甄試教師均應了解簡章內容及條件。
有關101年教師甄選簡章部分,教育局昨天召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討論,結論是101年甄選的63名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皆為規範對象。如教師覺得權益受損,應依正常程序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2013/05/22 聯合報】

 

相片:感謝聯合報報導-大縣府欺負小老師,綁約3年阻撓教師回鄉路

=================================================================================

桃園--桃縣教育產業工會為教師爭權益
桃教局剝奪教師縣外介聘(調動)返鄉的權利

日期: 2013-05-21 22:01

【天眼日報記者吳金生/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21日在桃園縣議會議場外召開記者會,控訴桃園縣政府剝奪教師縣外介聘(調動)返鄉的權利,嚴重踐踏教師尊嚴!工會指責縣府硬拗!擴大綁約對象,罔顧教師權益,直指桃園縣政府的「菲律賓」行為!有幾位議員也出面關心,並承諾協助爭取,桃園教育局強調:一切依法,也顧及所有教師權益。

該會措詞強烈認為,桃園縣政府行徑簡直與近日台菲事件中「菲律賓政府」的行為無異!---硬拗!死不認錯!

該會呼籲桃園縣政府應該立即承認錯誤,回歸簡章,回復這五位一般地區教師應有參與縣外介聘的權利!桃園縣政府若仍執意不改,該會將協助這些會員教師進行相關的救濟與訴訟!

教育局表示:為了保障學生受教權及確保師資穩定,避免因教師流動率過為頻繁,而損及學生受教權於所作的規範。教師甄選簡章皆事先公告,參加甄試教師均應明瞭簡章內容及條件,有關101年教師甄選簡章部分,20日已召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討論,經過深入且詳細討論,結論係101年甄選63名之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皆為此規範之對象。倘教師覺得權益受損,請依正常程序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桃園縣教師於上週欲參加桃園縣102年度縣外教師介聘,桃園縣政府以依據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十條第一項第1點第1子項說明: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 63 名列冊介聘,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 3 年(以特殊身分考生報考者依本簡章附則第12、14條辦理),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否決教師的申請案。該會認為教育局否決的理由,不是扭曲事實,就是擴大解釋當初甄選教師的簡章內容。該會認為:教育局原先以該教師所屬學校為偏遠地區學校為由,拒絕該教師進行縣外介聘,但經該會調查這些學校在桃園縣政府所記載資料為一般地區學校,並非偏遠地區學校。

該會也認為教育局擴大解釋,導致有五位101年度介聘至「一般地區學校」的新進教師遭到退件,無法完成積分審查,已讓教師權益嚴重受損。

============================================================================================

●大紀元報

桃縣教育產業工會爭取教師權益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右2)為教師爭權益。(攝影:徐乃義/大紀元)
【大紀元2013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21日在桃園縣議會議場外召開記者會,控訴桃園縣政府剝奪教師縣外介聘(調動)返鄉的權利,嚴重踐踏教師尊嚴!工會指責縣府硬拗!擴大綁約對象,死不認錯,罔顧教師權益,還指桃園縣政府的「菲律賓」行為!有幾位議員也出面關心,並承諾協助爭取,桃園教育局強調:一切依法,也顧及所有教師權益。 教育局表示:為了保障學生受教權及確保師資穩定,避免因教師流動率過為頻繁,而損及學生受教權於所作的規範。

教師甄選簡章皆事先公告,參加甄試教師均應明瞭簡章內容及條件,有關101年教師甄選簡章部分,20日已召開國小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討論,經過深入且詳細討論,結論係101年甄選63名之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皆為此規範之對象。

倘教師覺得權益受損,請依正常程序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桃園縣教師於上週欲參加桃園縣102年度縣外教師介聘,桃園縣政府以依據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十條第一項第1點第1子項說明: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 63 名列冊介聘,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 3 年(以特殊身分考生報考者依本簡章附則第12、14條辦理),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否決教師的申請案。

該會認為教育局否決的理由,不是扭曲事實,就是擴大解釋當初甄選教師的簡章內容。
該會認為:教育局原先以該教師所屬學校為偏遠地區學校為由,拒絕該教師進行縣外介聘,但經該會調查這些學校在桃園縣政府所記載資料為一般地區學校,並非偏遠地區學校。認為教育局扭曲事實、說詞反覆。

其次,該會也認為教育局擴大解釋、死不認錯,導致有五位101年度介聘至「一般地區學校」的新進教師遭到退件,無法完成積分審查,已讓教師權益嚴重受損。

該會措詞強烈認為,桃園縣政府行徑簡直與近日台菲事件中「菲律賓政府」的行為無異!---硬拗!死不認錯!

該會呼籲桃園縣政府應該立即承認錯誤,回歸簡章,回復這五位一般地區教師應有參與縣外介聘的權利!桃園縣政府若仍執意不改,該會將協助這些會員教師進行相關的救濟與訴訟!

(責任編輯:呂美琪)
=======================================================================================

<DIV align=left>

●新桃日報

教師權利受損  阻斷回鄉  教育局踐踏教師尊嚴
【記者馮國寶 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在桃園縣議會召開記者會表示:教育局以「偏遠地區學校」為由,拒絕教師進行縣外介聘,本會調查這些學校在桃園縣政府所記載資料為「一般地區學校」,並非「偏遠地區學校」,教育局難以自圓其說,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時,警方大動作的錄影蒐證,讓人感覺奇怪,不過是個簡單的記者會。
   理事長彭如玉表示: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依據「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介聘簡章」第十條第一項第1點第1子項說明「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擇優錄取 63 名列冊介聘,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獲學校聘任後應在原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任教滿 3 年(以特殊身分考生報考者依本簡章附則第12、14條辦理),始可申請參加縣內(外)教師介聘或轉任國小、幼稚園各類教師」來否決教師的申請案。
   教育局簡章規定是針對【偏遠地區】綁約3年,教育局在執行上連【一般地區】也亂綁一通,影響老師參加縣外介聘的權益。
   桃園縣政府罔顧教師權益,擴大綁約對象,讓無辜教師平白失去申請外縣市介聘的機會,阻斷教師的回鄉路!等於踐踏教師尊嚴!
   桃園教育產業工會表示:桃園縣政府行徑簡直與近日台菲事件中「菲律賓政府」的行為無異!---硬拗!死不認錯!桃園縣政府若仍執意不改,本會將協助這些會員教師進行相關的救濟與訴訟!
   教育局長對於教育產業工會此次控訴,沒有任何反應,表示無感。
   對於教育局與教育產業工會之間的摩擦,梁為超縣議員深表同情及關心。

</DIV>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19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