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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09:43:30

 【媒體報導2】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風波 體育署:違公平正義

社會不景氣,人民錢難賺,公帑不該如此被揮霍,不該讓出國比賽只能是有錢人家的小孩才能參加,教師組織更認為身為校長及教師不應該在出國比賽的經費上圖利自己!
感謝媒體報導並關心新明國小學生出國比賽的經費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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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3-1-10
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風波 體育署:違公平正義

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比賽經費被檢舉遭濫用,昨日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左)召開記者會表示,希望檢調及相關單位徹查相關經費使用是否違法。 (記者王藝菘攝)
選手沒錢去不了 老師免費

〔記者林曉雲、羅正明/綜合報導〕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比賽,有選手沒錢自付團費去不成,卻有五名隨行老師一毛錢都不用付。桃園教育產業工會昨天北上開記者會,理事長彭如玉質疑有弊端,將把資料送教育部體育署調查,並向檢調告發。

彭如玉說,包括前校長張榮源、總教練徐師斌、教練吳俊業、管理人員彭詩懿及蔡蕙蘭五人出國是完全免費,其中總教練徐師斌和蔡蕙蘭是夫妻,兩人帶著兩個小孩一家四口出國比賽兼旅遊,雖然小孩都有付足團費八萬多元,但夫妻兩人未出資。對照有學生選手因為無法負擔四萬多元的費用,而不能出國比賽,顯然有濫用的情況。

體育署長何卓飛受訪表示,體育署補助學生出國比賽有一定的條件和金額標準,比賽返國後則要依規定提出報告,不過體育署沒有管太細,新明國小一事,社會觀感的確不佳,經濟狀況不佳的學生出不去,老師們免費出國,似也有違公平正義之嫌,體育署考量訂規範,未來公款補助部分,應優先用於選手身上。

新明國小校長劉智忠回應說,依據「桃園縣優秀體育團體及個人出國經費補助實施要點」的規定,優秀學生出國比賽時,可以按照選手人數比例補助隨行教職員的旅費,名額是五人,經費可以從上級補助款及募款中勻支,並無問題。

倪姓選手的家長說,每位選手負擔四萬五千元旅費,校方及家長事前討論過多次,家長都沒有意見,也很開心自己的孩子能出國比賽,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指控,對隨行的校長、教職員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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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球員沒錢出不了國 校長老師卻免費
2013-01-10 01:27 中國時報 【林志成、甘嘉雯、蔡依珍/綜合報導】

 ▲桃園縣中壢市新明國小手球隊曾在歐洲斯洛伐尼亞的手球分齡賽,奪下11、12歲的雙料冠軍。(資料照片/校方提供)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控,縣內新明國小手球隊去年六、七月到歐洲參加比賽,獲得十一歲、十二歲組雙料冠軍;遺憾的是,賽前一位小選手因付不出四萬五千元團費遭到撤換、不能成行,但五位帶隊教職員卻完全使用公費,實在不公不義。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昨天在台北舉行記者會說,新明國小之前向體委會(現改為體育署)、桃園縣教育局及對外募款共得一八四萬八千元,讓手球隊在去年六月二十九日到七月十一日赴斯洛伐尼亞參加「二○一二年易魯拉國際手球分齡錦標賽」,最後得到兩個冠軍。

 但在冠軍背後,卻有一些爭議。彭如玉表示,這次有十六名選手、五名教職員及八名隨行人員(學校老師及其家人)共二十九人一起到歐洲,選手每人要付四萬五千元、五名教職員免費、八名隨行人員則要付全額八萬八千元。出發前,一名選手付不出四萬五千元,臨時遭撤換,無法出國參加比賽。

 「政府的補助和善心人士的捐款,是為了讓孩子出國比賽圓夢,還是讓校長和教職員免費出國旅遊?」彭如玉說,現在國中小老師陪學生吃營養午餐或是參加畢業旅行,都要自費,但張榮源校長等人享公費出國,卻坐視一個選手因為家裡窮不能出國比賽,不知道這是什麼教育?

 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如果新明國小大部分經費是靠募款而來,隨行的校長、領隊到底要不要付費,政府管不著。但學校這次處理方式造成社會觀感不好,有必要檢討。未來體育署將訂辦法,要求補助給學校的經費,應優先用在學生身上。

 桃園縣教育局表示,依據《桃園縣優秀體育團體及個人出國經費補助實施要點》,並沒有規範教練或帶隊老師需要負擔費用,但相較於球員必須要自費四萬五千元,坦承社會觀感不佳,會進行檢討。

 對於外界質疑一位球員因付不出團費而遭撤換,體健科長鄭卉坪認為這是誤傳,學校在去年五月曾召開說明會,並告知家長出國比賽須付費且發「意願調查表」,是家長回覆不參加,原因是不希望孩子離家過久,並非付不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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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學生出國比賽 經費花在誰身上

2013-1-09 22:08 作者:本報訊

【記者鄭諺鴻台北報導】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去年7月至東歐斯洛伐尼亞參加手球比賽,獲得11歲、12歲組雙料冠軍。事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接獲家長投訴,指出團員出國的180多萬元經費來自政府補助及學校募款,每名選手另外還得負擔4萬5千元才能成行,有1名選手因無力負擔出國經費而遭撤換,可是帶隊的5位教職員卻沒出半毛錢,質疑學校濫用經費。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新明國小出國參加比賽經費高達184萬4千元,補助款包含體委會19萬4千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8萬3千750元、中壢市公所15萬元、樂捐款64萬4千及家長會款2萬元。每人旅費8萬8千元,扣除補助款後,每位學生還要負擔4萬5千元才足夠。

「學生付3萬 教職員一毛都不用出」
彭如玉說,若總募款金額114萬多元由全隊21位團員分攤,每個學生需自付3萬多元,然而,帶隊的校長張榮源、總教練徐師斌等5位教職員竟連一毛錢都不用出;換句話說,這16位學生平均每位多為帶隊師長分擔1萬多元,現在營養午餐、畢業旅行基層教師都得自費,這根本是老師佔學生便宜。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表示,出國參加手球比賽的補助名單內出現非教練或非普通教師,而有球員卻因團費過高無法參賽,相當不合理。(圖文/姜林佑)台灣立報

彭如玉痛批,教育局事後曾派員調查,但結論僅以「避免觀感不佳」輕輕放下,相關人員無一受懲處。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科長鄭卉玶回應,隨行成員皆有付款憑證,沒有濫用公款,此案已經由政風單位調查,符合法令和政府補助規定,也依採購法發包、依法履約付款。


總教練:家長不同意 才撤換選手
新明國小總教練徐師斌回應,出國經費都向家長告知花費細目,家長也同意隨行教師跟團。對於產業工會提到「1名選手因無法負擔出國經費遭撤換」,他澄清,該生因家長不同意孩子出國,才在名單上做調整,並非產業工會指出的經費不足。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表示,運動團隊補助設有標準,全國賽打到前3名或協會推薦才會補助,且補助數額有標準,過去很多運動團隊會看募款結果,決定隨行人員是否付費,教育部不會管到這麼細,目前也無明文規定,但若為補助款則需照規定核銷。


何卓飛強調,老師本身若有能力,應思考公平性的問題,校方作法的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但教育部無權過問學校募款,未來政府公款補助需考慮以選手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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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經費 教育工會指濫用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大人的貪婪,A掉孩子的夢想。(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提供)
【大紀元2013年0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數十位國立大學教授才因虛報研究經費被以貪汙罪嫌起訴,引起社會極大震撼,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身為教育人員,應以嚴格標準自我要求。該會指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去年七月初赴歐洲參加斯洛伐尼亞—易魯拉國際手球分齡錦標賽,學子辛苦練習,又各自負擔四萬五千元的旅費,校長和教練卻把出國比賽當成旅遊團,從中吃掉募款及補助款。桃園教育局、校方都予駁斥。 新明國小回應指出:手球隊成軍超過20年,101年7月初赴歐洲參加2012年易魯拉國際手球分齡賽獲得十一歲、十二歲組雙料冠軍,共計有29人出國,其中5位隨隊人員(包含領隊、教練、管理)及16位隊員公費出國,符合「桃園縣優秀體育團體及個人出國經費補助實施要點」補助人數之規定。教職員工與家屬等8位自發性組成之加油團,團費均由個人自行負擔,並未使用政府經費。告知家長預估之自費金額,並發出意願調查表,徵詢家長參與之意願。經公開招標後,於六月中確認學生自付金額後,再次徵詢全體球員家長,回覆參加之意願。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說,新明國小手球隊去年七月參加比賽,總經費需一百八十多萬。體委會補助十九萬四千元,桃縣教育局補助十八萬三千餘元,中壢市公所補助十五萬元,外界捐款六十四萬四千元,家長會捐款二萬元。一人旅費需八萬八千元,扣掉上述補助,每位學生還要負擔四萬五千元,才能成行。她質疑帶隊師長一毛未出?吃人夠夠?公費出國比賽,當全家出遊?四人同行2人免費?事後教育局曾派員入校調查,但結論僅以「避免觀感不佳」輕輕放下,相關人員無一受到懲處。

桃縣教育局長吳林輝指出,新明手球隊由已退休的張校長帶教職員五人隨行,帶隊教練也是學校老師的另一半,平常雖然也負責管理球隊,但一起列入帶隊教職員似乎比較不妥,才會在調查報告下了「避免觀感不佳」的註解。

新明國小現任校長劉智忠強調,隨行加油團成員,全部都有付款憑證,並沒有用到補助款。張姓校長已經退休,該案經政風、主計、教育局體育主管和督學調查,都符合法令和政府補助規定,而且也依採購法發包、依法履約付款。(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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