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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動態】感謝鄭麗君委員與許智傑委員不忘關心教師與學生之權益 ( http://61-219-67-208.hinet-ip.hinet.net/fbbsxp/ShowPost.asp?id=10171 )
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2/12/3 下午 09:46:30
【立院動態】感謝鄭麗君委員與許智傑委員不忘關心教師與學生之權益 (文/整理 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 王英倩) 本會持續透過友好立委表達對中央教育政策的意見。在立法院展開預算審查大戰之際,感謝【鄭麗君】及【許智傑】兩位委員仍不忘關心教師與學生之權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連署本會建議之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以下政策進行檢討並改進:
(1) 正式教師編制之經費 (2) 教師法修正條文 (3) 學校過度管控員額 (4) 大學學費調漲方案 (5) 高中職導師費
●●立法院8-2會期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 時 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星期一) 通過決議: (二十五)鑒於教師課稅減課,加上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由每班1.5名提升至1.6名,並預計於2年內完成提升員額之目標。而國小之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教育局,提昇國小教師編制後,教育部僅針對教師課稅減課之鐘點費進行補助;加上現行地方政府普遍財政困窘,無法編列足夠經費因應提升教師編制後聘請正式教師,導致地方政府僅能以代課教師因應相關課程。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及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建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此一課題,邀請教育部進行經費編列及補助之專案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
(二十六)鑒於近日教育部研擬修正「教師法」部分條文,其中包括:教師工時不得協商、引進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評鑑、改變教評會成員等三大方向。而教師組工會已是現行之趨勢,若於教師法中規範教師工時不得協商,則有違工會法相關之規定與立法精神。再者,於教師法中引進評鑑規範,是否應與教師考績脫鉤?而改變教評會之成員,是否過度擴張校長之權限,使得校長擁有過多權限掌握學校教師之生殺大權?是以,建請教育部應針對日前報導揭露之相關教師法修正內容再行研議,以推動符合各界期待之修正方向。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二十七)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各級學校學生人數遽減,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而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卻恣意提高控管員額,造成代理代課教師比例攀升,致使過度控管員額導致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師工作權受損。是以,建請教育部應研擬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明定各校正式教師比例應達95%以上,避免部分地方政府依其對學校興辦管理之自治權限或人事財政上之考量等,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損及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並避免因代理兼課教師比例過高,損及學生受教權益。 (提案人: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林淑芬 鄭麗君)
(五十七)教育部欲訂定「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漲方案」為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整之機制,教育部於其中納入「國民實質薪資所得」及「物價漲幅」之概念進行連動式規劃。於國民實質薪資所得下降時必須調降大學學雜費,且「家庭教育支出比例」之漲幅亦不可高於物價漲幅,在前述機制建立前,大專院校學雜費應予以凍漲。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
(五十八)針對高中職教師爭取比照國中小、幼兒園導師發放導師費一案,教育部已於101年8月13日呈文行政院爭取經費,但遭行政院人事總處駁回。教育部應基於誠信立場、兌現承諾,並以行動捍衛教育部政策,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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