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一次臨時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30至3:30)
地 點:本會辦公室【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劉慧玲、邱儷萍、莊景旭、高孟琳、李自強、侯振輝、賴韻如、江建新、高敏
俊、周文壕、林奕均、張玉玲、方雍仁、梁立鑑、黃幸惠、羅唐泰、林怡君、熊書顯
請假人員:蘇俊叡、陳俊裕、強美蘭、章兆雷、劉曙霞、黃茄峰、葉美城、陳俊志
列席人員:侯香君、高衡一、羅焜榮、田奇峯、王英倩、陳惠心、邱芳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李自強、邱儷萍、高孟琳、莊景旭、彭如玉
案 由:為慶祝桃園升格直轄市及本會推荐第一屆市議員候選人獲「全壘打」佳績,建議調整會費
優惠方案以利擴大組織。
說 明:為使組織能有效擴展,建議修正原104年有關新進會員之會費優惠方案,以鼓勵更多新進
會員加入。
辦 法:104年起凡本會之新進會員,揪團3人以上者,免收「入會費」。已繳104年會費之新進
會員若符合前項條件者,本會將主動比照辦理並折退費用。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李自強、邱儷萍、高孟琳、莊景旭、彭如玉
提 案:為因應桃園升格直轄市,本會名稱變更事宜。
說 明:按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03年12月29日函辦理。
辦 法:修正章程第二條及其他相關條文:
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五條 本會以桃園縣(以下簡稱本縣)之行政管轄範圍為組織區域。 | 第五條 本會以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之行政管轄範圍為組織區域。 |
第六條 本會會址設於桃園縣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 第六條 本會會址設於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三種: 一、一般會員:凡本會組織區域內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含附設幼稚園)、縣立幼稚園所屬編制內之專任教師及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職員工,均得申請加入。 | 第八條 本會會員分為下列三種: 一、一般會員:凡本會組織區域內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含附設幼稚園)、市立幼稚園所屬編制內之專任教師及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職員工,均得申請加入。 |
決 議:通過【本會變更名稱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同時修正章程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
、第八條等相關文字(如辦法),並於最近一次(五月份)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