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網路上, 看到有人說台南老師們 , 決定八點上班, 四點下班, 是無效, 請問, 你說無效法源依據何在, 不是說這些都可以給學校自行開會決定嗎, 人家也是照法規來通過決議呀, 憑那條法規, 法源, 說這是無效, 身為教育長官, 說出這樣, 簡直讓人看笑話, 根本沒有法律素養,再來, ,說學生在,老師在,那請問, 學生在, 老師在, 是那個法源規定的, 有通過的嗎, 學生在, 老師在, 那學校行政人員要不要在, 教育局要不要在, 教育部要不要在, 說要這樣的人, 自己先做呀, 只要全國有學生在學校, 那教育長官, 你們是不是也要在, 也要隨傳隨到,
留電話給家長,
再來, 學生在, 老師也要在, 也不是不用給老師加班費, 便叫老師要在呀,
台南老師通過八點上班, 本來行政院人室行政局便規全國公職人員都是正常班八點上班是正常上班時間呀, 所有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違反的, 都不合法的, 大家說對不對,
當然, 若有需要, 要老師八點前上班, 那便要給加班費, 照, 1.33, 1.66, 假日兩倍算, 使用者付費, 不是這樣嗎,
權利和義務, 叫老師要加時工作, 要付老師相對的加班費, 這是常理,合理, 私人公司也是這樣, 勞基法也是這樣,
怎可以交稅要老師和勞工一樣, 可是服利, 加班費卻比勞不如, 根本不是不如, 是不能比,
這好像是沒有勞基法時, 一直叫工人工作, 若不爽, 和勞工說, 不爽你走呀, 你不要做呀, 這種是專制, 共產党才會做的, 不是一個民主法制國家做的, 也請長官, 你們也要有法律基礎, 不要亂亂沒根據, 亂亂說, 那我們台灣不要民主法冶好了, 只要總統說一句, 長官說怎樣便怎樣, 那台灣不是變成專制, 帝制, 君主專制國家嗎,
有一點法律觀念好嗎, 不要再讓世界各國看人笑話, 看看法條, 再發言好嗎, 笑死人了,
學生在, 老師在,,,,,,,,,,,,法條在那裏,
八點上班, ,,,,,,,,,,,無效, 那你上班又幾點到幾點, ,,,,,,,,,,亂說才叫無效